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省、市關心關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醫護人員的政策措施,根據省市《關心關愛一線防疫人員七條措施》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漢中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含疾控部門)編制外防疫醫護人員開展專項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和對象
(一)招聘名額:共計22名。
(二)招聘對象:漢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派往外地(含本市其他縣區)參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含疾控部門)編制外醫護人員,其中派出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衛生事業,嚴格遵守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其中,學歷為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即畢業證能通過教育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驗證,專業以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研究生、本科和高職(高專)專業目錄為準,畢業證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證書須于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
7.截至2023年10月31日,與所在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含疾控部門)簽訂勞務合同滿3年,一直在崗且至今仍在合同有效期內的;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漢中市2023年面向防疫醫護人員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的要求為準(以下簡稱《崗位表》,詳見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過開除處分;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2.曾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3.失信被執行人;
4.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發布公告、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資格復審、公示、聘用等程序,招聘具體工作由市直招聘單位和各縣區人社局、衛健局組織實施。
(一)發布公告
在漢中市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anzhong.gov.cn)、漢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hanzhong.gov.cn)發布招聘公告,公布具體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
(二)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3年11月8日9:00至11月10日17:00。
報名地址:報名地址及聯系電話詳見附件2,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市直崗位報名工作由市直招聘單位負責,縣區崗位報名工作由各縣區人社局負責。
報名材料:
1.《漢中市2023年面向防疫醫護人員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3);
2.二代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4.有效驗證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信網www.chsi.com.cn打印);
5.崗位要求的執業證、資格證等各類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6.崗位要求的在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含疾控部門)聘用滿3年的工作證明。
資格審查與報名工作同步進行,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
應聘人員學歷、專業、資格證審查工作,市直崗位由市直招聘單位負責,縣區崗位由縣區人社局負責。
在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含疾控部門)聘用滿3年的工作證明,市直崗位由漢中市衛健委負責出具,縣區崗位由縣區衛健局負責出具。
被派往外地(含本市其他縣區)參與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的認定工作,由漢中市衛健委負責。報名結束后,市直招聘單位、縣區衛健局將報名結果反饋漢中市衛健委。
以上工作結束后,市直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在漢中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縣區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在各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
(三)考試
采取筆試、實踐操作、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工作由市直招聘單位和各縣區人社局、衛健局組織實施。
筆試成績、實踐操作成績、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實踐操作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并由應聘人員簽字確認。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實踐操作成績×30%+面試成績×20%。
考試總成績按公式一次計算生成。
(四)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市直招聘單位、各縣區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須安排在二級以上醫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素養、業務能力等。應聘人員在疫情防控工作表現可作為考察的重要內容。
(五)資格復審
由市直招聘單位和縣區衛健局、縣區人社局將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相關材料報送漢中市衛健委、漢中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公示環節。因應聘人員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形成的缺額,可以進行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資格復審結果,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情況由市直招聘單位和各縣區人社局、衛健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崗位調劑
對無人報考或有空缺的崗位可以進行調劑,調劑工作由市直招聘單位和各縣區人社局、衛健局組織實施。
(八)聘用
公示期滿后,市直招聘單位、縣區人社局向漢中市人社局報送擬聘用結果備案。市人社局印發招聘結果通知,并發放《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核準單》和《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
新招聘的縣(區)及縣(區)以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基層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義借調、調動到其他單位工作或參加其他單位招聘(考)。
新聘用人員憑招聘通知書辦理人事、戶籍遷移等有關手續,新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產生的糾紛或其他與聘用無關的事項,由本人負責。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陜西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四、紀律要求
為確保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參與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規定和招聘程序,規范操作,自覺接受社會及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應聘人員資格審查、考試、考察等環節提交的有關信息材料應全面準確、真實有效。對招聘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咨詢電話:0916—262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