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監督管理事務中心是上海市國防動員辦公室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全市人防建設工程設計審查和安全質量監督、人防工程監督檢查、市直屬人防工程維護管理、人防行業監管、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政務服務受理和辦理等工作。因工作需要,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2019〕15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工作人員,具體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行政管理員1名。
二、對象與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35周歲以下,中共黨員,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類、政治學類、社會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傳播學類、公共管理類專業。具備招聘崗位聘用要求、資格條件、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詳見《上海市民防監督管理事務中心公開招聘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見附件1)。
3、參加過2023年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集中筆試,且成績達到全市平均分數線102.9分。今年內已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不得報考。
4、外省市社會人員(非應屆畢業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采取郵件報名方式進行,請填寫好報名表(報考人員需在報名表中準備電子照片,見附件2)、筆試成績單、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居住證(外省市社會人員)、學歷學位證書、養老保險繳費情況以及其他能反映個人綜合素質的相關材料(文件為pdf格式)發送至報考單位郵箱(shsmfjdglc@163.www),郵件主題寫明:應聘單位名稱應聘崗位名稱應聘者姓名。報名時間: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4日。
本次招聘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依據公布的報考條件和《招聘簡章》中的具體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報考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如對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可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
(二)資格審核
報名結束后,將按照具體招聘崗位計劃招聘數按筆試分數高低按1:5比例確定參加進入面試階段人員名單,若面試人數不足1:2,則此崗位不再組織面試。面試將以郵件或短信方式通知報考人員,請保持通訊暢通,沒有進入面試階段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在面試前,對進入資格審核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核按照招聘公告和招聘簡章的要求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者方可進入面試;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取消面試資格。
招聘崗位因報考人員資格審核不合格而不足招聘比例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筆試成績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遞補參加資格審核,遞補考生通過資格審核獲得面試資格。
(三)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方法和形式根據具體情況,由面試組織部門確定,面試總分值100分。面試時組織公文寫作能力測試和心理測試。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總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進入體檢考察人員面試和綜合成績均不得低于60分。
(四)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規定體檢項目和醫學標準,考生到指定體檢機構體檢。
(五)考察
考生體檢合格后,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績表現和任職資格等進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和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考生因體檢、政審原因未通過的、或自愿放棄的,根據實際情況,可確定由綜合成績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遞補。
擬錄用名單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
(七)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登記。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邢老師
聯系電話:021-24028891
傳真電話:021-64721860
監督電話:021-24028632
點擊查看>>>
上海市民防監督管理事務中心
2023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