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云人社發〔2016〕182號)和《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明確2021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云南省農業農村廳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1名。
一、招聘原則
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云南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
(二)云南省農業技術推廣總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三)云南省種子管理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四)云南省農業環境保護監測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五)云南省農業農村信息與宣傳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六)云南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七)云南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
(八)云南省飼草飼料工作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九)云南省畜牧獸醫科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
(十)云南省草地動物科學研究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
(十一)云南省漁業科學研究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
(十二)云南省農業機械鑒定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以上12家單位共招聘工作人員21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云南省農業農村廳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凡符合崗位要求的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及社會在職人員均可報名。各崗位招聘條件和年齡條件詳見《云南省農業農村廳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年齡計算截止2021年4月1日。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熱愛“三農”事業;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
4.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五、報名程序及資格初審
2021年云南省農業農村廳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統一在云南省農業農村廳官網進行網絡報名。
(一)報名方式
1.此次公開招聘不接受現場、短信或來電報名。報考人員登錄云南省農業農村廳官網(網址:https://nync.yn.gov.cn/)→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注冊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照電子照片→填寫報名信息→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提交→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打印準考證。
2.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報考人員應主動申報本人“云南健康碼”,筆試及后續考錄環節均須持“云南健康碼”進場,并配合考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碼”為黃碼人員,須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云南健康碼”為紅碼人員,須持考試前7天內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一個月內有高風險、中風險地區旅居史或境外旅居史的人員,須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
報考人員應做好自我防護,考試前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避免“云南健康碼”異常,對瞞報、謊報人員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二)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21日9:00至4月25日18: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4月22日9:00至4月26日18:00。
3.網上繳費時間:2021年4月22日9:00至4月27日24:00。
4.準考證打印時間: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22日10:30。
5.筆試時間:2021年5月22日上午,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三)報名資格初審
報名資格審核由云南省農業農村廳負責,本次招聘采用人工審核的方式進行。即報考人員報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信息在24小時內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工作人員依據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對照崗位需求審核是否符合崗位報考條件,但不對信息真實性進行驗證,請報考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認真核對,確保信息無誤,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允許做任何修改。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四)網上繳費和準考證打印
1.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后,須于2021年4月22日9:00至4月27日24:00完成網上繳費。相關費用按照云南省發改委、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每科考試收費50元,合計100元/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由省人事考試院收取。
2.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須于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22日10:30登錄云南省農業農村廳官網打印準考證,逾期不予受理。
(五)招聘計劃裁減
每個崗位的繳費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應不低于3:1才能開考,未達到3:1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招聘計劃裁減公告于2021年5月6日前在云南省農業農村廳官網(https://nync.yn.gov.cn/)進行公布,取消或裁減的招聘崗位相應報考人員報名費將在報名結束、清賬完畢后,從原繳費渠道退還。
(六)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報考人員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填報信息不實的、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其考試資格。
六、招聘程序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30日內,在云南省農業農村廳官網通知公告欄公布。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云南省農業農村廳接受考生分數查疑申請(查疑類型: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的、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
本次筆試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大綱》(2021年版)。根據不同類別的評價需求確定試卷的測評內容,主要測查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分為三個類別:綜合管理類(A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以行政性、事務性和業務管理為主的崗位;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人文社科類專業技術崗位;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自然科學類專業技術崗位。每個類別分別進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測試》考試。《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50分,《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50分。
綜合應用能力(C類)科目作答時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請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的報考人員特別注意在考試時須攜帶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直尺(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鉛筆、橡皮。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每個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由云南省農業農村廳組織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照筆試成績由高至低順序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用于查驗并留存復印件: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或學歷證明材料(留學回國人員提交國外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復印件);登錄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招聘崗位要求的職業資格證或職稱證書;招聘崗位要求具備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公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待筆試成績公布后在云南省農業農村廳官網公告。
(三)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專業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和職業能力等,面試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統一劃定為70分。免筆試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緊缺專業未達到面試比例的招聘崗位,需報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方能開考。
(四)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總分×100)×50%+面試總成績×50%。
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以筆試成績高者排前。根據面試人員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聘人員。
(五)體檢
由云南省農業農村廳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具體參照人社部、衛生部聯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擬聘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六)考察
主要針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考察環節不進行遞補。
(七)聘用
擬聘人員在云南省農業農村廳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報經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后,由招聘單位通知擬聘用人員按規定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提供以下材料,辦理聘用手續:
1.在職人員應在入職前及時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若是復印件,審查單位應加蓋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實性及材料來源)。
2.擬聘人員應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及崗位所需資格證書原件。
3.崗位要求具備的其他條件證明材料。
4.有工作經歷的,提供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憑證原件。
擬聘人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經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聘用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八)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云南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七、招聘紀律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遵守回避規定。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將進行雷同卷鑒定,被鑒定為雷同的,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四)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五)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農業農村廳直屬機關紀委全程參與紀檢監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農業農村廳官網向社會發布。因通過其他渠道獲取錯誤信息所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專業目錄參照教育主管部門下發的《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教育部2018年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執行。
(三)報考人員應確保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特別是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凡因報考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并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取消應聘資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上當受騙。
(六)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公開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應聘人員務必認真學習《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務必誠信應聘,否則成績無效,并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盡事宜由云南省農業農村廳負責解釋。
九、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0871-63116775(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監督電話:0871-65653565
(三)網址:https://nync.y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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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云南省農業農村廳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xls
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大綱(2021年版).pdf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