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規定,交通運輸部機關服務中心公開招聘2名應屆畢業生,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交通運輸部機關服務中心為交通運輸部機關直屬正局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關后勤服務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受部委托,承擔部機關后勤行政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部機關后勤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務的保障工作;研究擬訂部機關后勤工作規章、制度以及服務措施和標準;承擔部機關房屋、土地、車輛、辦公設備等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承擔部機關基本建設、安全保衛、環境秩序、節能減排、住房制度改革、政府采購等工作;承擔部機關和在京單位交通安全、愛國衛生、人防、綠化管理等工作;承擔部機關后勤服務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生2名,具體詳見《交通運輸部機關服務中心2024年度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1.理想信念堅定,認真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2024年國內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軍隊院校、定向生和委培生),2024年8月前須取得畢業證以及與最高學歷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年齡符合北京市接收應屆畢業生相關政策要求,“京內生源”指入學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考生;
4.符合所報崗位規定的學歷、專業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
5.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工作態度積極,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協作精神和服務意識;
7.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人員,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員,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人員填寫《交通運輸部機關服務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
應聘人員須提交近期免冠彩色電子照片,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尚未頒發學歷證、學位證的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生證等相關證明)電子掃描件。
應聘人員請將填好的《報名表》和資格審查所需資料發送至電子郵箱:rslzc_mot@163.com,文件名及電子郵件的主題為“崗位名稱+姓名”。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起至2023年12月31日17時止,以報名郵箱收到郵件的時間為準。
(二)資格審查。
交通運輸部機關服務中心根據個人條件及崗位特點等有關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筆試。若某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的比例低于3:1,將視情況研究決定是否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三)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分值各占50%。筆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面試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5: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不足5:1的,按照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總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各崗位按照2: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
(五)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對考察人選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等情況進行考察,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的政治要求。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交通運輸部官網上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工資和津貼補貼按照國家有關事業單位的政策標準確定。
五、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65293257,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11號交通運輸部機關服務中心,郵編:100736。
交通運輸部機關服務中心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