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文件,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廣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做好廣州市抗疫一線醫務防疫人員招聘工作系列文件精神,貫徹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廣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廣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工作文件政策,為進一步充實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結合區衛生健康系統實際,現面向區內參與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單位和范圍、對象
(一)招聘職位: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人,均為公益一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事業單位崗位,詳見《2023年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專項招聘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面向參與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崗位。
(三)招聘對象:在海珠區屬各類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中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承擔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樣本采集和病原檢測等任務,并根據《關于建立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4號),曾按一類一檔標準在廣州市領取臨時性工作補助,且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第九條規定,尚未入編的醫務防疫人員。截至報名首日報考人員必須為我區在職在崗人員。
港澳居民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國(境)外學歷、學位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
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中醫藥局轉發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粵衛科教函〔2022〕14號)文件精神,此次公開招聘將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報考相應崗位。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6)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等相關規定執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應予回避的情形,從其規定);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截止日。
(二)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須具備《2023年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專項招聘職位表》規定的條件。
2.報考人員的報考學歷、專業必須符合職位對應的學歷層次及專業要求,專業按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為準,招聘專業參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不一致的崗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交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院校出具的所學專業與崗位所需專業相近的證明等材料,經招聘單位同意認定后,可以相近專業報考。
3.關于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計算截至2023年11月20日(以“年齡在35周歲以下”為例,即要求報考人員須于1987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齡要求以此類推)。報考資格條件未限制年齡的職位,年齡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
(2)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
(3)其他報名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
4.具備比招聘崗位等級更高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只能聘用到招聘崗位等級,享受招聘崗位等級待遇。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面試、體檢、組織考察、公示、聘用程序進行。因本次招聘面向海珠區屬各類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中符合條件的尚未入編的醫務防疫人員,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接受報名。
2.報名及資格初審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南洲路331號海珠區衛生健康局10樓。
3.報名及資格初審方法:報考人員在報名規定時間內攜帶崗位需要的所有個人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現場對報名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初審,初審情況將在報名現場直接反饋,資料不齊或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不予成功報名。
4.報名及資格初審者應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A4規格)作為資格初審的依據:報名登記表、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等。
5.注意事項:
(1)報名及資格初審不得委托他人進行。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每位報考人員限報1個職位。
(3)報名人員應符合公布職位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與報名表填寫的情況一致,資料不齊或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不予報名。報名信息須真實、完整、準確、有效,報名材料審核通過后不能更改。如有報考資格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聘資格。
(4)對于專業技術崗位在首次公開招聘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區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批準,可延長報名時間,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報考條件下,筆試開考比例按1:2設定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調減,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筆試人員可進入后續公招程序。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安排為準。筆試準考證領取另行通知。
考生須憑有效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上述材料不齊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
2.筆試形式和內容:主要內容為相關專業基礎知識。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100分,時間120分鐘,合格分數為60分。筆試成績于筆試7個工作日后在廣州市海珠區政府門戶網(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index.html)公布??忌鷮ψ约旱墓P試分數有疑問的,應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海珠區政府門戶網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至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局人事科(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南洲路331號708室)申請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主觀題目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登記是否有誤的;對違紀、違規、異常記錄有異議的。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確定資格復審和面試人員名單方法:從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考職位擬聘用人數和筆試成績高低順序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達上述比例的職位,所有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
(四)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將在廣州市海珠區政府門戶網另行公告。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進入體檢和組織考察階段。
(五)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進入體檢和組織考察階段。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若仍不能區分排名先后順序的,則再加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面試成績以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將在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布。
(六)體檢
按招聘職位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個人墊付,待完成聘用手續后,憑發票原件到招聘單位報銷。應聘人員有義務配合公開招聘體檢工作。
(七)組織考察
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海珠區政府門戶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九)遞補情形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局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綜合成績(同一崗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公示期結束后,在3個月內未能根據單位管理要求辦理好相關聘用手續的,也視為本人放棄)。
四、待遇和管理
(一)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按招聘崗位進行管理,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須在聘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涉及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問,可撥打相關咨詢電話:(020)84158682(公開招聘咨詢)。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監督電話:(020)84158027。
本公告由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23年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系統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