為適應我縣醫療衛生事業發展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和要求,現將2023年定遠縣總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定遠縣衛健委、定遠縣總醫院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縣衛健委、縣總醫院共同組織實施,縣委編辦、縣人社局負責指導,縣紀委監委實施監督。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三、招聘崗位
2023年定遠縣總醫院計劃招聘118人,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2023年定遠縣總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四、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中的“25周歲及以下”即1997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30周歲及以下”即1992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20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其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八)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于11月13日在定遠縣人民政府網站和定遠縣總醫院網站統一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23年11月20日—11月24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3.報名地點及咨詢電話
(1)報名地點:定遠縣總醫院門診樓三樓西會議室;
(2)咨詢電話:0550-4020943。
4.應聘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的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材料。
具備二級以上醫療機構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的報考人員,須提供二級醫療機構購買養老保險清單。
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以上各項報名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5.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任職兩年以上年度考核稱職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人員,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按規定兌現加分政策。報名時須攜帶相關服務證書和材料在報名現場審核并填寫相關表格(附件3),逾期不再補辦。“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兩年及以上)。
6.應聘人員須填寫《2023年定遠縣總醫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三張。
7.應聘人員按招聘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對少數緊缺專業崗位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經定遠縣衛健委、定遠縣總醫院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按2:1開考。不足開考比例規定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報考人員一經確認報考崗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11月25日(下午14:30-17:00)到縣總醫院120急救中心二樓東人力資源股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8.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鄉家庭人員,應提供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應提供家庭幫扶手冊或脫貧戶和防止返貧監測戶信息采集表(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9.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10.參加報考的應聘人員務必于2023年12月1日至2日工作時間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繳費發票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11.招聘崗位規定的專業要求等有關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縣衛健委、縣總醫院負責解釋。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專業基礎知識》一科。
2.筆試內容。《專業基礎知識》考試類別詳見《崗位計劃表》,考試時限為120分鐘,分值為10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時間:2023年12月3日上午8:30-10:30。
(2)筆試地點:筆試地點設在定遠縣城區內,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定遠縣總醫院網站公布。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縣總醫院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給筆試成績加2分,同一考生參加多項“服務基層項目”的,不予重復加分。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含加分)。低于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四)體檢和考察
按照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與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出現成績相同的,以學歷高者優先;學歷相同的,以先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者優先;學歷與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時間均相同的,以取得報考專業職稱較高者優先;仍相同的,采取加試技能測試的形式確定(遞補參照此法)。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縣衛健委會同縣總醫院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對體檢或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縣衛健委、縣總醫院將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定遠縣總醫院網站公示7天,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和相關報批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其中:
報考崗位代碼為2023001、2023002、2023003、2023004、2023005、2023006的擬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國辦發〔2002〕35號和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時到編制部門辦理編制核銷手續。
報考崗位代碼為2023007、2023008、2023009、2023010、2023011、2023012、2023013的擬聘用人員使用社會化用人員額,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相關待遇參照《定遠縣總醫院自聘人員有關規定》執行。本次招聘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安排,待縣中醫院投入使用后,全部劃轉到縣中醫院工作,縣總醫院不予留用,其中:納入縣總醫院事業編制管理人員編制劃轉到縣中醫院,使用社會化用人員額人員勞動合同劃轉到縣中醫院管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要求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和紀委監委的監督(監督電話:0550-4288169)。
本公告由定遠縣衛健委、定遠縣總醫院負責解釋。
附件:
1.《2023年定遠縣總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2.《2023年定遠縣總醫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情況登記表》
附件1:《2023年定遠縣總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附件2:《2023年定遠縣總醫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doc
定遠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定遠縣總醫院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