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3年全省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工作方案》等政策規定,青海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報名參加2023年青海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并參加了2023年5月4日全省統一組織的青海省2023年中小學教師招聘筆試,且取得有效筆試成績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此次招聘。省內各中小學已公示的擬聘用人員不得應聘。筆試單科缺考、成績無效或成績為零分的不得應聘。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基礎知識,掌握崗位要求必備的專業技能;具備較強的教學、管理能力和良好的發展潛質,符合應聘崗位要求。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要求:年齡要求為30周歲及以下,即1992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五)學歷要求:應聘考生須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要對學歷和學位在教育部學信網提前進行驗證。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六)專業要求:此次中小學公開招聘中的所需專業是指通過考試取得專業學籍,并完成學業畢業的專業。考生專業以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專業名稱為準。在教育部“學信網”無法驗證的第二專業、輔修專業以及學位證書中的專業不視為招聘崗位所需專業。考生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一致。
(七)教師資格:除小學科學教師崗位外,應聘考生應具有與報考學段、學科崗位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具體要求詳見于《青海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計劃表》(附件1)。
(八)各崗位應聘考生須已參加符合《青海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計劃表》(附件1)中所規定的筆試科目,且取得有效成績方可報考。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開招聘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應聘考生在現場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后,務必隨時關注青海大學官網(人才招聘欄目www.qhu.edu.cn/rczp)發布的相關信息,并按要求參加面試,也可直接咨詢青海大學組織人事部(聯系電話:0971-5310674)。
(一)現場報名
1.報名工作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3年8月30日9時-8月31日16時。
2.報名地點: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寧大路251號青海大學行政A樓組織人事部402辦公室。
3.應聘考生只能報考1個崗位。
(二)資格審查及筆試加分
1.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
2.現場資格審查。現場報名時同時開展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023年8月30日9時-8月31日16時。應聘考生需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學歷與學位學信網驗印報告、教師資格證書、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同意報考的證明、誠信承諾書(親筆簽名),以及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3.筆試加分。退役士兵(含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筆試總成績加5分。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交退伍證進行筆試加分。
4.根據各崗位報名考生參加2023年青海省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統一組織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1U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的可一并進入。相關信息請及時關注青海大學官網發布的相關公告。
(三)考核方式及成績占比
考核方式由全省統一組織的青海省2023年中小學教師招聘筆試(已完成)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總成績=筆試成績(已完成)×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分均為100分,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四)考核內容
1.筆試。青海省2023年中小學教師招聘筆試已于2023年5月4日,全省統一組織實施。
2.面試。面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招聘崗位數與進入面試人數達不足1:3比例的,由學校根據崗位需求情況決定是否保留、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保留招聘計劃的,該崗位應聘考生的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以上者,取消招聘資格。面試方式以后續公告內容為準。
(五)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及地點青海大學官網發布的相關公告為準。
(六)體檢。進入體檢范圍人員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有關行業標準執行。應聘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或者請他人頂替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應聘考生體檢結果無效并不予聘用。進入體檢范圍人員為按招聘崗位1:1比例確定的擬招聘人選。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經本人申請,學校組織復查一次,仍未合格者,取消進入考察資格。空缺崗位按照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具體實施時間及地點以青海大學官網發布的相關公告為準。
(七)政審考察。體檢合格的應聘考生確定為政審考察對象,學校對考察對象學習工作期間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綜合表現情況及考前所在單位的政治表現等進行考察。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情況考察外,突出考察應聘考生的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凡有違法違紀行為記錄的,取消應聘資格。同時,對體檢合格的應聘考生個人檔案情況按照規定進行嚴格審查。政審考察不合格者或確認自動放棄者,取消應聘資格。
(八)公示。經體檢、政審考察合格的應聘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青海省教育考試網和青海大學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由學校調查核實。
(九)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的,或公示有異議但經核查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經學校黨委會研究通過,報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后,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確立人事關系。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或與原單位存在法律糾紛的,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遞補要求。體檢、考察、公示環節因考生放棄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出現空缺名額時,按考核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各環節只遞補一次。
四、其他事項
(一)不予報考情形。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公職的;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調查的;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并正在處分期內的;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公務員考錄中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且在有效記錄期內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我省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當嚴格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報考前應當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參加此次招聘。上述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未提供的資格審查將不通過,隱瞞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身份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三)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各類證書、資格取得時間均截至2023年8月28日。
(四)招聘崗位的專業類別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執行。國(境)外取得學歷的專業,審核時可通過其所學主要課程來認定是否為該崗位所需專業的相同或相近專業。
(五)總成績并列情況說明。總成績并列的,先按退役士兵優先招聘,再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學科專業素養》成績高低排序,《學科專業素養》成績相同的以《教師綜合素質》成績高低排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六)招聘過程中各環節具體實施時間以青海大學官網發布的相關公告為準。
(七)公告之中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青海省現行相關招聘政策規定執行。
聯系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0971-5310674
監督電話:0971-5569157
青海大學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