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鄉輝縣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3年新鄉輝縣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395人)》已于2023年6月6日發布,本次新鄉輝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95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30周歲以下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限主修專業)及資格條件(其中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應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
6.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按同等大專、本科學歷報考;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本次招聘崗位為定向崗位,簽訂聘用合同,五年內不準調動;
9.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見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不滿5年的人員;
4.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3年應屆畢業生除外);
5.已在輝縣市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在冊人員(含特崗教師);
6.因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被單位開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
7.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3年新鄉輝縣市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2023年新鄉輝縣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7:00 筆試時間:暫定為2023年7月1日,具體時間及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考試科目:《職業能力測驗》、《公共基礎知識》、《教育類專業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