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按照《關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3〕11號)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文件規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為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5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4.堅持統籌兼顧、保障重點的原則;
5.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芮城縣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報名人員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在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
5.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6.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報考的年齡要求一律按周歲計算。退役軍人身份報考教師崗位的,年齡放寬至35周歲及以下(30周歲及以下為1992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為1987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7.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招聘崗位一覽表)。
(二)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錄用的選調生)、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和勞動合同期滿的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晉辦發〔2017〕62號)的要求:“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被定向錄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錄(聘用)優惠政策”;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山西省財政廳辦公室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的通知》(晉人社辦發〔2018〕5號)文件第二款第一項規定:“‘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期滿后,經考核在原服務單位占編就業的,不算作‘被定向錄取(聘用)’”。
2.退役軍人專項崗位:設置面向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專項招聘崗位,截止公告發布之日已辦理正式退役手續,同時符合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可報考退役軍人專項招聘崗位。
3.報考教師崗位的人員須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2023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已經過行政審批部門現場確認,在中國教師資格網認定管理系統查實已經確認或認定通過的,視為具有教師資格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人員;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專科升本科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7.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予聘用。
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包括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公告發布之日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發布公開招聘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初審、考試與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第一階段:發布招聘公告
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公開招聘”專欄、芮城縣人民政府網(***.rcx.gov.**)發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類信息(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時間及地點)均在芮城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名考生密切關注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時獲取招聘信息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第二階段: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ruicheng.bmren.**。
報名時間:2023年8月14日9:00—8月18日17:00。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考人員報名前要認真閱讀并簽訂《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及研究方向必須與所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相符,報名時報考人員所填寫的專業必須與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如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報名登記表備注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登記表備注中寫明所學核心課程。
報考專業參照教育部頒布的有關專業指導目錄。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專業學位領域調整前的專業、國(境)外學歷學位的專業、技工院校專業等未列入的,由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根據主要課程、研究方向等進行認定。
報考崗位要求為具體專業的,只能以該專業報考;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為專業類的,符合該專業類的專業均可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所學專業為對應專業的可報考該崗位。
(二)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資格初審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負責。
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考申請1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報考其他崗位。如在8月18日17:00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8月18日17:00后,不能再提交資格審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建議報考人員盡早報名,以免后期因網絡壓力大或等待審核結果等原因,錯失報考機會。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資格條件不符合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三)繳費及費用減免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按報名網站提示的繳費辦法于2023年8月19日12:00前進行網上繳費。根據運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運城市財政局關于轉發《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運發改價費字〔2016〕288號),繳費標準為10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完成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請下載打印《芮城縣2023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
根據相關政策,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
申請減免考試費的報考人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須提供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證明;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人員須提供低保證、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手續。凡符合減免政策的報考人員,需先在網上繳費,并于8月18日17:00前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減免考試費用的相關資料到芮城縣人社局416辦公室審核。審核結果將于報名結束后統一反饋,審核通過后退還考試費。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逾期視作放棄費用減免。
(四)開考比例相關規定
此次公開招聘考試,各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之比不達3:1時,將按相關規定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名額,崗位擬招聘人數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則取消該崗位。
為保證招聘計劃的足額完成,報名截止后,“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和“退役軍人專項崗位”不達開考比例所核減的空缺崗位,將調整到該單位一般性同類崗位招聘計劃中。報考該崗位的考生將自動合并到該單位相應同類普通崗位參加考試。
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考生,因達不到開考比例報考崗位被取消的,通知本人進行崗位改報。未改報其他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費退還。
(五)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并按規定繳納費用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原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具體筆試時間、地點以及后續公告都將會在芮城縣人民政府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打印準考證后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以備本次招聘筆試及其他環節使用。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第三階段: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應必備的專業知識以及適應崗位要求的綜合能力素質、專業技術能力素質。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均采取百分制。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擬聘用人員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綜合成績60分。
(一)筆試
筆試由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考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詳見準考證和招聘公告。
1.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
《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內容為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人文科技、公文寫作與處理和職業道德等。
《專業知識》測試內容根據崗位不同分別為:
(1)教師崗位內容為:相應學段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政策法規等;
(2)除教師崗位外的其他崗位(統稱為綜合崗位)內容為: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資料分析等。
2.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總分100分,單人單桌,一堂考完。
筆試結束后,在芮城縣人民政府網發布筆試成績查詢公告,報考人員可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二)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按照崗位擬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若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一同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及相關事項在芮城縣人民政府網發布。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為:
1.網上報名登記表(原報名網站下載打印并由本人簽字確認);
2.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驗證期內);
6.學歷對應的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崗位無學位要求的不須提供);
7.《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崗位無學位要求的不須提供);
8.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9.已就業人員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未就業人員提供人事檔案存放證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通過研究方向報考專業要求為二級學科崗位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和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2.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需下載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單位所在地縣級責任部門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具體為: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蓋章;“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2010年及以后“三支一扶”人員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審核蓋章;“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2010年前“三支一扶”人員由團省委審核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人員由市、縣兩級農業農村部門審核蓋章。
“三支一扶”計劃、“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和參加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人員已取得合格證書的,可攜帶合格證書進行資格復審。
4.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和“退役軍人專項崗位”,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的相關證明。
以上材料屬證件類的驗原件留復印件,屬證明類的留原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的,資格復審不合格。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若資格復審過程中有人放棄或未通過的,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資格復審,若遞補人員出現成績并列時,則全部進入資格復審,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時在芮城縣人民政府網(***.rcx.gov.**)進行公布。
(三)面試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將在芮城縣人民政府網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1)報考幼兒教師崗位人員采取講課和才藝展示的方法進行,時間不超過15分鐘;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人員采取講課的方法進行,時間不超過15分鐘,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進行。
(2)其余崗位(綜合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時間不超過10分鐘。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思維理解、分析應變、語言表達、協調組織、問題解決等能力,以及與崗位匹配的專業知識、業務技能等。參加面試的考生實行封閉式管理。考生面試順序臨時抽簽決定,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當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如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名額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體檢。
面試結束后,將考試綜合成績向社會公布,根據綜合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員。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依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時,由縣人社局組織加試一場筆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筆試加試成績確定。
第四階段: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工作由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體檢在縣級(含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應聘資格。
(二)考察由公開招聘領導組統一安排,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用人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考察結果存入應聘者人事檔案。
體檢考察環節因應聘者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依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
第五階段:聘用
(一)公示
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報公開招聘領導組審定后,在芮城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因群眾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的,由主管部門和紀委監察部門調查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過所空缺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二)聘用
1.招聘名單經縣公開招聘領導組審定后,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后,人社部門下發聘用通知,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由用人單位與招聘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本次招聘的人員,實行最低服務期制度,在5年服務期內(包含試用期)不得調離、辭聘、離職或以借調名義離開工作崗位,也不允許報考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考試。
五、注意事項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不得簡化或合并有關程序。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各環節實行專人負責,責任追究,堅決杜絕差錯失誤、徇私舞弊現象發生。
(二)招聘工作應當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從事招聘的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三)應聘人員必須誠實守信,對其所提供的證件保證真實、合法、有效,對弄虛作假或考試作弊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咨詢電話:0359—8720585(縣人社局)
0359—3030196(縣教育局)
監督電話:0359—3028500(縣紀委監委)
附件:芮城縣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pdf
芮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