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韶關新時代“百團千才萬匠”人才工程實施意見》,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加強南雄市人才隊伍建設,經南雄市委批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9名“丹霞英才計劃”青年人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南雄簡介
南雄市地處廣東省東北部,是原中央蘇區縣,廣東省歷史文化名城,毗鄰江西,自古是中原通往嶺南的要道,是數千萬海內外“廣府人”的祖居地,有“中國黃煙之鄉”“中國銀杏之鄉”“中國恐龍之鄉”等美譽。南雄歷史源遠流長,唐光宅元年置湞昌縣,南漢乾亨四年在湞昌縣置雄州,宋開寶四年置南雄州。南雄革命歷程輝煌,“水口戰役”在此打響;項英、陳毅、陳丕顯等在南雄開展了三年游擊戰爭,陳毅元帥在此寫下著名的《梅嶺三章》。南雄交通區位優越,已成為粵北和華南地區進入華中、華東地區的“橋頭堡”,贛韶鐵路、韶贛高速公路、G323線、S342線貫穿全境,雄信高速公路建設有序推進,逐漸融入珠三角和灣區三小時生活圈。南雄旅游資源豐富,名勝古跡眾多,擁有珠璣古巷、梅關古道、瑤坑廣東省委機關舊址、水口戰役紀念公園、帽子峰森林公園、坪田古銀杏群等知名景點。南雄發展態勢向好。工業發展勢頭強勁,被評為省制造業發展較好縣(市、區),成功創建國家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省級高新技術園區;現代農業加快發展,成功列入全國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先導區名單;第三產業蓬勃發展,擁有5個省級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鎮。南雄城鄉生態宜居。城市配套設施日趨完善,獲評全國綠化模范單位,成功續創省級文明城市。
當前,南雄市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厚植生態底色,發揮蘇區優勢,突出城市功能,全面全域推進鄉村振興,主動融入粵港澳大灣區、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和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打造粵贛區域生態經濟合作示范區,推動縣域經濟發展和探索“雙碳”戰略目標實現路徑走在韶關前列,爭當全省蘇區縣域高質量發展排頭兵。南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人才工作,對人才給予了極大的尊重和關愛,南雄的人才生活待遇、工作條件、發展環境持續向好。
二、招聘對象
本次公開招聘青年人才崗位的報考人員為具有國際公認的或經認定的國際知名學府和國家、省屬重點大學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且具有一定實踐經驗(含實習期)的2023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報考人員年齡須在18至35周歲(即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1月11日期間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學歷(含教育部認定的境外學歷)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即197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1月11日期間出生)。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和社會人員須于報名時提供對應學歷、學位證書。在港澳學習、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2023年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無法按時取得畢業資格或無法按時出具學歷學位認證書的,不予辦理后續聘用手續。
三、薪酬待遇
招聘崗位代碼為A1-A2、B1-B12的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招聘崗位代碼為C1-C2的獲聘人員為國有企業人員,需與用人單位商議確定薪酬待遇。對符合《韶關新時代“百團千才萬匠”人才工程實施意見》規定的相應條件人員,經上級認定后,除按月享受正常薪資待遇外,可同時享受下述“丹霞英才”青年人才項目待遇:
(一)取得高級職稱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貼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發放30萬元。
(二)取得中級職稱的人才或碩士研究生,人才津貼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發放15萬元。
(三)符合條件申領“丹霞英才卡”的,享受戶籍辦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學(園)、社會保險、醫療、景區、公共交通、公積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務。
四、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無外國居留權的中國公民按照省人社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文件精神,不參與本次公開招聘);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開除公職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違約行為的,參加2020年以來南雄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存在違約行為的,參加2014年以來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廣東省事業單位2020年以來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考試的違約人員或服務期未滿人員;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初核階段、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因違法違紀行為仍在處罰期限內的人員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受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報考的情形。
五、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報考人員須查閱招聘單位具體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
六、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自公開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1月12日下午17:00(以指定報名資料接收郵箱收件時間為準)。報名期間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咨詢答復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二)報名方式
采取線上報名的方式報名。線上報名須編輯好郵件主題命名格式:崗位代碼+姓名+最高學歷學位+畢業院校+專業+聯系電話。報名所有證書證件等報名材料須為原件掃描并合成一個彩色PDF文件,發送至指定郵箱(A1-A2崗:sgnxbmzy@163.com;B1-B10崗:nxjyqnrc@163.com;C1-C2崗:nxgt2022@163.com),未按要求備注郵件主題的將不予審核。報名材料包含:
1.《南雄市2023年第三批“丹霞英才計劃”青年人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須貼近期電子免冠證件照,本人手寫簽名后掃描);
2.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至同一頁A4紙上);
3.學歷及學位證。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4.《南雄市2023年第三批“丹霞英才計劃”青年人才公開招聘報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須為可編輯電子版;
5.定向生、委培生,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報名時提供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單位、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樣式詳見附件4);
6.《南雄市2023年第三批“丹霞英才計劃”青年人才公開招聘考生承諾書》(詳見附件5,須本人手寫簽名后掃描);
7.招聘崗位代碼為B1-B12的報考人員執業資格證(教師資格)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①提供報考崗位所需教師資格證;②提供有效期內的對應學段、對應學科《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乙以上);③報考B2、B3崗位的如暫未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按照崗位要求須提交《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報考人員承諾書》(附件6),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未按時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將予以解聘;
8.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2007〕141號)精神,對參加廣東省“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不超過3年(即2020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2日期間服務期滿),且服務期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筆試加分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報考時需提交《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掃描版。凡未在報名時按要求填寫信息、提交相關材料掃描件的,不予加分;
9.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2.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資格證書;以非最高學歷報考的,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3.韶關市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屬本次公開招聘對象。
4.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定向生、委培生,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進入體檢者,須在政審考察時提供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附件4),不如實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取消后續聘用資格。
6.根據崗位用人需求,參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7)進行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目錄的,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目錄的,可選擇目錄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7.B2、B3崗位的報考人員,如暫未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應承諾在自入職聘用文件落款之日起兩年內取得對應教師資格,未按時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的,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將予以解聘。
(四)資格初審
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填報和提交的信息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電子郵件回復初審意見。報考人員未按要求完成報名郵件發送或未按要求提交報名材料的,資格初審不通過。在報名截止后2023年11月13日下午18:00時前仍未收到資格初審意見回復郵件的報考人員,應在2023年11月14日上午12:00時前電話確認報考情況,確保及時接收后續相關考試通知。
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人員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考試: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由南雄市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A1-A2、C1-C2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能力測試(綜合類),考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公共基礎知識;
B1-B13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考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2.筆試時間: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筆試考場:南雄市第二小學(地址:南雄市金葉大道南88號)。筆試準考證于2023年11月15日下午17:00前通過電子郵件發至考生報名郵箱,請考生自行下載打印;如資格初審通過、未按時收到筆試準考證郵件的,請于2023年11月16日下午17:00前電話確認筆試準考證制發情況,確保準考證能正常下載使用。考生應根據自身情況提前熟悉考場路線,開始考試30分鐘后,遲到的考生不得入場。
3.報考人員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參加招聘考試工作各個環節,請妥善保管好有關證件。具體筆試考場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筆試以100分為滿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統一公布,考生自行到招聘公告發布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申請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圍:主觀題、客觀題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登記是否有誤;對違紀、違規、異常記錄有異議。
(二)資格復審
根據招聘的崗位數量,依筆試合格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如確定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資格復審。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入圍面試人數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入圍面試人員須按規定進行現場資格復審,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經資格復審,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被取消面試資格人員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申請復核。入圍面試人員因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當在同一招聘崗位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三)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工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2.面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面試公告將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統一公布,請進入面試考生及時留意相關公告并按公告規定按時參加面試,主管單位不再另行發放面試通知書。未按面試公告要求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考試,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以100分為滿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面試完后,由評委進行打分,當場公布面試成績,考生在面試成績通知書上簽名確認。面試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計算綜合成績。
(四)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
如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則優先聘用少數民族考生,再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組織面試。
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對象名單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公布。
八、體檢
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在綜合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綜合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執行。體檢標準按上級相關要求執行。不合格人員可在收到體檢結果后的3個工作日內書面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組織單位在收到復檢要求10個工作日內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逾期不書面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九、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個人征信情況、崗位匹配度、社會關系、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實地考察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擬聘用考察人員未在主管部門要求的時間內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動辦理個人檔案調動手續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
十、公示與聘用
(一)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統一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考察人選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實名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書面申辯;其他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實名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異議。
(二)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者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轉正;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經體檢、考察合格,已列入公示名單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聘用資格及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者將記錄在案,且3年內不得參加本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十一、遞補聘用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用人單位同意,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在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考生中按照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擬聘人員公示結束且無異議的,不再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三)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四)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五)個人放棄聘用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二、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二)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動司法機關處理。
(三)監督電話:0751-3822460。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四)招聘公告發布網站為“南雄市人民政府”(https://www.gdnx.gov.cn/zwgk/rsxx/zkxx/),請考生在此網站“招考信息”一欄查看招聘公告、筆試面試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五)本公告由中共南雄市委組織部、南雄市人社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1-3880176(中共南雄市委組織部)、0751-3837567(南雄市人社局)。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南雄市2023年第三批“丹霞英才計劃”青年人才公開招聘崗位表》
2.《南雄市2023年第三批“丹霞英才計劃”青年人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3.《南雄市2023年第三批“丹霞英才計劃”青年人才公開招聘報名信息采集表》
4.《同意報考證明》樣式
5.《南雄市2023年第三批“丹霞英才計劃”青年人才公開招聘考生承諾書》
6.《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報考人員承諾書》
7.《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目錄》
中共南雄市委組織部南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南雄市2023年第三批“丹霞英才計劃”青年人才公開招聘崗位表.xlsx
2.南雄市2023年第三批“丹霞英才計劃”青年人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doc
3.南雄市2023年第三批“丹霞英才計劃”青年人才公開招聘報名信息采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