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黔東南州委辦公室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為打造國內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人才保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黔東南黨辦發〔2018〕1號)等文件精神,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2023年從江縣事業單位第二批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05名(具體招聘單位及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為做好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滿足下列相關條件)
1.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符合擬報考崗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崗位中有學位要求的還需取得同等學位;本《實施方案》及附件所稱“同等學位”指考生報考崗位所用學歷對應學位,下同);報考人員畢業證書上顯示的專業與學歷必須和《職位表》上要求的專業與學歷一致(僅是學位證書上專業與《職位表》專業一致視為專業不符)。職位表中所需求專業未注明學科門類、大類、一級學科、類的均按“單個專業”對照審核(下同)。報考人員學歷、專業須與教育部學信網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上所載的信息一致,有學位要求的崗位報考者的學位信息須與學信網(學位網)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上所載的信息一致,方視為符合崗位要求。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非在職畢業生可持有關材料報名;考生資格條件以符合本《實施方案》及職位表需求的對應條件為準(如有多個學歷的,不得交叉使用)。
2.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黔東南州服務(含在黔東南州服務期滿<須服務滿2年及以上>并取得服務證的人員,下同)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以上四類人員,本《實施方案》及附件中簡稱“四項目人員”,下同)。報考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崗位的“三支一扶”計劃或“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或“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截止2023年8月27日前須累計服務滿2周年及以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人員截止2023年8月27日前須完成項目服務期。“四項目人員”報考非定向“四項目人員”崗位的須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落款時間為2023年8月30日前),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人員截止2023年8月27日前須完成項目服務期(以“特崗協議”時間為準,下同)。
3.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17〕27號)精神,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證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在滿足其它報考條件的前提下,可以對應報考學歷條件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本科學歷專業不限的崗位。
4.部分崗位有戶籍(或生源)限制的,計算時間均截止2023年8月27日及以前,詳見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2005年8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7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報考“層級”為“鄉鎮”崗位的報考者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2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報考者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2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報考者,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77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體條件須符合公務員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公務員錄用規定》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5.定向到具體市(州)、縣(市、區、特區)、鄉(鎮)的2023屆畢業生,只能報考所定向的市(州)、縣(市、區、特區)、鄉(鎮)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過黨紀、政務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被辭退未滿5年的。
5.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含正在服刑期間的)。
6.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7.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
8.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區)的應屆畢業生。
9.報考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崗位的“三支一扶”計劃或“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或“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截止2023年8月27日前累計服務未滿2周年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截止2023年8月27日未完成項目服務期的,以及參加2023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已簽約的人員。
10.截止報名時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試用期(見習期或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1.截止報名時止,已招考錄用到我州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2.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報考未征得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部或人社局同意報考意見的(州級及以上單位暫不提供組織部或人社局意見)。
13.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在讀的非2023屆畢業生。
14.黔東南州人事考試不良誠信記錄人員或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違規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15.有《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2021年版)》、《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2021年版)》禁止從事相應行業的。
16.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17.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開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布官方網站為從江縣人民政府網(***://***.congjiang.gov.**/)。報考者應密切關注相關指定網站發布的有關信息,避免因未及時閱讀公告致使延誤考試。
三、報名及網上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由從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可在2023年8月28日09:00至8月30日17:00期間[特別提醒:根據近年網絡報名情況監測,報名最后一天易出現網絡擁堵情況,各位考生務必合理安排報名時間,提前提交報名信息。報名、資格審查期間務必密切關注本人資格審查情況,及時打印《報名表》和繳納報名考試費。]登錄“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rsj.qdn.gov.**/)”“網上報名系統”(***://pta.bjpass.***/site/eqiAzu)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通過報名網址在報名規定時間內(2023年8月28日09:00至2023年8月30日17:00)注冊并登錄報名系統填寫報名信息后提交審核,逾期不再受理新的報名申請。操作步驟簡述如下:1.報考人員根據所要報的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報名信息(包括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片(jpg、jpeg、pn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頭部顯示過小等原因造成無法審核通過的,責任自負)。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由考生自行選擇)。根據所報崗位要求,填寫《從江縣事業單位202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3.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對無誤后,點擊“提交審核”提交報名信息待審。如因考生身份證過期、信息填寫失誤、照片模糊變形等原因,導致網上資格審查不通過或后續考試過程中出現無法通過資格審查等問題的,后果自負。注意:考生填寫完成報名信息并成功上傳照片或審核未通過重新修改報名信息后,都需進行提交審核操作。點擊“提交審核”鍵后,考生將不能修改報名信息。若不點擊“提交審核”鍵,審核單位將無法審核報名信息,導致報名失敗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審核狀態,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本《實施方案》、《職位一覽表》、《報名表》和《同意報考證明(模板)》,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并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因報考人員未及時在規定時間內查看本人的審核狀態,造成錯過修改報考崗位(報考信息)或重新提交報考申請時間的,責任由考生自負,視為報名失敗,并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通過資格審核并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應于2023年9月4日17:00前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用于資格復審[特別提醒:資格復審環節必須使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報名表》,各位考生務必提前打印并妥善保存。資格復審期間,網上報名系統也將再次開放《報名表》打印功能。逾期不再開放。報名時統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下同)。考生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并保持通暢。所填寫的聯系電話如有變動,請考生及時與所報考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聯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視為考生自動棄權。
報名期間,每日17:00后,將在“從江縣人民政府網(***://***.congjiang.gov.**/)”公布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以繳費人數為準),供報名人員參考。報名(繳費)結束后,由從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從江縣人民政府網(***://***.congjiang.gov.**/)”公布每個崗位報名情況。
(二)網上資格初審
網上資格初審時間為:2023年8月28日09:00至9月1日17:00。
1.資格初審在從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指導下,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資格初審部門(單位)及初審工作人員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必須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表》后24小時內對照本《實施方案》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初審,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23年8月30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報名申請。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資格初審部門(單位)及初審工作人員可下載并打印留存報考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供現場資格復審等環節使用。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審核通過的,由審核單位征得考生同意后報從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從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州人事考試中心提出申請,由州人事考試中心給予改報;拒不改報或不符合改報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資格。網上資格初審結束后仍未改報的,以及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成績無效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
2.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如報考信息(在報名期間如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有誤的,須本人向審核單位申請,經審核單位、從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交由州人事考試中心修改。
3.2023年8月30日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于2023年8月31日17: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崗位不得修改),資格初審部門及初審工作人員在2023年9月1日17: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網上報名失敗。
4.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于2023年8月28日09:00至9月4日17:00期間登錄“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rsj.qdn.gov.**/)”“網上報名系統”繳納100元報名考務費[特別提醒:為避免網絡波動影響,各位考生在網上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務必提前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5.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請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rsj.qdn.gov.**/)”“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3年9月21日09:00至9月23日17:00[特別提醒:各位考生務必提前打印《筆試準考證》并妥善保存]。未在規定時間內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考生應密切關注“從江縣人民政府網(***://***.congjiang.gov.**/)”發布的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而未參加筆試、面試等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6.原農村貧困人員、城鄉低保人員和貧困應屆畢業生可減免考務費。在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時,除提供通過資格審核后打印的“報名信息表”外(繳費成功后才能打印),還需出示以下相應證明材料之一:戶籍所在地縣級農業農村局(或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學校資助機構出具的證明等。符合減免考務費的人員(須先在報名系統中繳納100元報名考務費),請于2023年9月3日17:00前到從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詳見附件2)辦理有關減免確認手續。
四、考試方式
(一)考試方式方法將根據考生的報名情況確定,主要采取筆試與面試(專業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成功人數達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筆試和面試(專業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專業測試)分值各為100分。
2.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成功人數比例在1:3以內(不含1:3)的只進行面試(專業測試),面試(專業測試)分值為100分。
(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分類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1.筆試考試科目
筆試考試內容見職位一覽表。
2.筆試命題
筆試命題按照有關規定開展。
3.筆試考試時間
筆試考試時間安排為:2023年9月23日,考試地點為從江縣。
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見《筆試準考證》。筆試考生須同時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
需參加筆試考試的考生未參加筆試考試或雖參加筆試考試但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只進行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除外)。
筆試考試工作由從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筆試成績將在“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報名系統中公布,供考生查詢,請考生密切關注。
五、現場資格復審
面試(專業測試)前對擬進入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按照分級負責原則,采取現場資格審查方式進行。先進行面試(專業測試),后進行筆試的招聘崗位,面試(專業測試)前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通知考生先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現場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專業測試)。現場資格復審工作在從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導下開展,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留意指定網站公告。
(一)資格復審對象
現場資格復審對象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與招聘崗位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同一崗位入圍現場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只進行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直接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考生則確定為擬進入面試(專業測試)對象。
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成功人數比例達到1:3及以上,但因筆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崗位,實際參加筆試的考生經資格復審合格的可進入面試(專業測試)。如遇筆試成績名次末位(按入圍資格復審名次確定,下同)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二)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有關材料
擬進入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按本《實施方案》及《職位表》要求持以下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畢業證(崗位中有學位要求的還需取得同等學位證書,且學位信息還須與學信網<學位網>上所記載的信息一致)原件(2023年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及復印件1份;國外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學歷學位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崗位需求的所學專業條件,以國家認可的《畢業證書》明確的在校學習專業和教育部學信網所記載的專業為準,《畢業證書》的專業或教育部學信網所記載的專業與崗位需求專業不一致的,視為專業不符,資格審查不得通過。
特別提醒:職位表中所需求專業未注明學科門類、大類、一級學科、類的均按“單個專業”對照審核。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下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證》為準。?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3張。
4.報考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崗位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持所在服務地縣級主管部門(如縣(市)團委(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身份和截止2023年8月27日累計服務滿2周年及以上證明原件(證明上須注明服務人員基本信息、服務項目名稱、起止時間、服務地點及是否同意服務人員參加本次考試等信息),服務期已滿(截止2023年8月27日須服務滿2周年及以上)的須持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截止2023年8月27日前完成項目服務期且未轉為事業單位正式職工的需持當地縣(市、區)教育局及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5.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證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需提供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的證明材料及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畢業證書。
6.有戶籍(或生源)限制的崗位,報考者屬報考單位所要求生源但現戶口不在該地的,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戶籍系由報考單位所在縣(市)升學遷出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戶口簿上可以反映系報考單位所要求戶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7.“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從江縣事業單位2023年批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8.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部或人社局同意報考意見(同意報考證明落款時間須為網上報名截止日<2023年8月30日>前,同意報考證明模板見附件4);國有企業在職職工須持所在單位和有人事管理權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同意報考證明落款時間須為網上報名截止日<2023年8月30日前>)。
9.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如執業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等)。已通過執業(從業)資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測評的),可提供考試合格的成績單(需加蓋縣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公章。在國家行政機關指定官方網站打印合格成績單的不用加蓋公章)。
資格復審在從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導下,各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照本《實施方案》及《崗位一覽表》的要求對照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崗位所規定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及復審工作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并根據本《實施方案》規定程序及條件,按該崗位筆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遞補在資格復審遞補期內開展,資格復審遞補期結束后不再遞補。資格復審遞補期由從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從江縣人民政府網(***://***.congjiang.gov.**/)”公告。
考生應密切關注從江縣指定網站發布的招聘、復審等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而未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等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在資格復審遞補期內,考生接到遞補復審通知后,應在規定時間內給出是否參加遞補資格復審的答復。逾期不答復或未按要求參加遞補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結束后,擬進入面試(專業測試)人員名單由從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社會公示。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紀違規、提供學歷、學位、職稱、資格證書等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六、面試(專業測試)及綜合成績
(一)面試(專業測試)
面試(專業測試)工作由從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及事項詳見《面試準考證》(《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請關注指定網站相關公告)。
面試(專業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適應擬招聘崗位工作的能力情況。面試(專業測試)內容及面試(專業測試)方式由從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進入面試(專業測試)考生為經向社會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面試(專業測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未參加面試(專業測試)或面試(專業測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考生須同時持《面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面試準考證》須到從江縣領取(詳見指定網站公告)。
(二)綜合成績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1.參加筆試的考生,筆試、面試(專業測評)成績按百分制比例進行折算(具體折算比例見附件2)。即:考生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筆試所占比例?+?面試(專業測評)成績×面試(專業測試)所占比例。
2.直接進入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考生考試綜合成績=面試(專業測試)成績。?
筆試、面試(專業測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面試結束后即進入體檢環節,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遇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體檢、考察、擬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聘用等情況的,空缺崗位均不予遞補。
七、體檢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專業測試)成績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綜合成績,從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考生考試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對象(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生綜合成績出現末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專業測試),以再次面試(專業測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
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因面試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考生達不到1:3(不含1:3)(含“可進入面試”的考生)的崗位:①既參加筆試又參加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其考試綜合成績需達60分及以上,方可具備進入體檢資格;②直接進入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面試(專業測試)分數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備進入體檢資格。
(二)體檢
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公務員錄用規定》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由從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安排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
體檢時間由從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工作于面試結束后及時開展。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進行。考察工作在從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內容主要包括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人選達不到公務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選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有《公務員錄用規定》和《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規定的不得錄(聘)用情形的,考察結論不得定為合格。
在考察(政審)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報經從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三)曾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辭退未滿5年的。
(五)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含正在服刑期間的)。
(六)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七)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區)的應屆畢業生。
(八)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有《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2021年版)》、《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2021年版)》禁止從事相應行業的。
(九)報考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崗位的“三支一扶”計劃或“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或“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截止2023年8月27日前累計服務未滿2周年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截止2023年8月27日未完成項目服務期的,以及參加2023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已簽約的人員。
(十)截止報名時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試用期(見習期或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一)截止報名時止,已招考錄用到我州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二)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報考未征得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部或人社局同意報考意見的,國有企業在職職工報考未征得所在單位和有人事管理權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十三)不符合本《實施方案》和所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專業、年齡和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
(十四)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有效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國外學歷也須在上述規定時間內取得畢業證書及相應認證書)。
(十五)截止2023年12月31日仍在讀的非2023屆畢業生。
(十六)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內,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且無正當理由的。
(十七)在職人員,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不定等次(見習期、試用期除外)的。
(十八)黔東南州人事考試不良誠信記錄人員或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違規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十九)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二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九、審查備案
經筆試、面試(專業測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從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指定網站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屬新參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崗位的人員,由聘用單位填寫《貴州省市州及以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表》(一式四份)和《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匯總表》,并附接收意見、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聘用單位主管部門審查,再按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報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審查備案手續。
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錄(聘)用(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合同關系。
聘用人員應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明確不低于3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新參加工作)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的畢業生,按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和批準權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時考取我州幾個縣(市)事業單位或州直事業單位的考生,可以選擇,但必須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批準備案之前作出選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備案后,就不再另行備案到其他單位。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7天內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考試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全過程考生及考務人員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十一、紀律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規定和要求執行,違規違紀行為將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和相關規定處理。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履行組織招聘工作的監考、面試考官、體檢檢查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政審、備案、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本次公開招聘的筆試和面試(專業測試)均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十二、本《實施方案》及未盡事宜由從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
附件:
1.從江縣事業單位202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xls
2.從江縣事業單位202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信息發布指定網站、咨詢(監督)電話、報名費減免辦理地點、筆試時間及筆試面試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