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江門市新會區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職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詳見《江門市新會區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職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分為“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不限”。“應屆畢業生”指國家統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且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于報名首日前(即2023年6月16日)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人員。“不限”即同時面向“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兩種對象招聘。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報考人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5.近兩年內,在我區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違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放棄體檢、放棄考察、放棄聘用)的人員;
6.在我區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服務期(包括但不限于:近兩年內辭職、被解聘等)的人員;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說明
1.招聘公告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名。
2.年齡要求只針對社會人員,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6月16日(如“35周歲以下”是指1987年6月17日以后出生的)。
3.學歷、學位、專業要求
報考人員應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專業的學歷學位。招聘崗位沒有要求學位的,報考人員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
招聘單位根據用人要求,按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附件2)設置了崗位專業條件,報考人員畢業證書所列專業應與崗位要求一致。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面試前資格審核時須提供畢業證書、經院校教務處蓋章的專業課程成績單、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報考人員學位種類、學校院系種類、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均不能作為報名專業的依據。
4.專業技術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其他資格需在報名首日前取得(應屆畢業生除外)并以相關證書或獲得資格批文為準,僅考試、考核合格而未能出具證書或批文的,不視為具備相應資格。
5.應屆畢業生未取得教師資格的,可持在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報考,且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具有教師資格。
6.工作經歷以在工作單位參加社會保險起始時間計算,從事指定類型的工作經歷,還應以勞動合同、單位證明或工作協議等材料為依據。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6月16日。在校全日制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3年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6:00。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系統24小時開通。
報考人員登錄新會區人民政府網站(***://***.xinhui.gov.**/gzjg/qzfgzbm/jmsxhqrlzyhshbzj/tzgg/)進入報名頁面。按照網上提示方法進行注冊、上傳照片、填寫個人信息并完成網上報名。
6月17日至6月19日,每天10時、16時,系統將發布各崗位報名的人數。報名截止后2個工作日內,系統將公布崗位報名總人數。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且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報考人員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
2.報考人員須留有效的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若因填寫聯系電話有誤、報名后更改電話號碼或其他自身原因,招聘單位不能聯系到報考人員的,責任由報考人員承擔。
3.資格初審
(1)資格初始審核由招聘單位通過報名系統人工審核。
(2)報考人員需網上提交如下材料:
①所有報考人員,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本(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②招聘崗位有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其它要求的,報考人員需提交相關證書、批文。
報考人員為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提交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附有學校教導處蓋章的各學期成績單)和學生證。
報考人員為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需提交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報考人員為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cscse.edu.**)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報考人員為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提交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③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報考人員需提交相關工作經歷期間在單位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要求指定類型工作經歷的,還需提交勞動合同、單位證明或工作協議等材料。
④招聘崗位有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要求的,報考人員需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⑤報考人員為2023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交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其報考的書面證明。
⑥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3)報考人員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初審結果,如有提示要補充報名材料的,需于2023年6月21日16:00前完成補充,逾期將審核不通過。
4.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須在2023年6月26日9:00至6月27日18:00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六、考試
此次招聘考試方式為“直接面試”。
(一)考試對象: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均為考試對象。
(二)組織實施:考試工作由江門市新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三)考試時間初定在2023年6月30日前,具體時間、地點、方式在本公告發布網頁另行通知。
(四)考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于考試結束后當場向報考人員公布。若同一崗位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相同,按照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相同,則加考面試,以加考面試成績確定最終名次。考生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能納入體檢范圍。
七、體檢
(一)體檢人選依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人選名單于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連同考試總成績一并在本公告發布網頁公布。
(二)體檢工作由江門市新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要求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執行,教師崗位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如出現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定的,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制度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或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體檢標準的,從其規定。
八、考察
通過考試且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將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主要通過實地考察或調閱個人檔案等方式,考察擬聘用人員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核實其社會關系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九、資格復查及公示
體檢、考察工作完成后,由各主管部門將相關資料送江門市新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現報考人員的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如發現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2年內不得報名應聘新會區事業單位職員。經復審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由江門市新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在本公告發布網頁公示。
十、試用及聘用
(一)對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江門市新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聘用通知書。聘用人員按通知書指引辦理關系調動、檔案遷移、報到等手續。報到后,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并可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與事業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新聘用人員因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后考核,在報到后一年半仍未補足的,視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后考核。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單位應調整人員崗位,個人不同意調整崗位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的,招聘單位應予以解聘。如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招聘單位予以解聘。
十一、遞補
出現以下情形的,招聘單位可在前一環節成績合格的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前一環節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一)報考人員在體檢、考察、資格復查等環節棄權的;
(二)報考人員在體檢、考察、資格復查等環節考核不合格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未在單位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是否遞補人選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經主管部門同意后書面報江門市新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如報考人員在應聘過程中,被機關錄用為公務員的,須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參加事業單位職員的應聘,用人單位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聘用人選。遞補期限為首批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承擔。
(三)報考人員須恪守誠信原則。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服務不少于5年,期間,可報考公務員。聘用后未履行5年服務期承諾的(包括但不限于:報考人員辭職、被解聘等),2年內不得報考新會區事業單位職員。
(四)招聘單位按照招聘崗位類別及等級聘用人員。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江門市新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
十三、監督管理
報考人員、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有關工作人員違反《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規定的,將追究責任。
十四、聯系電話
報名資格條件咨詢由各招聘單位受理(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江門市新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50-6393923,0750-6390186;
監督舉報電話:江門市新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50-6635289,0750-6635878。
附件:
江門市新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