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鄭州新鄭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3年鄭州新鄭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67名)》已于2023年11月15日發布,本次鄭州新鄭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7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報考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符合相應的學歷、學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4.已取得符合報名條件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有關證件;
5.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基本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近5年內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現役軍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的;
5.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的;
6.考生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的;
7.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
8.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3年鄭州新鄭市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2023年鄭州新鄭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23年11月22日9:00至2023年11月24日15:00 筆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