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氣象中心為民航局空管局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國民航氣象服務的運行管理;發布全國性航空天氣預報指導產品;為空管運行單位和航空公司等用戶提供全國性航空氣象服務;負責航空氣象情報的國內外交換;負責航空氣象設備運行監控與評估,提供氣象設備維護維修技術支持和指導;實施航空氣象科技研發,開展航空氣象用戶需求研究和新技術研究,以及民航氣象系統技術培訓和用戶培訓。同時還履行亞洲航空氣象中心和全球空間天氣中心職責。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根據民航空管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現就組織實施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畢業生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2024年應屆畢業生或具備同等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能認定留學人員身份和經歷的證明材料,非京籍留學人員需滿足北京市關于留學回國人員申請在京就業落戶的有關要求)。
二、應聘條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
4.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學歷、專業等相關資格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適應夜班、加班和出差等工作安排。
6.報考人員應為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或委培)或具備同等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能認定留學人員身份和經歷的證明材料,非京籍留學人員須滿足北京市關于留學回國人員申請在京就業落戶的有關要求),畢業時須取得與最高學歷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崗位要求專業條件為報考者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對應專業。
7.年滿18周歲,大學本科不超過24周歲(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7周歲(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崗位
航空氣象預報專業技術崗位4人。航空氣象信息專業技術崗位、航空氣象技術裝備專業技術崗位合計2人,具體崗位、資格條件見附件1.民航氣象中心2024年應屆畢業生招聘崗位信息表。
四、招聘工作流程
1.報名及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掃描二維碼,填報相關報名信息,提交所需報名材料,自動生成《民航氣象中心2024年應屆畢業生招聘報名表》(附件2),報名所需材料請提供掃描件。相關材料包括:學歷學位證書、英語四、六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教務處出具并蓋章的成績單(研究生學歷的應聘者還需提供本科期間的成績單)、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及相關學術成果等掃描件。同時將上述材料打包發送至指定郵箱(amc_zhaopin@sina.com),郵件主題為“姓名+報名崗位”。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11月17日(周五)。咨詢電話:010-57803509。
報名小程序二維碼:
根據應聘人員報名提交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于報名截止后2日內完成,對通過審查的學生在報名截止后2日內以郵件或電話的形式通知,未通過審查的不再通知。通過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進入面試比例1:2最低要求的,視情研究調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2.筆試。考試采用閉卷的方式,筆試考試時間為9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筆試未通過者不再單獨通知。
(1)筆試時間: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09:30-11:00。
(2)筆試方式:筆試采用線下筆試,筆試地點:北京。中心將視應聘學生集中情況在京外有關高校設立第二考點。筆試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3)考試紀律:見附件3.《民航氣象中心2024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考試紀律》。
3.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不少于10%的淘汰率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確定3:1,不足比例的,按通過筆試的實際人員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面試未通過者不再單獨通知。
(1)面試時間:12月3日(周日)。
(2)面試方式:面試采用線下面試,面試地點:北京。
以上筆試、面試安排如因有調整,將第一時間通知應聘人員。
4.確定擬聘人員。根據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綜合成績對應聘人員進行排名,并根據空管局下達的招聘批復指標確定擬聘人員名單,提交中心黨委會研究確定。
5.招聘體檢。根據黨委研究確定的擬聘人員名單組織招聘體檢。氣象中心統一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入職體檢標準進行。
如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且遞補人選符合要求的,可按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遞補。
6.擬聘人員公示。擬招聘人選在“中國民航人才網”及民航氣象中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民航氣象中心與應聘人員簽訂三方協議,約定應屆畢業時應取得的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及入職報到時間等有關事項。
公示期間或公示期滿后如有考生放棄錄用的,可按中心黨委研究決定的候補順序依次遞補。
7.三方協議簽訂。氣象中心與走完上述流程的應聘人員簽訂三方協議。
五、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時間要求填報報名信息,提交報名材料,過期不予受理。民航氣象中心作為安全保障運行單位,恕不接待非生產運行來訪。
2.對未通過資格審查或面試的應聘人員,不再單獨通知。
3.招聘體檢標準參照入職體檢標準執行。
4.應聘工作過程中產生的交通、食宿、體檢等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5.應聘人員偽造或提供虛假材料,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應聘資格的,均應取消報名資格;應聘人員在考試和面試過程中出現違反考場紀律的情形或其他經民航氣象中心認定違反考試規則的情形,將給予其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六、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57803509
民航氣象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