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臨聘教師35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地點及待遇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已取得國(境)外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年齡要求42周歲以下(1980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地點
在珠海市香洲區設置考點。
(三)待遇
按香洲區公辦中小學臨聘教師待遇執行。
(四)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招聘符合條件的考生限報考1個學校,不可重復報考。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考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和身體條件。
4.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4)不講誠信被有關部門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聯合懲戒對象的;
(5)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發布公告之日。
(二)崗位資格條件
1.具體招聘學校、崗位、人數等詳見《2023年珠海市香洲區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臨聘教師崗位一覽表(第四批)》(見附件1)。
2.考生須持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如報考小學崗位需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中學崗位需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3.考生所學專業必須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招聘崗位參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2)進行專業設置。
若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網上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等材料。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及方法:1.網上報名—2.網上初審—3.面試—4.體檢、公示、簽約及辦理其他手續。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自2023年8月28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18:00時。
2.網上報名方式:考生應將以下材料掃描成清晰的圖片格式文件后上傳至招聘學校接收報考資料的郵箱:
(1)《報名表》(見附件3);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3)有學校或學院公章的學業成績單(研究生畢業的還須提供本科學業成績單);
(4)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
(5)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僅國(境)外院校畢業生提供】
(6)教師資格證;
(7)招聘學校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另外,每位考生要根據應聘崗位錄制說課視頻一份,要求時長10分鐘(含自我介紹),全身入鏡,聲像清晰,根據附件1崗位表上報考學校注明的要求,上傳至相應郵箱或其他線上地址。
3.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網上審核不通過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須誠信報名。《報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視為考生已承諾所填信息真實無誤。
(3)材料真實有效。報名時上傳的材料將作為網上初審環節審核的材料。網上報名截止后,不可上傳材料或更換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傳有誤或經審核存在弄虛作假者,責任自負。
(4)考生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初審
招聘學校組織專家評委對考生的資格條件及說課視頻進行網上初審,按1:5比例擇優確定進入面試(如報名人數未達到比例要求,由招聘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調減崗位)。網上初審時需對考生網上報名時上傳的信息資料進行嚴格審查,考生如有弄虛作假者,將取消應聘資格。
(三)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儀態儀表、板書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教學方法與教學效果等教師綜合素質,報考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教師崗位的考生還須測試專業技能。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7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兩位小數)。
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面試結束后,以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具體安排以招聘學校通知為準。
注意: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是否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面試,由招聘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四)體檢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的規定執行,具體時間、地點由學校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通過各招聘學校的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在體檢、公示環節出現崗位空缺的,可由招聘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或舉報信息不影響聘用的,并經報珠海市香洲區教育局審核通過,招聘學校按規定程序簽訂勞動合同。是否設置試用期,試用期時間等由學校和應聘人員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協商約定。
四、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予以解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2.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3.未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或提供崗位所需材料的;4.考生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5.未按規定上崗時間到崗的;6.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的;7.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的。
(二)未盡事宜,由珠海市香洲區公辦中小學臨聘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監督電話與各學校招聘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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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珠海市香洲區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臨聘教師崗位一覽表(第四批).xlsx
3.2023年珠海市香洲區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臨聘教師報名表(第四批).doc
珠海市香洲區教育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