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龍門縣司法局決定面向社會招聘3名編外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計劃招聘編外人員3名,其中專職人民調解員崗位2名,公證輔助人員崗位1名(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1)。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工資及福利待遇按相應崗位批準設定的標準執行。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龍門縣戶籍。
(六)學歷及專業要求:專職人民調解員崗位具有大專或以上學歷,公證輔助人員崗位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學歷;以上崗位要求專業不限。
(七)年齡要求:崗位要求年齡在18至35周歲(1987年11月14日—2005年11月14日出生)。
(八)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調查,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公告時間:5個工作日(即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公告在龍門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欄公布。
(二)接受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由縣司法局具體負責實施。
2.報名時間:共3個工作日,自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報名地點:龍門縣龍城街道香濱東路4號龍門縣司法局三樓政工室,咨詢電話:0752-7980465。
4.報名須提交材料: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龍門縣司法局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附件2)和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3張。考生須對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三)資格審查方式
由龍門縣司法局招聘領導小組進行資格審核和登記,對符合條件者進行確認。
(四)領取準考證
由縣司法局統一制作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本人到場領取準考證,本人確實不能到場領取準考證的,可由他人代領。代領人必須憑本人和考生居民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代領準考證。
準考證是考生參加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考生參加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的,不得參加面試和體檢。
五、考試辦法
1.本次考試采取資格審查合格后直接進入面試方式招錄。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直接進入面試。
2.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計劃組織協調、應變能力和解決問題等方面的能力。參加面試人選名單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在龍門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欄公布。報考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面試作自動放棄處理。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為60分。面試成績將在龍門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欄公布。
六、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的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及相關規定嚴格組織實施。體檢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及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崗位空缺的,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一)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據招聘名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告欄公示5個工作日。
(二)經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勞動合同由龍門縣司法局與聘用人員簽訂。
九、遞補聘用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可按該崗位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十、注意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報考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四)報考人員上交材料復印件一律不予退還。
(五)本公告由縣司法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1.龍門縣司法局2023年公開招聘編外人員計劃表.docx
龍門縣司法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