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落實韶關新時代“百團千才萬匠”人才工程,扎實推進韶關人才入縣下鄉十條措施,全面加強我市人才隊伍建設,大力集聚重點領域精英人才,以高質量人才助推我市高質量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8人,其中“青年人才”23人,“緊缺人才”15人。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樂昌簡介
樂昌市地處南嶺山脈南麓,毗鄰湖南,是珠三角輻射內地和內陸各省區進入廣東的“橋頭堡”,素有“廣東北大門”之稱。因南越王趙佗曾在此筑“趙佗城”,故有“千年佗城”之美譽。唐朝著名詩人韓愈曾以“嶺南清淑之氣,自昌而始”的詩句來贊美樂昌清秀的山水風光。樂昌全市總面積2419平方公里,下轄19個鎮(街道、辦事處),京廣鐵路、武廣高鐵、京港澳高速、樂廣高速、省道248線縱貫境內,到廣州僅需1小時,到長沙1.5小時,距離韶關丹霞機場僅16公里,交通區位優勢明顯。全市森林覆蓋率達70.64%,是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優勢得天獨厚,張溪香芋、北鄉馬蹄、沿溪山白毛尖茶、九峰柰李、廊田香米等特色產品聲名遠播。
二、公開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年齡須在18至35周歲(即1987年8月18日至2005年8月17日期間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45周歲(即1977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一)“青年人才”招聘對象為:具有國際公認的或經認定的國際知名學府和國家、省屬重點大學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且具有一定實踐經驗(含實習期)的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二)“緊缺人才”招聘對象為:國內或國(境)外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與學位證。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招聘崗位
本次共招聘38人,其中,“青年人才”23人(教育教學類2人、醫療衛生類12人、宣傳文化類2人、產業科技類4人、經營管理類3人),“緊缺人才”15人,具體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及人數等詳見《樂昌市2023年第二批“青年人才”暨“緊缺人才”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教育教學類、醫療衛生類、宣傳文化類“青年人才”及“緊缺人才”崗位(A01-A10,B01-B09)聘用人員列為樂昌市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執行國家及省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產業科技類和經營管理類“青年人才”崗位(A11-A15)聘用人員為民營企業人員,需與用人單位商議確定薪酬待遇。
根據《韶關新時代“百團千才萬匠”人才工程實施意見》等有關文件規定,對符合相應條件的“青年人才”,經上級認定后,除按月享受正常薪資待遇外,還享受以下人才待遇:
(一)取得高級職稱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貼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發放30萬元。
(二)取得中級職稱的人才或碩士研究生,人才津貼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發放15萬元。
五、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一)受過刑事處罰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近三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
(六)在讀的非應屆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
(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八)韶關市現有在編在職事業單位人員;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六、報名時間與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23年8月23日上午9:00至2023年8月29日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報名。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考生通過登錄網址:https://www.sydwzk.cn/gdsglczp2023,根據提示完成網上報名、上傳資料等流程。
(三)報名審核
筆試前不進行人工資格審查,采取系統自動審核方式,系統初審成功后即可參加筆試。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取消報名資格。
2.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報考人員,不得報名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3.國外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材料。國內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中,港澳學習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材料,無法按時取得畢業資格的,不予辦理后續聘用手續。其他報考人員須于面試資格審核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4.報考人員應按《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一致的崗位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目錄的,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目錄的,可選擇目錄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如所學專業為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舊的專業名稱報考。舊專業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詢中共樂昌市委組織部同意后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5.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在2020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18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報考時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憑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報考。未在系統報名階段申報加分事項的,不予加分。
6.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通訊暢通,若因提供聯系信息錯誤或無法及時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七、考試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民營企業崗位具體考試形式、地點、時間等由用人單位通知安排。
(一)報名確認
報考人員請于2023年8月31日0:00至9月1日24:00登錄招聘系統確認是否參加筆試。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確認的應聘人員報名不成功。
(二)打印準考證
1.自2023年9月6日8:30至2023年9月7日17:30止,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2.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考試聘用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報考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初定為2023年9月9日(具體以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須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參加筆試。
2.筆試主要測評基本能力,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后的成績不超過100分),以60分為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樂昌市政府公眾信息網公布。
(四)資格審核
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須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審核,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1.審核時間、地點:見筆試成績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留意樂昌市政府公眾信息網。
2.須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及各一份復印件:
(1)準考證、報名登記表(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打印)。
(2)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至同一頁A4紙上)。
(3)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暫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要提供能證明學歷、所學專業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4)所學專業未在專業目錄所列,按相近專業報考的考生需提交相近專業證明材料。
(5)定向生、委培生,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提供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單位、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6)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提供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未提供的,不予加分)
(7)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報考者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者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面試
面試由中共樂昌市委組織部、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以60分為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考生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列為體檢對象。面試成績在面試時段在候分室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簽名確認。
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招聘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未達1:3比例的,按筆試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
因入圍面試人員面試資格被取消或自動放棄,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可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
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等在樂昌市政府公眾信息網公布。
(六)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考試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中共樂昌市委組織部牽頭另行組織面試。
八、體檢、考察
(一)體檢。事業單位“青年人才”崗位和“緊缺人才”崗位由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民營企業“青年人才”崗位由各企業自行組織實施。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實施。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名單在樂昌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公布。
體檢不合格人員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可書面申請復檢,體檢組織單位在收到復檢申請10個工作日內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逾期不書面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察。由各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考察依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學習和工作表現、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被考察人員未在要求的時間內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動辦理個人檔案調動手續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
九、公示和聘用、遞補
(一)公示與聘用。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樂昌市政府公眾信息網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列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遞補。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申請報中共樂昌市委組織部、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1.報考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2.報考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3.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4.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得聘用者;
5.報考人員不能按期辦理個人檔案調檔、考察等手續的;
6.個人放棄聘用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交通補助
“青年人才”和“緊缺人才”正式聘用后,按450元/人的標準發放一次性交通補助。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筆試成績、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成績、綜合成績、體檢名單、遞補等有關事項,統一在樂昌市政府公眾信息網發布,請報名的考生持續關注。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報名費用,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三)本公告由中共樂昌市委組織部、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四)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0751-5551073(中共樂昌市委組織部)/0751-5553318(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報名條件等崗位信息咨詢,請考生自行聯系招聘單位,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表。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監督投訴電話:0751-5551066。
附件:
中共樂昌市委組織部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