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發展和工作需要,教育部機關服務中心現面向應屆公開招聘1名工作人員(非事業編制)。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紀守法;
(三)中共黨員,取得護士資格證書及母嬰護理證書;
(四)具有臨床護士實習經驗、掌握心肺復蘇技能及各種急救措施。
二、崗位信息
護士1人
1.專業要求:護理專業
2.學歷要求:大專及以上
3.崗位要求:
(1)對待工作細致、認真,責任心強,具備較強的奉獻精神,吃苦耐勞,誠信可靠,愛崗敬業,具有團隊合作精神;
(2)具有很強的親和力、溝通能力以及語言表達能力、文字處理能力;
(3)在主管醫師、藥師的指導下進行工作;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護理操作規程,落實患者安全目標;具有較強的愛心、細心、耐心、以保證醫療服務的安全性和及時性;
(4)熟練掌握常規診療護理操作技能;運用護理程序實施整體護理,按照分級護理要求為患者提供全程、全面、連續、專業化的護理服務;
(5)具有高度的責任心、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工作態度、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敏銳的洞察力。
三、招聘程序
1.網上報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6月28日24點,應聘人員發送簡歷及基本條件所要求資格材料、學歷證書至fwjrsc@moe.edu.cn進行報名。應聘人員應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2.資格審核。根據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和擇優篩選,于7月4日前以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通知進入面試人員。
資格審核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即時終止其招聘進程。請應聘人員務必確認本人條件符合崗位要求。
3.面試。面試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安排另行通知。
4.考察和體檢。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組織考察和體檢。考察和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
5.公示和錄用。經考察和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選,在教育部人才服務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四、有關說明
1.以上崗位招聘人員不解決北京市戶口和事業編制,工資待遇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及我單位相關規定和標準執行,聘用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與我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2.應聘者報名時填報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填報虛假信息,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資格,已簽勞動合同的一律無效,必要時追究個人相關責任。
3.本公告由教育部機關服務中心人事處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10-66097350。
教育部機關服務中心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