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深人社規〔2019〕9號)有關規定,結合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博士人才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詳見《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2023年8月公開選聘博士人才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
二、選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深人社規〔2019〕9號)規定的選聘條件;
7.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表》規定的職位條件;
8.報考者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專業是否相符可參考《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
9.報名者須符合任職回避制度有關規定。
(二)有關要求
1.關于學歷、學位
崗位的最低學歷為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全日制研究生,最低學位為博士。
2.關于年齡、工作年限
工作經歷、年齡等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8月29日。
(三)不得應聘的情形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近兩年內,在廣東省公務員、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6.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7.現役軍人;
8.未經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深圳市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流程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9:00至2023年9月4日(星期一)18:00。
2.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由報名者將相關材料電子版(紙質材料提供掃描件)發送至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郵箱(郵箱地址:kcjbgs@szgm.gov.cn),聯系人:袁先生,聯系方式:0755-88210479。
3.報名材料:
(1)《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公開選聘博士人才報名表》(含免冠彩色電子照,見附件3);
(2)《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公開選聘博士人才報名信息簡表》(見附件4);
(3)個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首頁、本人頁);
(4)留學回國人員在提供學位證書的同時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5)學歷學位驗證證明;
(6)職稱證或技術等級證;
(7)證明本人符合選聘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書面材料、相關研究成果等。
以上材料均提供電子版、復印件或掃描件,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供有關材料的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
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結合崗位特點,審核考生提供的材料,符合選聘條件的進入適崗能力測試。在審核過程中,出現考生材料不齊、不符合選聘崗位條件等情況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進入考試(適崗能力測試)人選名單將于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以電話或短信形式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未進入的不另行通知。
(三)考試(適崗能力測試)
1.測試時間及地點
測試時間及地點等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測試形式及組織
測試由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負責組織,測試的具體形式另行通知。考生憑本人報名表、身份證原件參加測試。
3.測試成績公布
考核成績合格線為75分,未達合格線的,不予選聘。對測試合格的考生依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各崗位擬聘用名額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選,測試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將于測試結束之后5個工作日內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布。
(四)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張,按時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擬聘人員須按時參加體檢,無故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將不進入下一選聘環節。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另行通知。
(五)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同時核實報考人員提供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與準確性。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考察及提供個人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經考察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適崗能力測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聘用單位按程序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深圳市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員需在光明區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
(八)遞補
確定為體檢和考察對象的考生如出現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考察和體檢、聘用資格的,以及公示中發現問題不予聘用的,可按有關規定在規定期限內申請遞補。
(九)有關待遇
所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有關待遇按深圳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其他事項
1.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審查發現資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
2.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應聘者,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3.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單位以任何形式組織考前培訓。
4.本公告所稱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數。
5.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負責解釋。考生咨詢電話:0755-88210479。
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2023年8月公開選聘博士人才崗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