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教育事業發展,優化人員結構,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升全縣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水平,辦人民滿意教育,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中小學教師,本著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招聘原則,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合同制中小學教師共56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素質好、熱愛教師職業、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恪守教師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法違紀行為。
2.小學崗位必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初中崗位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即為: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體條件符合《關于印發<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的通知》(贛教規字〔2021〕3號)要求。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曾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在禁考期限的;
(3)縣內通過公開招聘的在崗任教合同制教師(公告之日之前已辦理辭職手續的除外);
(4)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告、報名、筆試、資審、面試、體檢、考核、選崗、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浮梁縣教體局組織人事股405室。
3.報名須知: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需提供填寫好的報名表1份及粘貼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的筆試準考證1份,報名表、筆試準考證可登錄浮梁縣政府網(http://www.fuliang.gov.cn/xrsj/gggs_10773/)下載填寫。
4.開考比例:開考比例不低于1:2,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經浮梁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以補充公告為準(崗位見附件1)。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2023年9月3日上午;地點:新平中學。
2.筆試內容: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不指定教材),考試范圍參考《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大綱(2022年修訂版)》,筆試成績為100分。
3.2023年9月1日到縣教體局組織人事股405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4.考生應考注意事項。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并攜帶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擦,不得攜帶計算器。答題所用的草稿紙由考試部門統一發放、回收。
5.違紀處理規定。考生有違規違紀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6.筆試成績在浮梁縣政府網公布。
7.入闈面試人員。入闈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以下比例確定:招聘人數為5人及以下的崗位,入闈面試比例為1:3;招聘人數為6至10人的崗位,入闈面試比例為1:2.5;招聘人數為11人及以上的崗位,入闈面試比例為1:2。
(三)資格審查
1.入闈面試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持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方可參加面試。
2.因資格審查未通過產生的面試人員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參加面試。無人可遞補時,組織現有入闈人員面試。
3.資格審查貫穿始終,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4.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考生對所填寫的信息負責。
(四)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面試方案》另行制定,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中小學教師崗位(不含音樂、體育、美術)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總成績計算辦法為: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筆試總分)+面試成績×(50÷面試總分)。例如:小學語文教師崗位某考生筆試得分為90分,面試得分為80分,則該考生總成績=90×(50÷100)+80×(50÷100)=85分。
(五)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面試結束后,以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入闈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入闈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的項目、標準,按照《關于印發<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的通知》(贛教規字〔2021〕3號)要求執行。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費用由入闈體檢人員支付。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全面了解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學習工作表現以及需回避的情況。根據擬聘崗位的要求,入闈考核的人員要提供以下材料進行考核:
1.現實表現證明;
2.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考試成績、體檢、考核等有關情況在浮梁縣政府網公布。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造成的空崗,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七)選崗、公示
對考核合格人員組織選崗,考生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資審、面試、體檢、考核、選崗等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浮梁縣政府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反映的,選崗后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因選崗、公示后考生自動放棄造成的空崗,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進行遞補。
(八)聘用
公示后,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聘用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為3年。用人單位每年對聘用人員進行考核,三年考核合格的可續簽勞動合同,有一年不合格的,勞動合同終止。合同制教師定崗使用,不得交流,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九)工資待遇
合同制中小學教師月工資參照縣內公開招聘已聘用合同制教師的月工資標準發放,并按相關規定購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五險一金”,其中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支付。
四、有關要求
(一)紀律要求
1.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應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報名后,報考人員應注意及時關注浮梁政府網,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通知,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3.在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招聘工作主管部門可隨時中止或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4.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處理。
5.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招聘考試的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招聘工作。
(二)其他事項
1.咨詢電話:
浮梁縣人社局事業股:0798-2621975
浮梁縣教體局人事股:0798-2625196;
2.未盡事宜由浮梁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相關附件:
附件1:2023年浮梁縣招聘合同制中小學教師崗位表.xlsx
浮梁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