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區審計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一般專干,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條件及要求詳見《深圳市光明區審計局2023年10月公開招聘一般專干職位表》(附件1)。
(二)崗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上;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報名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4.符合崗位任職回避要求;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5.現役軍人;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2.報名資料:
(1)《深圳市光明區審計局公開招聘一般專干報名表》可編輯電子版、掃描件(表內手寫簽名并按手印,粘貼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3)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
(4)學歷、學位驗證(學信網、學位網電子認證);
(5)無違法犯罪記錄承諾書(表內手寫簽名并按手印,附件3);
(6)任職回避承諾書(表內手寫簽名并按手印,附件4);
(7)《應聘人員報名信息表》可編輯電子表(附件5);
(8)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資料掃描件。
3.注意事項:《深圳市光明區審計局公開招聘一般專干報名表》、無違法犯罪記錄承諾書、任職回避承諾書等報名材料必須手寫簽名。
4.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1)將報名材料的電子版及掃描件一并打包發送至郵箱sjjbgs@szgm.gov.cn,壓縮包文件名為“崗位編號+姓名+崗位名稱”;報名資料請在規定時間內發送至指定郵箱,報名時間截止后投遞的資料不予受理。
(2)聯系人:
光明區審計局:吳先生,咨詢電話:0755-88211632;
溫馨提示:咨詢時間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審核和入職前的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不可弄虛作假,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光明區審計局有權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對報考者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視為報名不成功。資格初審通過的,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參加考試,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與崗位要求一致;
2.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需提供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3.報考相關資格、工作經歷、年齡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23年10月10日;
4.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電子郵箱、通訊地址必須真實準確,確保能夠及時聯系本人。因提供錯誤信息或未保持通訊暢通致無法及時聯系而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三、考試
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滿分100分,面試滿分100分,總成績按照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計算。本次考試統一劃定筆試合格線為60分,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崗位參加面試考生不足1:5比例的,則筆試合格線以上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總成績低于70分不予錄用。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分數高低順序依次確定名次。
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高低排序,按錄取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名單將于面試結束后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gm.gov.cn/)上進行公布。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五、資格復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光明區審計局進行資格復審,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結合工作崗位要求進行綜合考察。復審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復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及聘用
經考試、體檢、資格復審、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屬實或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將由勞務派遣服務機構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本次招聘專干用工性質均為勞務派遣用工,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設置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晉升按照光明區有關規定執行。
八、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數。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針對本次考試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三)進入面試、體檢、資格復審及考察、公示環節的考生如出現面試、資格復審及考察、體檢不合格,放棄面試、資格復審及考察、體檢資格,或公示中發現問題不予錄用的,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區審計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光明區審計局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