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為滿足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吹響“到黃埔去”的號角,為實施黃埔教育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我局決定于2023年10-11月在北京、上海、長春、武漢、長沙、廣州公開招聘435名編制內教師。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國家統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非在職,且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港澳2024年應屆畢業生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公告要求可報考相關崗位。
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畢業1年內也視為2024年應屆畢業生(畢業證取得截止至報名首日前)。
二、招聘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共計435名,在北京、上海、長春、武漢、長沙、廣州設置考點。具體崗位詳見《崗位表》。
三、招聘要求
(一)開考比例
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達到1:3以上(含1:3)才準予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根據各崗位報名情況適當延長報名時間;延長報名時間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用人單位確定是否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或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考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及相關資格條件,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4.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的放寬至40周歲,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8月31日。
5.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還須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人才引進條件(具體參閱: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6.考生必須持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學科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須承諾在試用期滿轉正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7.報考語文教師崗位的考生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暫未取得普通話二級甲等或以上證書的考生須承諾在辦理入職手續前取得,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8.報考英語教師崗位的考生必須取得國家專業英語八級合格證書(獲得境外[指港澳臺及外國(地區)]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績單的考生除外)。暫未取得國家專業英語八級合格證書的考生須承諾在辦理入職手續前取得,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9.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詳見《崗位表》。
10.港澳學習、國外留學報考時須有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于報名首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報名首日前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不得報考。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采取網絡報名、本人現場宣講會報名并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本次招聘采取6個考點同步網絡報名,每個考生只能選擇1個考點,且限報其中1個職位。
1.網絡報名(6個考點同步)
網絡報名時間:2023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9日17:00,共5個工作日。考生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或通過微信公眾號“事招雷達”,按照網上提示方法填寫個人資料進行網絡報名。網絡報名流程為:訪問報考系統——注冊賬號——填報崗位相關信息——填寫報名資料——上傳照片——自行打印報名表。
網絡報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或現場宣講會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或現場宣講會資格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或現場宣講會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2.現場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資格審查或現場宣講會資格審查的方式。
(1)現場資格審查只允許考生本人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資格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2)現場資格審核材料包括:
國內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證;②學生證;③載明專業名稱及學位信息的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發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可提供經教務處蓋章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可授予的學位及名稱);④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下載打印);⑤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張;⑥個人簡歷一份;⑦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書。
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需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證;②戶口簿;③學歷學位證書(且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④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張;⑤個人簡歷一份;⑥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書。
港澳居民報名時需提供: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③學歷學位證書(境外學習的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④港澳地區《無犯罪紀(記)錄》(如現場未能提供,可在考察階段提供);⑤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張;⑥個人簡歷一份;⑦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書。
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無法提供《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可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下載)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對)、復印件(留存)。
(3)未進行網絡報名的考生,本人可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宣講會現場報名和宣講會現場資格審查。
(4)現場資格審查時間:
北京考點:2023年10月19日9:00-18:00,北京北郵錦江酒店(海淀區西土城路10號)(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上海考點:2023年10月19日14:00-18:00,華東師范大學閔行校區第二教學樓123室(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長春考點:2023年10月19日9:00-16:00,東北師范大學(自由校區)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三樓報告廳(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武漢考點、長沙考點、廣州考點的現場資格審核時間初定在2023年10月25日—26日。具體時間和具體地點信息在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新聞資訊》“通知公告”欄目和當地各大高校校園網站另行通知。
3.現場資格審查有關要求
(1)考生的所學專業應與其所報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相符,專業代碼要求一致。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專業名稱須與《崗位表》及《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名稱完全一致,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通過資格審核后才能參加考試。
(2)每個考生只能選擇1個考點,且限報其中1個職位,違反要求多報者取消報考資格。考生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能報名。對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考生直接與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聯系。所學專業以考生畢業證上注明的專業為準。如在聘用前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3)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網上確認流程一經完成,不得改報。
(4)報考人員可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但用于報考的學歷層次和學位層次應同時符合崗位要求,如:招聘崗位要求學歷、學位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士及以上的,報考人員應具有符合專業要求的本科學歷及相應的學士學位,或應具有符合專業要求的研究生學歷及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在報名時需出具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4.現場宣講會及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本次招聘將在部分高校進行系列宣講活動,內容包括用人單位情況介紹、區情介紹以及現場答疑等。參加現場宣講會的考生,可以現場提交報名所需資料,并在宣講會完成現場資格審查。部分高校宣講會時間和地點如下:
北京考點:2023年10月19日9:00-11:00,北京師范大學京師大廈就業中心多功能廳101(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上海考點:2023年10月19日14:00-18:00,華東師范大學閔行校區第二教學樓123室(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長春考點:2023年10月19日9:00-12:00,東北師范大學(自由校區)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三樓報告廳(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武漢考點、長沙考點、廣州考點的宣講時間初定在2023年10月25—26日,具體時間和具體地點信息在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新聞資訊》“通知公告”欄目和當地各大高校校園網站另行通知。
(二)考試
此次重點高校公開招聘采取綜合素質評估、面試、筆試的方式,全部在開考城市當地進行。
1.綜合素質評估
(1)時間:預計在2023年10月21日在北京、上海、長春三個城市同步進行綜合素質評估;預計10月28—29日在武漢、長沙、廣州三個城市同步進行綜合素質評估。具體時間在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新聞資訊》“通知公告”欄目和當地各大高校校園網站另行通知。
(2)地點: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3)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打印綜合素質評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在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新聞資訊》“通知公告”欄目和當地各大高校校園網站另行通知。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考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
(4)綜合素質評估主要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小組討論等形式,對考生進行考察。各崗位具體考核形式:A類崗位專業技能測試;B類崗位通過資格審核人數與崗位招聘數>7:1的崗位小組討論,通過資格審核人數與崗位招聘數≤7:1的崗位該崗位所有考生綜合素質評估環節免考,直接進入下一環節。
(5)綜合素質評估成績滿分為100分,不設合格線。綜合素質評估僅作為篩選考生的手段,結果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6)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估成績高低排序,各崗位原則上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進入面試名單于綜合素質評估結束后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相關通知”專欄、“事招雷達”微信公眾號上公布,考生可通過上述渠道查詢。
2.面試
(1)時間:預計在2023年10月22日在北京、上海、長春三個城市同步進行面試;預計10月30—31日在武漢、長沙、廣州三個城市同步進行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通知為準。
(2)面試采取現場面試的形式進行,采用試講等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應變能力、綜合協調能力及與教師崗位匹配的情況。
(3)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后續環節。
(4)根據考生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
3.筆試
(1)預計2023年10月23日在北京、上海、長春三個城市同步進行筆試;預計11月1日在在武漢、長沙、廣州三個城市同步進行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通知為準。
(2)筆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或90分鐘。采取閉卷考試,主要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時事政治、教材教法等,主要考察考生對教育教學的理解能力、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3)筆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合格線統一劃定為60分,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后續環節。
(4)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免筆試。
4.考試綜合成績
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免筆試人員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三)簽訂三方協議
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擬簽約或體檢人選。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三方協議,已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進入體檢考察環節。總成績公布后3個月內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或者不配合后續環節、報到前放棄錄用的情形,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取消該考生的聘用資格,并決定是否按總成績(同一崗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四)體檢
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同步確定體檢人選,若出現總成績同分的,先按面試成績區分先后,面試成績仍不能區分先后,則再進行專業能力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體檢在考點當地有資質或廣州的定點醫院進行。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相關規定執行。具體體檢安排另行通知,需復檢的考生,自通知復檢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考察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相關規定執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組應出具考察意見,重點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等各方面情況,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見。考察不合格的,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與考生解除協議或取消錄用資格,并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公示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在考察結束后統一對外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屬于遞補的,須根據遞補依據的情形,提供下列相應的材料:應聘人員考核不合格說明、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情況說明、擬聘人員放棄聘用聲明、擬聘人員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情況說明。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新聞資訊》欄目“通知公告”公示5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相關待遇
1.公示期滿,且已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人員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辦理入職和聘用手續,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未取得畢業證、學歷證人員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待畢業后(須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不能辦理入職手續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取消該考生的聘用資格,視情況可依次遞補,凡2024年8月31日后取得證書的,不得列為遞補對象。
2.聘用后工資待遇按廣州市黃埔區事業單位有關工資分配制度執行。
3.被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4.未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報考專業技術崗位,聘用時暫定為崗位所列專業技術等級。其暫定崗位的時間不計算為相應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專業崗位所需專業技術資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不能按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要求按時取得所聘專業崗位所需專業技術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
五、其他事項
(一)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資格。
(二)考生須恪守誠信原則。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體檢、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誠信報考。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四)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五)本次招聘,擬聘用者均按招考崗位進行轉正定崗。
(六)我區不負責辦理聘用人員的配偶及子女的調動、工作安排等問題。
(七)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并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將違規造假人員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咨詢電話:020-82116635、61877389。
咨詢時間: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
監督電話:020-82509661。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400-838-9296。
未盡事宜,以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解釋為準。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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