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推動我縣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惠來縣委、惠來縣人民政府同意,縣教育系統2023年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人數
惠來縣教育系統2023年擬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54人(具體招聘單位和人數及學歷要求等詳見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普通高等院校應往屆大專及以上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備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5.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或技能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報考人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現役軍人及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正式人員;
6.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年齡要求
應聘人員年齡一般要求為18-35周歲(即1988年6月19日至2005年6月19日期間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83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五、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工資待遇按我縣當前事業單位工資標準執行。符合相關人才政策補貼資格的,可享受我縣相關人才政策補貼。
六、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在規定時間內網上報名和網上資格初審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一)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應于2023年6月14日至16日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s://***.qgsydw.***)考生報名系統注冊,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電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根據報考的崗位資格條件填寫個人資料,上傳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學位要求的應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有戶籍限制的崗位應提供)、執業(職業)資格證書、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掃描件(有關資料在5份(含)以內的請勿以壓縮包形式上傳),并確認報名。報名平臺將對考生報名資料與崗位資格條件的關聯性進行初審。報考人員須按規定的條件、時間進行報名,應詳細、認真閱讀公告,準確把握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誠信報名,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網上資格初審:6月18日至21日,縣教育局對報名成功的考生進行網上資格初審確認。
(三)打印準考證
經網上資格初審確認的報考人員應于6月26日-28日自行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造成不能參加考試的視同放棄報考資格。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考試聘用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報考者僅限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其報名資格。
2.報考者應按《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如所學專業為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應對應《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3.報考者須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提交《中小學教師資格合格證明》或全部筆試科目成績合格憑證(對于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提交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先行報名;對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可持學校學歷學位證明等相關材料先行報名。
所有擬聘人員在正式辦理聘用前須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及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屆時無法提供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4.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2007〕141號)的有關規定,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取得省核發的合格證,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的,筆試成績加10分。報名參加本次招聘的“三支一扶”人員,符合加分規定的,在報名時必須上傳省核發的合格證;2023年服務期滿的人員,可在7月10日前到惠來縣教育局人事股現場提交省核發的合格證,逾期不予受理。
5.國有企業在崗人員和“三支一扶”在崗人員報考,報考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在報名時必須上傳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6.報考者必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資格審核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弄虛作假、偽造證明材料或考試作弊等行為,無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7.報考者應按照規定流程和時限,盡早完成報名操作,不要錯過報名時間,也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報名,以免因網絡原因影響報名。
七、筆試
本次筆試科目為通用能力測試,共命制一套題,主要測試從事本崗位應具備的基本能力與基本素質。
筆試時間:2023年7月1日上午9:30-11:00
考試時間為90分鐘。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具體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
筆試成績將在惠來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考生筆試成績的高低與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含并列分)。
八、資格復審
被列為面試對象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現場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材料:
1.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的報名表(用A4紙雙面打印);
2.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3.學位證書(崗位有要求的應提供);
4.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5.戶口簿(有戶籍限制的崗位應提供);
6.教師資格證書;
7.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證書、證明材料均須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待查驗后原件退還報考人員。
面試人選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若有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可從該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者中以高分到低分為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經現場資格復審合格的,確定為面試對象,面試對象確定并發布公告后不再遞補。
九、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的綜合素質。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將另行通知。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惠來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十、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的規定組織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的要求執行。
十一、考察
考察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執行,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十二、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三、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惠來縣教育局確定擬聘人員,報惠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其中聘用縣教師發展中心教師崗位的,須到基層高中學校支教1年,支教結束后回聘用單位工作),服務期限不得低于5周年,服務期內不予辦理調動。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招聘組織嚴格遵守國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報考人員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配合做好個人防護。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將及時在有關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請考生密切關注。
十五、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不指定參考用書和學習資料。考試費用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招聘咨詢電話:0663-6692400(惠來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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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惠來縣教育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