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新豐縣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和《中共韶關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實施<韶關新時代“百團千才萬匠”人才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號)等文件要求,經研究,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醫療衛生人才6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有一定實踐經驗,較好的學業背景和專業基礎,取得國際公認的或經認定的國際知名學府和國家、省屬重點大學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齡一般為18至35周歲(即1987年6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40周歲(即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韶關市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對符合《韶關新時代“百團千才萬匠”人才工程實施意見》規定的“青年人才”,經韶關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后,給予相應的優惠待遇:
1.取得高級職稱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貼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發放30萬元。
2.取得中級職稱的人才或碩士研究生,人才津貼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發放15萬元。
3.符合有關規定的可申領“丹霞英才卡”,享受戶籍辦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學(園)、社會保險、醫療、景區、公共交通、公積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務。
對經韶關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并且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的青年人才,由用人單位發放5萬元生活補貼,按4:3:3的比例分3年發放。
四、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
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二)報名方式
采取線上(通過郵箱遞交報名材料)方式報名,報名材料按“新豐縣衛生人才+職位代碼+應聘人員姓名+畢業院校+所學專業”編輯好郵件主題(如編輯郵件主題:新豐縣衛生人才+202301+張三+同濟大學+臨床醫學),將報名表的可編輯電子版及報名所需證書證明材料的掃描件發送至指定郵箱(xfwszp@163.***)。由相關單位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崗位條件的,將通過郵件、電話或微信等方式通知應聘者參加面試,資格審核未通過的應聘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三)報名時需提交材料
1.本人簡歷掃描件(含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
2.新豐縣2023年高層次醫療衛生人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
3.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掃描件;
4.報考崗位所需要的相關證書掃描件;
5.畢業證、學位證掃描件。2023年應屆畢業生要提供能證明學歷、所學專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6.實踐證明材料。
(四)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2023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23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學生證、院校出具的在校學籍證明、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附成績單>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3.招聘單位根據用人要求,按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進行專業設置。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或能證明所學專業情況的材料,如學生證、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4.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于資格審查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六、考試
面試工作將根據報名情況舉行現場面試或網絡面試,具體時間和場次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業務能力、工作技能和應變溝通能力。
七、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進入下一環節,并按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名單,由用人單位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擬聘用對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結束后在新豐縣人民政府信息網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遞補。
八、人員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九、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2.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應聘者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新豐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1-225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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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新豐縣2023年高層次醫療衛生人才公開招聘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