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醫藥學校是上海市唯一一所培養中級醫藥專業人才的全日制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隸屬上海醫藥(集團)有限公司。本校為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學校、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單位、上海市課程與教材改革實驗特色學校、上海市文明校園、上海市職業教育先進單位、上海市中小學行為規范示范學校。因學校發展的需要,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2019〕15號)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一、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為熱愛教學工作,具有較扎實的基礎理論知識,具有較強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符合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條件的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品貌端正,學習優良,身心健康。師范類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用。
2、年齡一般在40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學歷學位者、高校教師資格證者、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國家一級/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者、區級(含)以上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及名師基地(工作室(坊))主持人,可適當放寬相關條件,并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用。
4、有高校教學管理工作經驗、醫藥行業企業工作背景者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用。
5、教師崗位須持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或承諾在首個三年聘期內取得教師資格證。
6、外省市社會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博士、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緊缺急需人才可不受居住證滿一年的限制。
二、公開招聘的崗位、人數及具體條件:
崗位 |
招聘人數 |
學歷學位要求 |
崗位條件 |
藥品營銷教師 |
1 |
碩士及以上學歷,同時須具有相應學位 |
藥學、藥事法規、藥品營銷(物流、電子商務)等藥學類、營銷類相關專業;能承擔相關學科課程的教育教學、學生管理等工作。 |
歷史教師 |
1 |
碩士及以上學歷,同時須具有相應學位 |
歷史類相關專業;能承擔相關學科課程的教育教學、學生管理等工作。 |
三、招聘辦法
1、報名
(1)本次報名采用電子郵件的方式,請將如實、完整的個人簡歷(附個人照片)及其他相關證書材料(含居住證)的掃描件發送至電子郵箱hrspsedu@163.***。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郵件請注明應聘崗位名稱。
(2)報名期限為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2、資格審查
人力資源處依據招聘公告對收到的應聘材料進行初審后反饋至各系處,由系處對應聘材料進行復審,在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應聘人員中,綜合擇優篩選。通過篩選的對象將會收到初試通知,未入圍者恕不另行通知。
3、面試
人力資源處負責應聘人員的資格復核以及組織初試,初試根據不同崗位主要采取面談、試講、筆試等多種形式進行。根據招聘職數,按照比例擇優確定復試人員名單。由校領導班子成員組成專家面試小組對復試人員的綜合能力進行考核。復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相關崗位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采取結構性提問、情景模擬等多種方式進行。根據面試綜合表現確定擬錄用名單。
4、體檢
擬錄用人員進入體檢。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統一組織到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5、考核
由上海市醫藥學校組織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和誠信記錄等。
6、擬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考核、體檢、考察結果,對擬錄用人員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四、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上述人員一經錄用,由學校統一辦理事業單位錄用手續,納入上海市事業單位編制,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國家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上海市醫藥學校
2023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