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造高素質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助力建筑質量安全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根據深圳市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規定,現決定選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具體崗位和職位要求參見《深圳市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監督員崗位(專業技術八級)人員1名。
二、選聘基本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關要求
1.學歷學位: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2.專業:報考人員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一致,取得的學位要與所學專業相對應(見附件2);
3.年齡:40周歲及以下;
4.專業技術資格:具備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在聘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2年及以上;
5.工作經歷:從事工程質量監督相關工作經驗3年及以上。
備注:報考年齡、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公告發布之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此之前獲得(只是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名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被開除公職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近兩年內,在廣東省公務員、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現役軍人;
8.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由深圳市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組織實施。
(一)報名時間
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報名方式及聯系電話
1.報名方式: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報名,不設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將報名時需要提供的材料電子版或PDF格式掃描文件按順序整理并發送至電子郵箱zazz_bgs@zjj.sz.gov.cn進行報名,郵件標題命名方式為“報名崗位名稱+本人姓名”;
2.聯系電話:0755-83282970。
(三)報名須提供的資料
1.《深圳市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選聘職員報名表》(一式兩份,貼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空表見附件3);
2.居民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3.戶口簿;
4.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明,或者具備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在聘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2年以上證明;
5.從事工程質量監督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工作證明;
6.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在提供學位證的同時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考生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7.業績、獲獎等證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8.深圳市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報考的,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四)報名注意事項
1.請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選聘職位要求不符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2.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選聘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報考及選聘資格;
3.報名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4.報考人員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具體參考《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3);境外取得學歷學位人員所學專業可參考該目錄,不要求名稱完全一致,資格審查時須提供成績單以確定專業是否符合崗位要求。
(五)資格審查
根據選聘條件和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招聘單位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放《面試通知書》,并通過電話進行確認;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進入面試環節。報名資料由招聘單位留存。因考生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負責。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四、面試
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面試。
(一)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方式和內容
本次選聘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與本崗位工作相關的業務知識、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綜合素質。
(三)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當場發放。分值采用百分制,設置60分合格線。對面試合格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從高至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面試結果和體檢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官網公布。公布時間不少于7日。
五、體檢、考察、公示和遞補
(一)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到指定醫院體檢(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二)資格復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在體檢結束后30日內完成資格復審和考察。
1.資格復審:根據崗位報考條件,由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提供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與準確性進行復核確認;
2.由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經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單位按管理權限報主管部門審定,審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由招聘單位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官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遞補
因擬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間因投訴被取消聘用資格、在考察或聘用環節自愿放棄等情形空出選聘名額的,可另行選聘,也可申請從面試入圍且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上人員中按成績排名順次遞補。
六、聘用
公示期滿,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有嚴重問題的,不予聘任;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任,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任;沒有投訴或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深人社規〔2019〕9號)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招聘單位在公示結束后3個月內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備案后,招聘單位在聘用人員到單位報到1個月內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深人社規〔2019〕9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數。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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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