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區教育系統師資隊伍建設,優化師資隊伍結構,推進教育高質量發展,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結合廣州市荔灣區實際,我區決定于2023年10-11月在長春、武漢設置考點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8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職位
(一)招聘單位情況介紹詳見《2023年廣州市荔灣區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揚帆計劃”單位聯系方式及網址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職位情況詳見《2023年廣州市荔灣區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揚帆計劃”職位表(長春考點)》(附件2)、《2023年廣州市荔灣區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揚帆計劃”職位表(武漢考點)》(附件3)。
二、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對象為2024年畢業生,即于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間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2024年港澳居民畢業生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規定的相關條件,可報考相關崗位。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考者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各職位具體要求見《2023年廣州市荔灣區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揚帆計劃”職位表(長春考點)》(附件2)、《2023年廣州市荔灣區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揚帆計劃”職位表(武漢考點)》(附件3)。
2.年齡條件:本科生報考年齡在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考生,報考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考生,報考年齡在45周歲以下。報考考生所涉及年齡的時間點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3.報考語文教師職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
4.報考人員可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但用于報考的學歷層次和學位層次應同時符合崗位要求,如:招聘崗位要求學歷、學位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士及以上的,報考人員應具有符合專業要求的本科學歷及相應的學士學位,或應具有符合專業要求的研究生學歷及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
5.各招聘職位的專業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6)執行,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輔修專業等非主修專業以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且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交課程成績單(加蓋院校公章),供審查是否符合要求。
6.報考職位有專業方向要求的,若報考人員的畢業證書或課程成績單(加蓋院校公章)等材料無法明確顯示專業方向的,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由院校出具的專業方向證明等相關材料,供審查是否符合要求(持國(境)外學歷報考者無法提供專業方向證明材料的,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由區教育局會同招聘單位認定)。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2024年畢業生;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報名截止日。
四、報名方式及流程
采取本人報名并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
(一)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建議盡量采取網絡報名)
1.長春考點網絡報名:2023年10月19日上午9:00至10月25日下午17:00;
2.武漢考點網絡報名:2023年11月2日上午9:00至11月8日下午17:00。
網絡報名: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或通過微信公眾號“事招雷達”,按照網上提示方法填寫個人資料進行網絡報名。具體流程為:訪問報考系統——注冊賬號——填報崗位相關信息——填寫報名資料——上傳照片——報名確認——自行打印報名表。
網絡報名時不進行人工資格審查,采取系統自動審核方式,系統審核后即可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未進行網絡報名的考生,本人可參加宣講會現場提交報名所需資料,并在宣講會后完成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現場報名與現場資格審查同時間同場地進行。現場報名的考生在報名點,按照報名現場提供的《報名流程》的步驟,使用微信作為掃描工具現場掃描二維碼登錄報名,填寫個人信息、確認報名崗位(網上確認崗位須與現場報名選擇的崗位一致,且每個考生只能確認1個崗位)。
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二)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前舉行宣講會,內容包括用人單位情況介紹以及現場答疑等。宣講會結束后隨即進行考生的現場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
1.現場宣講會的時間及地點:
長春考點:2023年10月26日(周四)上午9:00在東北師范大學(自由校區)就業中心一樓多功能廳(一);
武漢考點:2023年11月9日(周四)上午9:00在華中師范大學(本部校區)就業處B112招聘大廳。
2.現場資格審查的時間及地點:
長春考點:2023年10月26日(周四)上午10:00至17:00在東北師范大學(自由校區)就業中心一樓多功能廳(一);
武漢考點:2023年11月9日(周四)上午10:00至17:00在華中師范大學(本部校區)就業處B112招聘大廳。
3.現場資格審查方法及流程:
考生本人到報考單位現場所在區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需攜帶自行打印并親筆簽名的《2023年廣州市荔灣區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揚帆計劃”資格審查目錄表》(附件4)及相關證明材料:報名系統打印的報名表(需粘貼個人近期正面證件照)、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到同一頁,A4大小)、能證明符合應聘崗位條件要求的材料(經教務處蓋章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如報考語文教師的需要提供普通話測試二甲以上證書、報考英語教師的需要提供職位表要求的相關英語水平證書和專業方向證明材料等)。以上材料(報名表除外)均需攜帶原件及復印件。
在國(境)外學習并將于2024年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同時出具有關證明材料(成績單、在讀證明等翻譯材料)。
4.現場資格審查有關要求:
(1)現場資格審查只允許考生本人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資格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2)每位考生每個考點限報一個職位,長春考點已簽約的人員不得報考武漢考點的招聘職位。
(3)建議考生關注“事招雷達”微信公眾號,屆時均可在微信公眾號查詢考試相關信息。
(4)為方便聯絡,請所有考生在應聘期間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三)準考證打印
1.長春考點:預計2023年10月27日(周五)15:00后(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武漢考點:預計2023年11月10日(周五)15:00后(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2.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方式和內容
考試包括綜合素質評估、面試和筆試。
考生憑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等參加考試。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考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一)綜合素質評估
1.進入綜合素質評估人員名單將于現場資格審查結束后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事業單位招聘/相關通知欄目上公布,考生可通過上述渠道查詢。
2.綜合素質評估時間:
長春考點:預計在2023年10月28日(周六),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武漢考點:預計在2023年11月11日(周六),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3.綜合素質評估地點: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4.綜合素質評估主要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小組討論等形式,對考生進行考察。各職位具體考核形式見下表。
職位類別 |
測試形式 |
|
A類職位 |
專業技能測試 |
|
B類職位 |
成功報名人數:職位招聘數>5:1的崗位 |
小組討論 |
成功報名人數:職位招聘數≤5:1的崗位 |
該職位所有考生綜合素質評估環節免考,直接進入下一環節 |
5.綜合素質評估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素質評估僅作為篩選考生的手段,結果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6.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估成績高低排序,各職位原則上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7.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綜合素質評估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免筆試應聘人員計入比例)。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對于部分緊缺崗位,按程序報批后可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二)面試
1.本次面試形式為試教,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綜合素質評估結束后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事業單位招聘/相關通知欄目上公布,考生可通過上述渠道查詢。
2.面試時間:
長春考點:預計在2023年10月30日(周一)(具體以通知為準)。
武漢考點:預計在2023年11月13日(周一)(具體以通知為準)。
3.面試地點:具體以通知為準。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按6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合格成績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簽名確認。
5.根據考生面試成績高低順序,各職位按1:3的比例(免筆試應聘人員不計入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筆試。
(三)筆試
1.進入筆試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后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事業單位招聘/相關通知欄目上公布,考生可通過上述渠道查詢。
2.筆試時間:
長春考點:預計在2023年10月31日(周二)(具體以通知為準)。
武漢考點:預計在2023年11月14日(周二)(具體以通知為準)。
3.筆試地點:具體以通知為準。
4.筆試考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及教育學、心理學等相關內容。
5.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按4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合格成績為60分,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6.2024年畢業的博士研究生免筆試。
7.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事業單位招聘/成績查詢欄目上公布,考生可通過上述渠道查詢。
六、簽約
按照面試成績占60%、筆試成績占40%的比例確定考生綜合成績(免筆試人員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綜合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下一環節。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綜合成績出現同分情況,首先在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者中按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如出現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則按面試主評委評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如出現綜合成績及主評委評分均相同,則另行增加一輪面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
簽約人員名單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事業單位招聘/相關通知欄目上公布,考生可通過上述渠道查詢。
考試結束后,招聘單位將與進入體檢的考生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三方協議(具體另行通知),并約定體檢事項。
七、體檢
(一)體檢時間、體檢地點及體檢結果另行通知。
(二)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相關規定實施,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稿)(附件5)執行。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的,不能進入考察環節。
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相關規定執行。
九、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職位出現空缺的,可于7個工作日內在同一職位綜合成績合格者中按照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名單在“廣州荔灣”門戶網站(www.lw.gov.cn)公示5個工作日。
十一、聘用及待遇
(一)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查實符合條件的確定為聘用人員,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二)擬聘人員須取得職位招聘條件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除外)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所有擬聘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職手續的,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三)考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承諾在入職后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如報考幼兒園教師職位需具有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及特教學校教師職位需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教師職位需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高中教師職位需具有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教育發展研究院職位需具有教師資格證),否則不予轉正并取消聘用資格。
(四)所有被聘用人員依據職位表標明的崗位級別進行聘用。報考人員已具有的專業技術資格等級高于報考職位等級的,如被聘用,均按報考職位進行崗位等級聘用。所有被聘用人員在聘用后必須服從聘用單位的教學崗位安排。
(五)獲聘人員均為事業編制人員,在聘用期間按有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編制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學歷的聘用人員還可按省、市、區相關文件,經審核通過后享受安家費、住房保障、子女入學等福利待遇,但須在荔灣區教育系統至少服務5年),同時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一年;非初次就業的,若工齡滿一年,試用期為半年,若工齡不滿一年,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六)未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報考專業技術崗位,聘用時暫定為崗位所列專業技術等級。其暫定崗位的時間不計算為相應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專業崗位所需專業技術資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
十二、注意事項
(一)港澳居民報考者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34號)的規定執行。
(二)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考生報名后視為認同公告所有內容,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本人條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和要求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資格。
(三)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考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
(四)考生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
2.在報名、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或隱瞞任何不適宜聘用情況的。
(五)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六)本次招聘不負責解決錄用人員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問題。
(七)本次招聘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以此次招聘名義組織的任何行為,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廣州市荔灣區教育局可根據工作進度作出適當的調整,并將調整時間及時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事業單位招聘/相關通知欄目上公布,請參加招聘的考生自行關注相關信息。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本次招聘工作由廣州市荔灣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和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20-81933390,投訴電話:020-81958161。
具體崗位情況可咨詢附件1中各招聘單位的聯系電話。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400-838-9296。
未盡事宜,以廣州市荔灣區教育局解釋為準。
附件:1.2023年廣州市荔灣區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揚帆計劃”單位聯系方式及網址一覽表.xls
2.2023年廣州市荔灣區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揚帆計劃”職位表(長春考點).xls
3.2023年廣州市荔灣區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揚帆計劃”職位表(武漢考點).xls
4.2023年廣州市荔灣區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揚帆計劃”資格審查目錄表.doc
5.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稿).doc
廣州市荔灣區教育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