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教育教學發展需要,我區定于2023年11月上旬赴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80名,屬事業編制(公益一類)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職位
本次招聘公辦中小學教師共80名。詳見《2024年佛山市高明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第一場)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地點
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研究生院)。
三、招聘對象
國內高校納入普通高等院校統一招生計劃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國(境)外高校的2023年畢業生(非在職)。畢業時間以畢業證書落款日期為準。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92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3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35周歲(即1987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國內普通高等院校和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者須在現場報名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中,國(境)外報考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
(五)專業對口,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專業相符。
所學專業與招聘職位專業要求相符,具體參考《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報考者在報名系統中填寫專業須按所學的專業如實填寫,輔修專業不作為報考依據。
2.專業相近。
所學專業(含國(境)外學歷學位)與招聘職位要求專業相近但又未列入《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范圍,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招聘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在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畢業學校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和認定為相近專業的說明。報考者所學專業已經列入《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的,不能再作相近專業報考。港澳學習、國外留學生還須提供相應材料的中文翻譯件。
課程與教學論、學科教學碩士、小學教育碩士、小學教育等專業,如就業推薦表或成績單上的專業名稱無培養方向,考生須提供院校出具的培養方向證明。
(六)具有教師資格證。高中職位具備相應學科的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初中職位具備相應學科的初級中學或以上教師資格證,小學職位具備相應學科的小學或以上教師資格證。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須就本人教師資質提交承諾書(附件3),承諾在試用期結束前取得相應學段以及任教學科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七)以本科學歷報考者,要符合在大學期間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50%或者各學科平均分在80分及以上,或平均學分績點達到2.8及以上。以研究生、國(境)外學歷報考者不受此成績條件限制。
(八)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在各級各類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7.近五年參加我區公辦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進入體檢及之后環節但自行放棄資格,或違約不按期到崗的人員;
8.高明區公辦學校在編教師;
9.肄業生、現役軍人和其他規定不能報考的人員;
10.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等相關規定執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應予回避的情形,從其規定);
11.定向委托培養的畢業生。
五、招聘流程
所有職位實行公開招考,經綜合素質評估、筆試、面試等環節并經體檢、考察合格后,擇優錄用。
所有職位要求錄用后在高明區教育系統工作滿5年。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1.網上報考意向登記。
考生統一在“高明區中小學教師招聘服務平臺”(網址:fsgmjy2024.zhaopin.com)進行網上意向登記,凡網上登記后,須到設點招聘高校現場提交紙質材料確認方為有效。網上報考意向登記時間為2023年10月30日9:00至11月3日16:00(24小時開通)。
2.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
(1)時間:2023年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00。
(2)地點: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研究生院)。
本次招聘在華南師范大學設點現場報名及進行資格審核。在現場報名前,考生需提前如實填寫好《佛山市高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4),并按《考生提交紙質應聘材料清單》(附件5)準備好紙質報名材料在現場提交。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齊或因資格不符合職位要求而造成資格審核不通過的,報考者責任自負。
(二)考試方式和內容
本次考試包括綜合素質評估、筆試和面試(授課)。
考生憑身份證原件準時參加筆試,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準時參加面試。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考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1.綜合素質評估
對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進行綜合素質評估。
(1)時間:2023年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00。
(2)地點: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研究生院)。
(3)綜合素質評估主要由招聘單位對符合資格考生通過面談,并結合考生學習成績、思想表現、獲獎榮譽等綜合情況進行評分。
(4)綜合素質評估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5分。結果不計入考生綜合總成績。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估成績高低排序,高中、初中職位按招錄人數的8倍比例,小學職位(含初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職位)按招錄人數的5倍比例,在綜合素質評估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確定入圍筆試人員。招聘職位綜合素質評估成績合格的考生未達比例的,按綜合素質評估成績實際合格人數入圍筆試人員。若同一職位綜合素質評估成績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進入筆試環節。招聘方將通過短信或電話方式通知進入筆試的考生,請保持通話暢通,若電話聯系不上的責任自負。
2.筆試
(1)筆試對象:經綜合素質評估后確定進入筆試環節的考生。
(2)筆試時間:2023年11月5日,下午15:00-16:30。
(3)筆試地點: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研究生院)。
(4)筆試形式:采取線下閉卷形式,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及教學能力等。
(5)筆試成績: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高中、初中職位按招錄人數的5倍比例,小學職位(含初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職位)按招錄人數的3倍比例,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招聘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未達比例的,按筆試成績實際合格人數入圍面試人員。若同一職位筆試成績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在“高明區中小學教師招聘服務平臺”公布,進入面試的考生在招聘服務平臺打印準考證,成績查詢時間請留意“高明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信息。
3.面試
(1)面試對象:經筆試后確定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
(2)面試時間及地點: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3)面試形式:采用授課(正常上課)的形式。
(三)成績計算方式
1.筆試、面試成績均采取100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5分。筆試、面試均合格的考生計算綜合總成績。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計算綜合總成績。綜合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2.若同一職位報考者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學歷層次、面試成績、面試主評委(主考官)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若依然無法確定的,重新組織面試,采用強制選擇方式予以確定。
(四)根據綜合總成績確定擬錄用人員。考試結束后,按綜合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職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為擬錄用人員。
(五)現場簽訂就業協議或意向書。同時收取進入體檢考生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身份證復印件。
1.簽約時間:具體另行通知(以短信或電話通知為準)。
2.簽約地點:待定。
(六)招聘職位錄用人數名額調劑
招聘職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區教育局研究后,剩余的錄用名額可調劑到同一學段和學科的其他職位:
1.進入面試人數少于錄用人數。調劑后,新增錄用名額的職位,從報考該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比例依次新增面試對象。
2.錄用環節出現名額空缺。可從新增錄用名額職位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補錄。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院統一進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體檢和考察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要求執行。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考察人選,由區教育局統籌按照錄用考察工作的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凡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或因擬錄用人員個人原因無法按時完成相關手續影響入職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錄用的,公示中發現問題的,辦理入編時審查資料不合格的,自行放棄聘用(或不服從統籌安排學校崗位)的,所缺職位人員可從面試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人選。是否遞補體檢、考察人選,由高明區教育局研究決定。
七、確定擬聘人員及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經區教育局研究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在高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八、辦理報批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區教育局將按有關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同級組織人事部門批準。
九、聘用和待遇
1.未在招聘單位要求的時間內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單位可依次遞補人選。
2.被確定進入體檢環節的擬錄用人員,不能再參加2024年高明區公辦學校其他批次的公開招聘,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擬聘人員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后,凡擅自違約的,按相關約定條款處理。
4.經體檢和考察合格后,擇優聘用并按所聘崗位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辦理脫編手續。試用期滿轉正后,按我區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相關規定進行職稱評審(或認定),符合我市、區高層次人才引進、認定(評定)相關政策的,按文件規定給予扶持。
十、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級,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學歷。
(二)所有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原件,并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參加筆試和面試,逾期未到場或未帶齊證件原件的(不得以電子版代替)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三)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并且要如實填報個人信息,仔細核對電話號碼、所學專業、考生類別等基本信息,確保真實有效。考生須對自己填報的資料負責,因填報資料失誤導致審核不通過或影響錄用結果的,由考生負責。
(四)考生須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并按報考職位的要求遞交所有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不得用電子版代替)。考生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或者就本人教師資格提交承諾書(教師資格承諾書須提前準備,詳見附件3)。
(五)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資格條件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考生資格條件不實或不符的,或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行為的,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報考(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六)因招聘工作需要等原因需臨時調整招聘時間和地點的,屆時將另行補充公告。請及時留意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官方平臺和“高明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的公告。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的組織方無關。
(八)本次招聘的報名、考試、體檢和考察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區教育局負責統籌組織實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報考者如對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關事項有疑問的,請致電佛山市高明區教育局,電話:0757--88282322、88282392、8828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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