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精神,經研究,定于近期公開招聘河源市市直公辦學校教職員34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說明:崗位代碼請參考《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二、崗位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財政核撥編制,執行國家、省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必須符合附件1中招聘崗位及要求;
2.報考教師崗位的人員在報名時須持有與該報考崗位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
(三)報考人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已簽署公費定向培養協議且尚在服務期限內的畢業生;
6.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線上報名。
網址:***s://***.sydwzk.**/gdhyeduzp2023。
2.報名時間:2023年9月4日上午8:30至9月8日下午17:30。
3.報名確認:報考人員須于2023年9月8日下午17:30前提交確認報名,報名一經確認不可修改,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4.注意事項
(1)報名前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及相關附件,符合本公告及相關附件要求的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2)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按報名系統要求準確填寫和上傳資料;
(3)報考人員應誠信報考,報名時應確保所填寫各項信息真實有效,凡以虛假信息報名,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對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的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對偽造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同意報考證明等行為的,按規定追究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相關條件、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須上傳由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考核證書,并注明合格證書編號(注意:報名時請勾選“三支一扶”選項為“是”);
(5)截至報名時是在職的報考人員(以勞動合同日期為準)需提交本人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在編在冊的報考人員需同時提供本人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落款日期為本公告發布日至報名截止日期間;
(6)報考崗位要求有相關工作經歷的,須提供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和相應年限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明細證明(由社保部門加具業務專用章),計算年限截至本公告發布日。
5.符合相關招聘條件、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筆試中加5分計入筆試成績;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于2023年9月11日上午9:00-12:00,攜帶身份證和“三支一扶”考核證書等證明材料,到河源市教育局六樓會議室進行加分資格審查,未在規定時間到規定地點進行加分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加分。
6.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且確認的報考人員于10月7日上午9:00起自行登錄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面試等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23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憑證: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4.筆試內容:教師崗位筆試范圍為教育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等,非教師崗位筆試范圍為公共基礎知識、教育法律法規等,以閉卷形式進行,筆試試卷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有關機構命制,不指定考試用書。
5.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部門集約”——“河源市教育局”版面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6.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滿分100分)。
(三)資格復審
1.在筆試合格考生中,根據考生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l:5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時,一并列入面試人員名單,筆試合格考生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將全部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入圍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不按規定時間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2.如考生放棄或資格復審不通過導致面試對象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應在同崗位筆試合格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3.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在報名系統打印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A4紙雙面打印);
(2)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復印);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者還需提供教育部認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師崗位);
(5)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工作經歷證明及相關社保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面試
1.面試形式
(1)學科教師崗位(崗位代碼A01-A21):試講;
(2)非學科教師崗位(崗位代碼B01-B06):結構化面試。
2.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流程:8:30前考生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候考室簽到并核對身份(如考生逾期未報到視為放棄面試資格)→抽取面試順序號→按抽取的順序號依次進入備課室準備30分鐘→進入面試室試講(試講時間不超過10分鐘)。
4.面試范圍:另行通知。同一崗位由1號考生在備課室現場隨機抽取一個課時作為該崗位試講內容(如抽取的內容超過1個課時,則按第1個課時內容進行試講)。
5.面試結果:面試結束當天在考點張貼公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滿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6.綜合成績: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組織面試。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部門集約”——“河源市教育局”版面公布考生成績。
(五)體檢
由招聘單位組織擬聘用人員到指定市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體檢對象放棄體檢、因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后考察前主動放棄崗位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同崗位綜合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察
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并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組一般采取實地考察方式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考察報告由考察組全體成員簽名后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提交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考察人選是否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考察人選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和招聘崗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滿,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其他說明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表所填寫聯系電話必須真實準確,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如因聯系電話不正確、不暢通,導致未能及時接收到招聘工作有關的電話通知而耽誤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二)年齡等時間計算以公告當天為限(如以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為例,即要求報考人員須是1987年8月29日后出生);其中,如報考人員是我市隨軍家屬,其報考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三)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整個招聘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或弄虛作假的,均可取消資格。
咨詢電話:0762-3389677;舉報或者投訴電話:0762-3386355。
附件:
河源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