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職責
(一)招聘崗位
招聘專項研究類特聘崗位工作人員1名,用工方式為勞務派遣,用工單位為深圳市南山區委(政府)辦公室。
(二)崗位職責
1.實時跟進中央、省、市政策變化,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牽頭或推動重要課題、重要事項的調查研究,提供有針對性的參考建議;
2.起草全區相關綜合性材料;
3.協助做好會務相關材料收集整理、會務標準化建設、會務相關信息化資源的建設和管理、業務歸檔和日常業務匯總等工作;
4.撰寫和上報符合南山發展實際的高質量黨政信息;
5.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黨委政府領導交辦的督查事項,協助開展督促檢查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特聘崗位人員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年滿十八周歲且不超過三十五周歲(即1988年6月5日至2005年6月5日期間出生);
4.具備良好政治素質,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8.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學歷及專業能力要求
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國內或國(境)外知名高校畢業者優先,高校范圍參照廣東省2023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高校范圍(詳見附件1)。
2.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能力、信息收集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能獨立承擔調研課題和撰寫研究報告。
3.熟悉深圳市、南山區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情況,具有政府部門、知名智庫、行業研究、戰略咨詢等工作經歷者優先。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被開除公職的;
5.在機關事業單位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8.現役軍人;
9.違反南山區機關事業單位聘用條件的其他情形;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相關材料
本次公開招聘實行網絡報名,不設現場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23日。報考人員應于報名時間內,將以下電子版材料打包發送到z2@szns.gov.**。
1.報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照片;
3.身份證;
4.學歷及學位證書;
5.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的學位電子認證報告(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
7.1-2篇個人代表性文稿(黨政公文、調研報告、產業或行業研究報告、學術論文);
8.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暫時無法提供,需填寫《無犯罪記錄承諾書》<附件3>,并于體檢前提交)。
(二)線上資格初審
本單位根據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與招聘條件、報考崗位要求進行匹配篩選,篩選結果將于2023年6月30日18:00前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通知參加適崗考核的考生。
(三)適崗考核
1.專業能力測試
以筆試形式開展,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在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合格考生中,依各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數的5倍(筆試成績同分考生不受倍數限制)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2.現場資格審核
入圍參加面試的考生需按要求準備報名材料的紙質版原件和復印件,于資格審核當日提交本單位復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材料不符合者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
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總成績按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各50%),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擬聘名額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通知入圍體檢考生。
(四)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具體事項另行通知。未參加體檢人員和體檢不合格人員不予聘用。
(五)協議薪酬
本單位將與體檢合格考生協議年薪,協商一致后確定為擬聘人員。
(六)考察聘用
本單位對擬聘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將在本單位網站公示五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本單位委托第三方機構辦理勞務派遣用工手續。
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本單位批準未按期辦理勞務派遣手續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
(一)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考。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經認定為提供虛假資料報考等擾亂選用秩序行為的,除取消考試成績外,還將納入相關黑名單。
(二)保密工作要求。聘用人員到崗后需第一時間簽署保密工作協議,嚴格遵守保密規章制度。如違反保密規定,以任何形式泄露國家機密或工作秘密的,本單位將依法追究責任。
(三)在各招聘環節中,會通知進入下一環節的考生;對未能進入下一環節的考生,將不再發布通知。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協議年薪協商不一致的、放棄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擬聘情況的,本單位將按考核成績依次遞補,或者調整招聘崗位需求。
(四)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接聽。因報考人員提供錯誤聯系電話或無法及時接聽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數字均包含本數。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深圳市南山區委(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5-26542972、0755-26662507。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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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區委(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