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夏縣2023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3人,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思想積極、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創新意識;
4.報考的年齡要求為30周歲及以下。以研究生學歷報考且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年齡可以放寬至35周歲。退役軍人(含退出消防員)專項招聘崗位(包括安置合并的一般性崗位)報考人員,年齡可以放寬至35周歲。報考人員年齡一律按周歲計算,以2023年8月18日為截止時間。30周歲及以下,即1992年8月18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5.根據晉人社廳發〔2017〕3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第二條第四款之規定,部分崗位只面向夏縣戶籍人員(2023年8月18日之前為夏縣戶籍)招聘,具體崗位詳見附表;
6.已經通過教師資格認定、取得教師資格證編號的,視為具有教師資格證;
7.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8.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9.符合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二)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1.設置“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招聘對象為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
2.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持有《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和《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的,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3.設置面向在我省安置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含退出消防員)專項招聘崗位,截止公告發布之日已辦理了正式退役手續且安置地在我省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同時符合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可報考軍人專項招聘崗位。
4.報考“退役軍人專項崗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須同時符合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等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立案審查的人員;
3.受黨紀政紀處分在處分期內的人員;
4.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和服務期內(含試用期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中專升專科學生、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9.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10.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工作人員)、服務期內(含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予聘用。
四、招聘方法步驟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公開報名、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招聘工作在夏縣2023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指導,縣紀委監委第九派駐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
主要程序是:發布公開招聘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夏縣人民政府網站(***.sxxiaxian.gov.**)、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考試專欄向社會發布公開招聘公告。公開招聘公告的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和人數、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招聘的方法步驟、紀律要求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
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現場照相。
報名時間:2023年8月31日—9月2日(截止到2023年9月2日下午5:30)
報名地址:夏縣職業中學(夏縣禹王大道中段)
報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具有學位的,必須提供)、學信網查詢并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戶口本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的原件、復印件、一張一寸彩色紅底近期免冠照片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夏縣職業中學報名,填寫《夏縣2023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屬在職人員應聘報名,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在報名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時,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凡因信息填報有誤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報考崗位規定工作經歷的(不含在校實習的經歷),均以2023年8月18日為截止日期。
崗位要求的專業一律參照教育部頒布的高校專業目錄執行。
2.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資格初審由縣2023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抽調教育、人社和有關職能部門相關人員負責,資格審查要客觀、公正、及時。由接受報名的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交驗的證件進行初步審查,確定其資格。符合報考資格人員經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審定后,在夏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示,且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公示無異議者發放準考證。
3.繳費
按照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精神,向參加考試人員收取考試費100元/人,繳費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2日18:00時,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對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對于符合考試費減免的報考人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須提供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證明;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人員須提供低保證、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費減免資格。
4.報名注意事項
此次公開招聘考試,各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之比不達3:1時,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招聘名額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則取消該崗位。取消崗位時已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考生可進行崗位改報,改報時間:2023年9月3日9:00—12:00。考生報考崗位被取消,未改報其他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費將如數退還。
為保證招聘計劃的足額完成,報名截止后,“退役軍人專項崗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因不達開考比例所核減的空缺崗位,調整到非“退役軍人專項崗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同類崗位招聘計劃中(17崗調整到16崗、19崗調整到18崗)。報考該崗位的考生,將自動合并到指定的同類崗位中參加考試,并在夏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告。
5.領取筆試準考證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序號到原報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其它證件一律無效)。
(三)考試
考試在縣2023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領導組的領導下,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筆試和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的60%、面試成績的40%和綜合成績的計分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擬聘用人員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綜合成績60分。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按加試筆試成績排列。
1.筆試
筆試由縣2023年教育系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采用閉卷考試辦法,單人單桌、密封試卷、全程監控錄像,筆試的命題和閱卷工作委托具有資質的考試機構承擔。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見準考證和夏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理論基礎》各占50%),答題時間為120分鐘。
筆試命題范圍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理論基礎;幼兒教師命題難易程度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相應專業中等水平;中小學教師命題難易程度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相應專業中等水平。
公共基礎知識為: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公文寫作等。
教育理論基礎(幼兒教師崗位)為:學前教育理論及幼兒專業知識等。
教育理論基礎(中小學教師崗位)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育政策法規等。
筆試時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方可入場。
筆試閱卷結束后,在夏縣人民政府網公布參加筆試人員成績,公布時間三天,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向縣2023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申請查分或向縣紀委監委第九派駐紀檢監察組舉報違規違紀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2.資格復審
筆試考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不足該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各崗位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小組由2023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抽調人員組成,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進行資格復審時,資格復審人員必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本人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提供的,必須提供,其中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的原件及復印件;人事(學生)檔案;在學信網查詢并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并現場驗證;已參加工作的必須持原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考生,須提供服務期滿合格證書,尚未領取合格證書的提供由相關部門加蓋公章確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2)。具體為:“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蓋章;“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2010年(含)以后尚未領取“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證書的“三支一扶”人員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以及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
退役軍人專門崗位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畢業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的相關證明。
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山西省政府“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由服務地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創業就業基金監管中心審核蓋章。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擬聘用前還須提供《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人員考核合格證書》。
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晉辦發〔2017〕62號)文件規定“基層項目人員被定向錄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錄(聘用)優惠政策”。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山西省財政廳辦公室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的通知》(晉人社辦發[2018]5號)文件第二款第一項規定:“‘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期滿后,經考核在原服務單位占編就業的,不算作被定向錄取(聘用)”。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資格復審確定為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經縣2023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領導組審定后,在夏縣人民政府網予以公示。如有異議,可向縣紀委監委第九派駐紀檢監察組舉報違規違紀人員。公示結束后,向無異議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
3.面試(時間、地點見公告)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思維理解、分析應變、語言表達及專業技能等能力。面試時,組建面試測評小組,每個測評小組由5-9名評委組成,具體人選由招聘領導組從外地抽調。參加面試的考生實行封閉式管理,遲到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考生分組和出場順序臨時抽簽決定。面試實行百分制,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其余評委的平均分為該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并當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采用備課、講課的方式進行,面試人員備課時間為60分鐘,講課時間為15分鐘。面試試題結合本次招聘專業的要求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擬定。
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者等于本崗位招聘人數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結束后,立即計算出考試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及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須于當天在考場外明顯位置進行公布,并在夏縣人民政府網予以公告。
(四)體檢和考察(時間、地點見公告)
體檢和考察對象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擬聘人數1:1比例確定。
1.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2023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會同有關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在縣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晉教人字〔2005〕19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負擔。體檢時,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按時報到者,按自動放棄處理。體檢結束后,體檢醫院應及時將體檢結果移交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
體檢合格者列入考察范圍。因懷孕不能完成體檢項目的,也列入考察范圍,待體檢合格后,按照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2.考察
考察由縣2023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統一安排,教育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可采取調檔審查、實地了解等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等,應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考察結果存入應聘者人事檔案。
(五)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在夏縣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一式三份,由縣人社局核發《夏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由相關部門辦理入編、工資等手續,按規定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擬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公開招聘的人員,一經聘用,服務期限5年,服務期內不得報考其他招錄、招聘考試及遴選,也不得調動。
在本次招聘的所有環節中,無論何種原因形成的空缺名額,一律不予遞補。
五、紀律要求
(一)嚴肅招聘紀律,對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如實提交有關證件和材料,對弄虛作假、違規作弊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聘用人員要服從組織安排,不服從分配、不按時到崗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在整個招聘工作過程中,邀請部分縣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全程參與監督,筆試、面試工作全程錄像,并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對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規定和工作紀律的,一經發現,從嚴處理,確保招聘質量。
(五)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從事招聘的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六、其他
本方案由縣2023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領導組研究討論確定。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咨詢電話:
監督電話:
縣紀委監委第九派駐紀檢監察組0359—8550022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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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夏縣2023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