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優化隊伍結構,促進醫療衛生事業健康發展。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國家、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文件精神及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57人,其中:差額事業編制39人,全額事業編制7人,大學生村醫11人。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5.具有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7.年齡符合崗位的要求(報考的年齡要求一律按周歲計算,以公告發布時間為準):30周歲及以下為1992年7月19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為1987年7月19日以后出生;40周歲及以下為1982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8.2023年應屆畢業生的學生尚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須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畢業證原件等相關證件必須在聘用前提供,未按時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9.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規范化培訓合格且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10.符合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考試或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均不能報名;
2.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名(其中,現在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在原單位出現重大醫療事故或被吊銷執照的人員,不得報名;
4.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名;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6.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不得報名;
7.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8.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以上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公告發布之日為截止日期。
四、招聘方法步驟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采取公開報名、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招聘工作在夏縣2023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由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組織實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程指導和監督,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十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
主要程序是:發布公開招聘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及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夏縣人民政府網站(www.sxxiaxian.gov.cn)、山西省人社廳官方網站公開招聘專欄發布公開招聘公告。公開招聘公告的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和人數、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招聘的方法步驟、紀律要求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7月27日至7月29日(時間截止2023年7月29日17:00)
報名地址:夏縣衛生健康綜合行政執法隊(禹王大道第二示范小學對面)
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查詢并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就業報到證、戶口本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報名,填寫《夏縣2023年醫療衛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屬在職人員應聘報名,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在報名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報名時現場照相。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時,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其中報名時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的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凡因信息填報有誤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報考崗位規定工作經歷的(不含在校實習的經歷),均以發布公告開始時間為截止日期。
崗位要求的專業一律參照教育部頒布的高校專業目錄執行。崗位要求專業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所學專業為對應專業的可報考該崗位。報考崗位要求為具體專業的,只能以該專業報考;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為專業類的,符合該專業類的專業均可報考。報考崗位要求為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研究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屬同一專業類。
2.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資格初審由縣2023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抽調衛生健康和體育局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資格審查要客觀、公正、及時。由接受報名的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交驗的證件進行初步審查,確定其資格。符合報考資格人員經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審定后,在夏縣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且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發放準考證。
3.開考比例
根據晉人社廳發〔2014〕20號文件精神,報考我縣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報名即可開考。
4.領取筆試準考證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報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其它證件一律無效)。
(三)考試
考試在縣2023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的領導下,由縣衛體局組織實施,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筆試和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
1.筆試
筆試由縣2023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系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采用閉卷考試辦法,單人單桌、密封試卷、全程監控錄像,筆試的命題和閱卷工作委托具有資質的考務機構承擔。
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見準考證和夏縣人民政府網站。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100分;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學或護理基礎知識》各占50%,時間120分鐘。
醫生、醫技類筆試命題范圍為: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法律常識、衛生政策、醫療衛生常識、職業道德等)和醫學專業基礎知識。
護理類筆試命題范圍為: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法律常識、衛生政策、醫療衛生常識、職業道德等)和護理專業基礎知識。
筆試時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方可入場。
筆試閱卷結束后,在夏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參加筆試人員成績,公布時間三天,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向縣2023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申請查分或向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十紀檢監察組舉報違規違紀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2.資格復審
筆試考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不足該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各崗位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小組由衛體局抽調人員組成,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進行資格復審時,資格復審人員應當提供本人戶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本科及以上學歷必提供)、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人事(學生)檔案;在學信網查詢并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并現場驗證;已參加工作的必須持原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經縣2023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審定后,在夏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3天。期間如有異議,可向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十紀檢監察組舉報違規違紀人員。公示期滿后,向無異議人員發放參加面試通知書。
3.面試(時間、地點見公告)
采用結構化面試的辦法進行,時間為10分鐘。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思維理解、分析應變、語言表達及專業技能等能力。面試時,組建面試測評小組,每個測評小組由7名評委組成,具體人選由招聘領導組從外地抽調。參加面試的考生實行封閉式管理,遲到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考生分組和出場順序臨時抽簽決定。面試實行百分制,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其余五位評委的平均分為該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并當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者等于招聘崗位數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均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相同時,報考者成績按筆試成績排列,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以加試成績排列;直接面試的,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如面試成績相同,加試一場面試,以加試成績排列。
面試結束后,于當天在考場外明顯位置公布面試成績,并在夏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四)體檢和考察(時間、地點見公告并另行通知)
體檢和考察對象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擬聘人數1:1比例確定。
1.體檢。體檢工作由縣2023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體檢在縣級醫院進行,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負擔。體檢時,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按時報到者,按自動放棄處理。體檢結束后,體檢醫院應及時將體檢結果移交2023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體檢合格者(含因懷孕未能完成所有體檢項目人員)列入考察范圍。
2.考察。考察由縣2023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統一安排,縣衛體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可采取調檔審查、實地了解等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等,應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考察結果存入應聘者人事檔案。
(五)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情況,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在夏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報請縣委、縣政府同意后辦理人事、編制等相關手續。
2.用人單位在收到人事入編等相關手續30日內與新招聘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本次公開招聘的人員,最低服務期限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報考其他招錄、招聘考試及遴選,也不得通過借調、調動等方式離開工作崗位。
3.本次招聘大學生村醫按照考生綜合成績高低依次選擇崗位,一個崗位只能一個人選擇。
4.擬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內執行見習期工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重新確定工資。
5.試用期滿,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核并出具鑒定意見,經主管部門同意,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公開招聘未取得資格證的被聘用人員,從擬聘上崗之日起2年內必須取得相應資格證,否則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在本次招聘的所有環節中,無論何種原因形成的空缺名額,一律不予遞補。
五、紀律要求
1、招聘工作要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不得簡化或合并有關程序。工作中要嚴肅工作紀律,主動接受監督,嚴禁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搞不正之風。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予以嚴肅處理。
2、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從事招聘的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3、嚴肅招聘紀律,對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4、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如實提交有關證件和材料,對弄虛作假、違規作弊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本方案由2023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領導組研究討論確定。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咨詢電話:
縣衛體局0359-8532264
監督電話:
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十紀檢監察組0359-8550023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
1.夏縣2023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docx
2.夏縣2023年醫療衛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夏縣2023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代章)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