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公開向社會招聘司法協理員26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司法協理員26名。
二、招聘崗位要求
(一)司法協理員(A類)9名
1.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類專業;
2.男性;
3.服從崗位調劑。
(二)司法協理員(B類)3名
1.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類專業;
2.女性;
3.服從崗位調劑。
(三)司法協理員(C類)3名
1.本科及以上學歷;
2.心理學、會計、財務、審計類專業;
3.服從崗位調劑。
(四)司法協理員(D類)3名
1.本科及以上學歷;
2.信息電子類專業;
3.服從崗位調劑。
(五)司法協理員(E類)3名
1.本科及以上學歷;
2.熟悉客家話;
3.服從崗位調劑。
(六)司法協理員(F類)5名
1.大專及以上學歷;
2.退役軍人;
3.從事社區矯正、應急處突等工作,24小時輪流值班和備勤,適合男性;
4.服從崗位調劑。
詳見《大亞灣開發區司法協理員崗位設置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參照大亞灣區社會事務協管員標準執行。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或專業背景。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中共黨員、在大亞灣區及附近(15公里內)有住所、在基層司法所或大亞灣村(社區)工作滿3年者。
6.年齡要求:18-35周歲(在基層司法所或大亞灣村(社區)工作滿3年者可延至45周歲以下)。報考人員年齡等計算截止日期為招聘公告發布之日。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賣淫、嫖娼,賭博或為賭博等違法行為提供條件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協管員工作勞動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合從事司法協理員工作的。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按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等方式和程序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2023年9月5日9:00至9月7日17:00止。逾期網上報名系統將關閉,報名工作停止。
2.報名方式:登錄報名網站(網址:***s://zk.sun-hrm.***/index.php/exam/?EXAMID=2513),點擊報名入口,按系統提示進行報名。本次招聘僅接受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3.報名需提供如下證件和材料:
(1)大亞灣區司法協理員招聘考試報名表(詳見附件2)
(2)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正反面JPEG
(3)學歷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4)個人征信報告
(5)退役軍人退役證(報考F類崗位的人員須提供)
(6)其他能證明符合優先或加分條件的相關證件
(7)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應聘,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公告和附件,準確把握報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報考ABCDE類崗位的,退役軍人、基層司法所或大亞灣村(社區)工作滿3年者,筆試成績加5分。報考F類崗位,曾獲部隊嘉獎,筆試成績加5分;曾獲部隊三等功及以上榮譽,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要求的考生在報名時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未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二)打印準考證
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在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請及時關注報名平臺有關通知信息)。
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三)筆試
1.筆試具體地點、時間及有關考試要求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考試主要內容為行政能力測試、《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等業務相關法律知識。
(四)資格審查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結合招聘崗位數,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資格審查人數1:3的比例,依次確定通過筆試人員,并按照招聘公告、報考崗位要求對通過筆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筆試成績及通過筆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大亞灣區管委會門戶網站發布。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審查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按高分到低分原則,依次遞補。
(五)面試
1.時間:待定,以具體通知時間為準;
2.地點:待定,以具體通知為準;
3.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結合資格審查情況,按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人數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
(六)公布成績
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大亞灣區管委會門戶網站發布。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七)體檢
按崗位招聘人數,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參加體檢人員由招聘單位安排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規定項目體檢,體檢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實施。體檢中出現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由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考察。考察中如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瞞報個人真實情況或者存在其他影響聘用情形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并按高分到低分原則,依次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由招聘單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或問題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注意事項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
2.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報考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4.因考生資格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按該崗位總成績依次遞補面試、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逾期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5.體檢、考察、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30天內未能配合招聘單位辦完聘用手續的,視為個人放棄聘用。
本公告由大亞灣區政法信訪辦司法行政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752-5562287
監督電話:0752-5562281
以上咨詢或監督電話請于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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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亞灣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政法信訪辦公室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