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珠海市有關規定,我區面向社會人員公開招聘100名編制內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灣區(珠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簡介
珠海市金灣區位于珠海西南部,設立于2001年4月,是珠海三個行政區之一。2012年3月,經國務院批準,高欄港經濟區升級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定名為珠海經濟技術開發區。2020年12月,金灣區與珠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實行一體化運作。金灣地理位置優越,毗鄰香港、澳門,南連大西國際水道,北靠珠江三角洲腹地。珠海金灣機場、高欄港坐落區內。金灣堅持“工業立區”,是珠海的主要工業聚集區之一,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總量近三年來在全市排名第一,正在加快打造全市生物醫藥、高端打印設備、新材料和新能源四大千億級產業集群主陣地,持續培育壯大航空航天、智能制造、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清潔能源、家用電器、電子信息等產業集群。“十四五”期間,金灣將加快建設珠海市產業中心、交通中心、城市新中心,奮力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重要增長極、珠江口西岸海陸空核心交通樞紐和經濟特區活力品質幸福新城。考生可登錄珠海市金灣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詢。此次招聘單位為珠海市金灣區教育局下屬中小學,均為區財政補助一類事業單位。
二、招聘對象及待遇
(一)招聘對象
1.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須于報名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2.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須于報名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3.取得國(境)外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的留學回國人員(須于報名以前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
4.具有中小學教師系列高級職稱人員年齡要求45周歲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員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待遇
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編制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4.熱愛教育事業,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心理素質及身體條件,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5.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本條所規定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招聘報名首日。
(二)崗位資格條件
1.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特別提示詳見《珠海市金灣區2023年夏季面向社會人員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編制內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2.報考人員須符合崗位所需學歷學位、教師資格、專業等要求。考生要求獲得相應層次及專業的教師資格證方可報名(如報考小學崗位需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中學崗位需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所學專業或取得的教師資格證的專業有一項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可報考。
3.考生所學專業必須符合崗位要求,專業名稱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參考目錄》)執行(附件2)。研究生可以本科專業報考。以國內學歷報考的考生,其所學專業已列入《崗位表》的,可以報考;所學專業雖已列入《參考目錄》,但沒有列入《崗位表》的,不得報考。若所學專業未列入《參考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崗位表》上相近的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本表所列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或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以國(境)外學歷報考的考生,選擇與《崗位表》上專業名稱相同或相近的崗位報考,由招聘單位參照國內相應專業標準,結合實際判定是否可以報考。
(三)注意事項
1.所有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本次招聘人員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干部人事檔案。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心理測試—面試—簽約—體檢及考察—公示—聘用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方式
登錄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sysList?fcode=jwqjyj網站進行報名,要求如實詳細填報相關報名信息,網上報名時須同時上傳資格初審需提交的材料圖片或照片。本次招聘不受理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
自2023年7月10日9:00起至2023年7月14日18:00時止。
3.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者須將以下材料掃描成清晰可辨的圖片或PDF格式文件上傳:
①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②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
③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院校畢業生須提供);
④教師資格證;
⑤專業技術職稱證書(中級以上職稱崗位報考人員須提供);
⑥同意報考證明(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均須提供);
⑦個人相關榮譽證書或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注意事項:
(1)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2)各崗位招聘人數與符合報考條件人數的比例不足1∶3時,該崗位將不予開考或按比例核減招聘人數;
(3)本次招聘各環節的具體時間、地點安排等事項均提前在珠海市金灣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jinwan.gov.cn/)發布,請考生主動關注和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4.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報名無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須誠信報名。《報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視為考生已承諾所填信息真實無誤。如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3)材料真實有效。報名時上傳的材料將作為資格審核環節審核的材料。網上報名截止后,不可上傳材料或更換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傳有誤或經審核存在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4)考生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資格初審
根據考生提交的材料對考生參考資格進行初審。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初審結果將在網上報名系統反饋。
(三)筆試
筆試對象:資格初審通過人員。
筆試時間及地點:具體信息另行通知。
筆試形式:采取線下閉卷形式,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及教學能力等。各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初審通過人數的比例不足1∶3時,該崗位將不予開考或按比例核減招聘人數。
筆試成績: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結束后,根據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參加崗位資格復審人員。若同一崗位筆試成績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進入資格復審。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對象:通過筆試的考生。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須考生本人參加,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面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入圍面試人員因按規定取消面試資格的,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各崗位入圍面試環節人數達不到設定比例時,按實際通過資格復審人數進入面試。
資格復審對象須提供復審材料,按以下順序整理:
①《報名表》雙面打印,并在簽名處親筆簽名;
②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③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
④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院校畢業生須提供);
⑤教師資格證;
⑥專業技術職稱證書(中級以上職稱崗位報考人員須提供);
⑦同意報考證明(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均須提供);
⑧個人相關榮譽證書或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復印件(不予退還),查驗原件。
(五)心理測試
心理品質測試在資格復審后,由第三方機構進行。心理測試結果僅供參考,不計入考生成績。
(六)面試
面試對象: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
面試時間及地點:具體信息另行通知。
面試形式:采取“試講+答辯”線下結構化形式。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教學方法、教學效果、邏輯思維能力、板書能力、儀態儀表等教師個人綜合素養。體育、音樂、美術崗位的考生需增加專業技能考試。
成績計算: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0分。筆試、面試均合格的考生計算綜合成績。
體育、音樂、美術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專業技能考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
其他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面試成績將于面試結束后公布。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且影響到確定體檢人員時,則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有體檢人員主動放棄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區教育局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七)簽約
擬聘人員需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就業協議。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事項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就業協議的視為放棄聘用,由此造成的崗位空缺,招聘單位結合單位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擬遞補人選的確定方法:在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的人員中,各崗位按考試綜合成績名次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如遞補人員綜合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為準。
(八)體檢及考察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考試結束后,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生在符合條件的醫院統一體檢。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具體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九)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被確定為擬聘人員,名單將在珠海市金灣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因體檢、考察及公示等結果影響聘用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就業協議且不作任何補償。
(十)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或舉報信息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接收、聘用等相關手續,納入事業編制管理。
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須簽訂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內,聘用人員擬調離金灣區的,視為違約,單位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試用期滿考核。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擬錄取人員統一聘用至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及以上,試用期合格后,可參與學校競聘至相應崗位。
(十一)遞補聘用
在簽約、體檢、考察、審檔、公示等環節出現崗位空缺的,由區教育局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五、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予以解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
3.未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或提供崗位所需材料的;
4.考生在考試、體檢或者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5.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
6.報名前未取得學歷、學位的;
7.2023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手續的;
8.不服從組織調配的;
9.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的。
(二)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未盡事宜,由珠海市金灣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6-7788268、0756-7263395(金灣區教育局),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和14:00—18:00;監督電話:0756-7262786(金灣區教育局)、0756-7263359(金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附件:1.珠海市金灣區2023年夏季面向社會人員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編制內教師崗位一覽表
2.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3.同意報考證明
珠海市金灣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7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