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蚌埠二中改革和發展要求,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根據《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財政廳關于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的實施意見》(皖教師〔2013〕10號)、《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安徽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號)的規定,現就蚌埠第二中學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二、招聘崗位及計劃數
本次招聘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7人。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蚌埠第二中學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職業道德。
3.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4.年齡40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對應的學位,具備招聘崗位學科一致的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崗位條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學歷且取得學士學位及以上的人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學歷且取得碩士學位及以上的人員。如要求提供學位的招聘崗位,學位與學歷的專業須一致。
香港、澳門大學學歷,須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國外學歷,要經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上述人員同時須符合公告規定及崗位要求的報考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人員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現役軍人。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已在蚌埠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考試、聘用全過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根據不同階段,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聘用資格或單方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理。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網上報名
報名方式及時間。考生登錄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網址:http://www.bbrsksfwdt.cn)報名。統一報名時間為2023年7月31日9:00至8月4日17:00,逾期不再報名。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和上傳材料必須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聘資格。
(二)網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進行網上報名的同時,審核人員對照招聘條件逐人進行資格審查,于8月6日12:00前完成。
2.報考人員報名后至8月6日12:00前可隨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三)報名確認
1.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即可登錄報名系統通過網上銀行支付平臺繳納筆試費用,進行報名確認。繳費截止日期為8月6日17:00(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2.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面試費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2023年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期間,由蚌埠市教育局人事科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4.資格審查并網上繳費結束后,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之比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計劃數。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結束后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5.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23年8月9日10:00至8月12日8:30前登錄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四)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以學科專業知識為主要內容,按崗位分學科采用不同試題,筆試科目為《學科專業知識》,滿分1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參加。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和地點
8月12日?上午?9:00—11:00??《學科專業知識》
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合格線
筆試總分為100分,設最低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資格。
4.筆試成績發布
筆試成績在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公布,并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確定面試人員,按3:1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同分人員均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計劃”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上述人員于2023年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期間,攜帶相關證書到報蚌埠市教育局人事科申報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筆試成績增加2分。
(五)現場資格復審
參加面試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同時提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進行審驗。資格復審合格并已繳費人員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經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若出現遞補人員筆試成績并列,則同分人員均進入面試環節)。
具體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等事項,將在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提前公告。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審查時驗原件、留存復印件)。其中:
1.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3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3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持香港、澳門大學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持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證書。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繳納面試費用并領取面試通知書。
(六)面試
面試滿分100分。采取無生上課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適應崗位專業要求的專業能力、業務素質及潛能。設定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七)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最終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照與公布的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若出現最終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依次以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筆試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合成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每次計算合成成績時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體檢與考察
1.體檢工作參照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安徽省公務員局《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10號)和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2.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據《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如擬聘用對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崗位考生中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依次以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筆試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報考同崗位面試人員中,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一次。
(九)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蚌埠市教育局官網、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規定程序將有關材料報市人社部門核準,辦理報批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后不再遞補。
擬聘人員如果與原用人單位存在合同關系,須在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3個月內解除與原單位聘用關系,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考生報名信息請務必認真完整填寫,確保真實準確。如有弄虛作假或隱瞞關鍵信息行為,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后續資格。
六、咨詢與監督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本次招聘后續信息以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網址:http://www.bbrsksfwdt.cn/web/login/index.html)發布為準,請考生持續關注該網站和蚌埠市教育局官網。
本《公告》由蚌埠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552-2043733(蚌埠第二中學)
監督或投訴電話:
0552-2044954(蚌埠教育局人事科)
0552-3716687(蚌埠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
0552-3125632(蚌埠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蚌埠第二中學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xlsx
?蚌埠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