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1〕10號)、《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37號)和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津市場監管人〔2017〕32號)精神,為滿足天津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測技術研究院(以下簡稱“市質檢院”)事業發展需要和高層次人才需求,保證招聘工作順利開展,現將市質檢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崗位及數量
市質檢院面向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2名,具體招聘崗位、條件和數量詳見《天津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測技術研究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計劃表》(附件1)。
應屆畢業生是指2023屆高校畢業生(2021、2022年畢業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視同為應屆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學歷學位和技能(崗位要求的專業依據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院校專業指導目錄,不允許以輔修專業報名);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是指1987年10月7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7)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社會人員報考須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
(8)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見附件1),崗位要求的職稱、相關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應在報名時已取得(2023年10月7日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到處分問責尚處于影響期內,或正在接受有關部門立案調查審查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無法在期限要求內提供相關學歷學位或其它資質證書等證明材料的;
(5)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的人員;
(6)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被依法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組織方式
在市市場監管委的指導下,由市質檢院自行組織招聘。
四、招聘公告發布
招聘公告于2023年9月20日起在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門戶網站(http://scjg.tj.gov.cn)、天津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測技術研究院門戶網站(http://www.51315.org.cn)發布。
五、招聘組織辦法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10月7日9:00至2023年10月13日17:00。
報考人員從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下載并填寫《天津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測技術研究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按崗位要求準備相應材料并在規定的時間內發至質檢院郵箱:zjyrenli@163.com,主題為“姓名+報考崗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應提交以下材料(電子掃描件):
1.《天津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測技術研究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承諾人簽字);
2.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
3.身份證(正反面);
4.學歷學位證書和認證報告(對于在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23屆高校畢業生,可在滿足應聘崗位其他條件的前提下,實施“容缺后補”機制,先行提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生證以及承諾書(附件3),畢業證、學位證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逾期未提供,視為自動放棄),持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留學歸國人員證明;
5.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電子版);
6.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只需有職稱要求的崗位提供);
7.相關工作經歷、社險繳費記錄(二者同時具備且證明信息一致,只需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提供);
8.資格審查需要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對于除應屆畢業生外的其他報考人員無法提供的材料,可先行提交承諾書(附件3),報考材料需在2023年10月31日前提供,逾期未提供,視為自動放棄。
按照有關政策規定需要回避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時主動告知工作人員。
(二)資格審查
1.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在受理報名48小時之內以電子郵件的形式回復資格審查結果,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以電子郵件的形式明確告知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原因。在報名截止前,均可再次提交報名,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受理。
2.2023年10月19日,招聘單位以電子郵件的形式向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發送面試準考證,并電話告知。
3.面試前一天9:00-12:00,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到天津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測技術研究院現場進行原件復核。
復核地點:天津市華苑產業區開華道26號5003室
資格復審咨詢電話:022-23078910、022-23078391
電話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3:30-16:30
監督電話:022-23857200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報名費用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不收取報名費用。
(四)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試考核方式。
1.面試題由招聘單位組織相關專家出題,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問題的解決能力以及綜合分析、創新應變、組織協調、語言表達等能力。考核試題出具2套,現場隨機抽取1套使用。
2.面試考核考官由5人組成,面試考核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3.面試考核時間、地點以電子郵件的形式通知。報考人員應按照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下載打印的面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二代),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面試
4.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考核成績。考核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在考核成績及格的人員范圍內,以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之比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5.考核信息發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成績于面試考核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發布。
六、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的項目、標準,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出臺之前,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體檢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招聘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質疑的,可以在接到結果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復檢費用均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非組織原因,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或鑒定的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七、考察
體檢工作結束后啟動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具體實施。考察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嚴把政治關,確保擬聘人員政治合格。考察應當廣泛聽取意見,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專業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經考察,對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八、擬聘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的考核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經市質檢院黨委會研究,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依據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嚴格履行體檢、考察、公示等有關程序,同一崗位同一招聘環節遞補不超過2次。
1.應聘者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
4.擬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聘用
本次招聘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市質檢院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及待遇按照國家和天津市政策標準執行。若出現因個人原因造成不能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十一、紀律與監督
市質檢院紀委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監督,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和規定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及相關文件處理。
十二、注意事項
如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招聘工作時間安排進行調整的情況,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以新調整的安排為準。請報考人員報名時填寫準確、有效的手機號,如遇調整,能取得聯系。
十三、咨詢、監督電話:
天津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測技術研究院:022-23078910、022-23078391
電話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3:30-16:30
監督電話:022-2385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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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測技術研究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計劃表(第二批)
2.天津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測技術研究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