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和《關于貫徹落實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號)規定和要求,現就2021年銅陵市銅官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2021年銅陵市銅官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1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見《2021年銅陵市銅官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且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0周歲以下”為“1990年4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專業”主要依據安徽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考專業目錄。
在2021年銅官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中安排部分招聘計劃,用于定向招聘經我省統一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含2021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也可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滿、表現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機關征集入伍人員(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員);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者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間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專科及以上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
在2021年銅官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中安排部分招聘計劃,用于專項招聘“應屆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1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實行筆試、專業測試相結合的辦法,按照網絡報名、筆試、資格復審、專業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筆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招聘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專業測試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招聘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也可參加市級專業測試平臺。
(一)網絡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報名時間為2021年4月19日9:00至4月25日23: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報名前,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經短信驗證后,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并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由區招聘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或失真報考信息,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相應環節資格等處理。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理。
報考人員報名后,4月26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4月26日16:00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于4月27日23: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2021年5月6日至10日期間,通過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減免費用申請入口填寫資料、上傳所需證明材料照片或掃描件,省人事考試院審核通過后辦理筆試減免費用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人員,應提供低保證;農村特困家庭人員,應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上述人員還要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招聘崗位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鄉鎮基層事業單位崗位,經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申請,區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后,可按2:1比例開考。未達到上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4月29日12:00-17: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不改報的視為放棄。
有關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政策,由區招聘主管部門統一解釋。
(二)筆試
2021年銅陵市銅官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采取“公共科目+專業科目”的考試模式。公共科目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考試類別分為“綜合管理類”等3個類別。專業科目分為“法律類”等2個類別。
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相應類別的公共科目考試,凡崗位表專業科目欄中有標注的,考生還需參加相對應的專業科目考試。
公共科目考試范圍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1年版)為準,專業科目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基礎知識,范圍以《安徽省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考筆試專業科目考試大綱》為準。
考試時間為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全天。其中,
上午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30—16:30專業科目
上述三門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50分。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個科目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放。第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試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回發放的所有考試資料。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筆試考試大綱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上統一發布。
完成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5月19日至21日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試地點設在銅陵市,詳見《準考證》。
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統一筆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6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報考人員可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憑身份證號碼和密碼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公共科目中兩科筆試成績總分為150分(其中,鄉鎮基層事業單位崗位的考生公共科目中兩科筆試成績總分放寬到130分)。專業測試的入圍人選,從同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規定確定。考生有一科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專業測試資格。
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21年5月24日08:30-12:00,14:30-17:00期間,攜帶相關證書到銅陵市銅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銅陵市木魚山大道666號,銅官區政府2樓2006辦公室,聯系電話:0562-6867327)申報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兩年及以上)。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銅陵市銅官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tltg.gov.cn/)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每門增加2分、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增加2分。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三)資格復審
依據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確定;若筆試采取公共科目+專業科目模式,則依《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專業科目成績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確定專業測試入圍人員名單。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人數確定進入專業測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專業測試入圍人員在專業測試前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區招聘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屬全日制2021年應屆畢業生的,還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1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還須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書(鑒定表),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
2021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鑒定表)或相關證明材料。
(4)屬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或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證明材料(參考第3條),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5)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專業測試資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繳納專業測試費用并領取通知書。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以網站公告為準。
(四)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答辯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專業(業務)能力、管理能力、實際操作技能以及潛能等。專業測試成績滿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專業測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員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考生,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75分以上或當日該考官組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五)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
1、筆試不設專業科目的崗位。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專業測試成績占50%合成確定。
計算公式:最終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2÷1.5×0.5+專業測試成績×0.5。
2、筆試設專業科目的崗位。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專業測試成績占40%合成確定。
計算公式:最終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專業科目成績)÷3÷1.5×0.6+專業測試成績×0.4。
成績合成時,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計算時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體檢考察
區招聘主管部門根據合成后的最終成績和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進入體檢程序。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專業科目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由區招聘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按核準的方案組織實施。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有關規定執行。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由區招聘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組織實施。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七)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區招聘主管部門,在銅陵市銅官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tltg.gov.cn/)公示7天。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區招聘主管部門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四、紀律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考試、錄用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五、有關事宜
相關招聘信息,將在銅陵市銅官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tltg.gov.cn/)等網站公布。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0562-6867327(區人社局),0562-6867285(區委組織部);考務咨詢電話:0562-2168711(市人力資源考試院);監督舉報電話:0562-2810076(區紀委監委);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2021年銅陵市銅官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本公告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共銅陵市銅官區委員會組織部銅陵市銅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