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市紅十字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單位為市紅十字會救援服務中心,為公益二類財政補助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崗1人。
具體招聘崗位、招聘對象及應具備的條件詳見《北京市紅十字會所屬事業單位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責任心強,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和開拓創新精神;
2.熱愛公益事業和醫學事業,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具備崗位要求的專業能力、學歷學位和工作技能;
3.所有崗位招聘對象均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檔案關系在京;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報考人員還應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年齡、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招聘公告發布之日,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曾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務處分的;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留校察看以上處分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曾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及初審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23日9:00至8月31日17:00。此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不設現場報名。登錄“北京市紅十字會考試報名系統”(網址:***://bm.bjredcross.org.**/)進行網上報名申請,在此期限外提交的報名申請,系統將不予受理。所有報考信息一經提交不得修改。報考者需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初審:根據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考生在提交報名信息后,北京市紅十字會將對報名人員的基本信息、報考資格等進行資格初審,確定擬參加筆試人員,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原則上不低于1:3,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崗位招聘計劃,并在北京市紅十字會官網公布。考生注意隨時登錄報名系統,關注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考生要及時打印報名表,以備后期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審核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在后續面試、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還將對考生相關信息進一步審查核實,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3.打印準考證:初審通過的考生于9月13日10:00后,登錄“北京市紅十字會考試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如遇特殊情況,我們將在北京市紅十字會官網(***s://***.bjredcross.org.**/)“公示公告”發布相關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組織筆試
1.筆試說明
考生統一參加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基本能力筆試同步考試,考試時間為150分鐘。考試內容參照《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基本能力筆試大綱(試行)》(可登陸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服務頻道知識園地欄目下載)。社會在職人員筆試當天須攜帶相關紙質報名材料及原件,包括公開招聘報名表、身份證等。
2.筆試時間
筆試的時間為2023年9月16日。
具體安排為:上午9:00—11:30。
3.公布筆試成績
筆試閱卷完成后,報考者可于2023年10月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并打印筆試成績通知書,作為參加面試及調劑的憑證。
(三)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的考生須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包括審查考生戶籍、身份、學歷、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材料,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照本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進行復審,具體時間地點以北京市紅十字會官方網站公告為準。考生須按照通知要求,由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四)組織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底的順序及資格復審情況按1:5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電話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排名,由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在北京市紅十字會官網進行公示。如擬聘用人選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1.體檢。體檢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不合格的可申請復檢一次,復檢仍不合格的不再進入考察環節。
2.考察。市紅十字會對體檢合格的報考者進行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體檢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北京市紅十字會官方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審批手續。
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主管單位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體檢、考察及調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認真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和信息詳細、真實、準確。報考人員要在報名表中注明常用的通訊方式,并保持通訊暢通。
2.本次公開招聘,除在相關網站公示信息外,將以短信、電話等方式通知各環節入圍人員。凡未入圍下一環節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暢通,因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負責。
3.報考人員在參加招聘過程中,如果確定退出或被其他單位錄用、聘用的,應及時與我單位溝通,因不及時溝通對招聘工作造成影響的,將視情況通報相關單位。
4.如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如同一崗位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按面試主考官評定的面試分數由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
5.本次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八)聯系方式
1.招聘咨詢電話:010-63947114
2.監督舉報電話:010-63538214
3.技術支持電話:010-63579963
本招聘公告由北京市紅十字會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北京市紅十字會所屬事業單位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
北京市紅十字會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