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坪山區財政局面向社會公開招特聘崗公共輔助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有關要求
1.招聘崗位:財稅分析崗1名、基建管理崗1名。
2.相關職稱、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
二、崗位其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組織紀律性強;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2年8月22日后出生);
5.符合擬報崗位相關資質資格要求,能夠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驗證證明(國內高校畢業生需在學信網申請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國外或境外高校畢業生需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二)有以下情況者,不予接受報名
1.因違法犯罪受刑事處罰者;
2.犯有嚴重錯誤,受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者;
3.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曾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者;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17:00止。
2.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由報考人員將相關材料電子版壓縮到一個文件包并發送至郵箱:liuwenchao@szpsq.gov.cn。郵件標題注明:崗位編號+畢業院校+本人姓名。
3.報名提交材料:
(1)《坪山區財政局2023年8月公開招聘特聘崗公共輔助員報名表》(見附件3);
(2)個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3)學歷、學位證書(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需同時提供本科、研究生各階段相關證書);
(4)學歷、學位驗證證明;
(5)證明本人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書面材料、相關研究成果等。
4.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2)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如提供虛假信息,一經發現,將取消聘用資格;
(3)崗位條件的計算截止日期均為2023年8月22日;
(4)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二)資格初審
根據公告相關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報送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在審查過程中,出現報考人員材料不齊、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等情況的,視為資格初審不合格。根據崗位需求情況,結合報考人員所學專業、研究成果、工作經歷等情況擇優確定入圍綜合能力測評人選。
(三)綜合能力測評
入圍綜合能力測評人員將以電話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請報考人員保持通訊暢通,未進入的不另行通知。綜合能力測評環節將采取面試方式,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素質、專業能力以及與崗位匹配等情況。
(四)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現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有關規定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五)資格復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我局結合報考崗位要求對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與準確性進行復審,同時考察擬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復審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經復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復審、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可根據報考人員綜合情況擇優遞補。
(六)聘用及試用考核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內容以報考人員報考崗位的履職要求和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主要包括職業品質、心理素質、履職能力、工作實績等。試用合格的按期轉正,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按規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四、管理方式及相關待遇
特聘崗公共輔助員與我局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薪酬待遇按特聘崗公共輔助員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報考。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存在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考紀律的報考人員,將取消報考資格,并列入誠信記錄,不再接受其參加坪山區機關事業單位相關招考報名。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數字或等級均包含本數。
(三)公告咨詢電話:0755-89354137。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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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坪山區財政局2023年8月公開招聘特聘崗公共輔助員崗位表
3.坪山區財政局2023年8月公開招聘特聘崗公共輔助員報名表
坪山區財政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