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供銷合作社制度改革,優化供銷合作社人力資源配置,解決單位隊伍力量不足的問題,經平羅縣供銷合作社黨組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應聘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寧夏回族自治區戶籍的人員;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
4.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與所報考崗位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
4.被開除公職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目前仍在懲戒期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2023年平羅縣供銷合作社面向全區公開招聘,擬招聘工作人員5人,其中:綜合辦公室2名(含秘書1名、財務1名),業務室3名。具體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見附件3。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招聘公告在平羅縣人民政府網發布,報名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一)報名時間
郵件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7日下午18:00。
(二)報名方式
1.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請應聘者登錄網站http://www.pingluo.gov.cn/(平羅縣人民政府網),點擊下載《應聘登記表》,并粘貼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并將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職(執)業資格證等掃描件或原件以附件形式發送至2276686455@qq.www,郵件主題“姓名+崗位+電話”。(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將以郵件、短信或者電話方式告知)。
2.資格初審:應聘者本人于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攜帶所有相關證件原件與復印件、應聘登記表、應聘承諾書及兩張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到平羅縣供銷合作社現場審核。平羅縣供銷合作社地址:寧夏平羅縣西區政務服務中心15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依據報名人數,研究確定是否組織招聘筆試。
3.資格復審:筆試結束后,擬進入面試人員需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須提交以下資料: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職(執)業資格證和原工作單位繳納社保臺賬(證明同崗位工作經驗)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如因資格審查不合格等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試資格,該招聘崗位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進入面試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筆試。應聘人員按照審核合格后的名單參加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開考比例(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一般為3:1,達不到比例的,根據報考人數,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核減招考人數、降低開考比例;筆試試卷委托第三方專業考試機構負責。筆試成績根據考試分值由高到低依次排名,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內容。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滿分為100分。
(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為準。
(四)體檢。擬聘用人員確定后,通知應聘者本人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公立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費用依據醫院收費標準,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五)政審考察
1.綜合成績從高往低排序,按照考察人員與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名單。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考察人員;筆試成績也相同的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考察人員;成績完全相同的組織加試。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一貫表現、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者的應聘資格進行復審。
3.考察中發現應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應聘相關情形的,不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以及其他不宜進入單位工作情形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取消應聘資格。
(六)公示及聘用。錄取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確定。
1.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平羅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2.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涉嫌違規違紀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個工作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3.被聘用人員須服從調劑,否則不予聘用。
六、關于崗位遞補
(一)遞補情形
1.在資格復審階段,經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或自愿放棄的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在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應聘者自愿放棄或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應聘者中,根據考試總成績按規定依次遞補。
3.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或不符合聘用條件,核實后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應聘者中,根據考試總成績按規定依次遞補。
(二)不遞補情形
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公示公告發布后至面試結束,出現的空缺面試人員名額不再遞補。
七、待遇
一經聘用執行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間,發放試用期工資。試用結束后,經平羅縣供銷合作社考評,符合轉正條件的,予以轉正。薪酬待遇參照相關規定執行并交納社會保險。
八、相關要求
1.每位應聘人員僅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信息須真實、準確。應聘人員對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偽造有關證件、材料,隱瞞信息、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應試資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已簽訂《勞動合同》的,解除勞動關系。
2.應聘人員按照報名方式將招聘登記表發送到指定郵箱后,無特殊情況,無需重復發送郵件。同時,請關注郵箱的回復郵件信息。我社對應聘人員的材料嚴格保密。未被聘用人員有權取回本人提交聘用資料。
3.應聘者需保證提交的聯系方式(電子郵箱、手機、固定電話等)正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
4.本次招聘不指定應聘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應聘輔導班。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5.凡涉及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平羅縣供銷合作社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6.本方案由平羅縣供銷合作社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平羅縣供銷合作社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招聘咨詢電話:0952-6012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