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簡介
(一)學校本部
內蒙古醫科大學坐落于內蒙古自治區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醫學為主,集理學、管理學、工學、文學、法學于一體的多科性高等醫藥院校。學校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國在少數民族地區最早建立的高等醫學院校之一,當時隸屬于國家衛生部,1958年劃歸內蒙古自治區管理。前身為內蒙古醫學院,2012年,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內蒙古醫科大學。
(二)附屬醫院
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坐落于塞外青城呼和浩特,是內蒙古醫科大學的直屬附屬醫院。醫院始建于1958年,是內蒙古自治區最早建立的綜合性醫院之一,以學科齊全、技術力量雄厚、特色專科突出、多學科綜合優勢強大享譽內蒙古,是一所承擔著醫療、急救、教學、科研、預防、保健和康復任務的三級甲等醫院。
(三)第二附屬醫院
內蒙古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成立于1985年,是自治區唯一的集醫療、教學、科研為一體的三級甲等骨科專科醫院,自治區骨科研究所、自治區骨科質量控制中心、國家骨病防治基地。加拿大白求恩醫學發展協會技術合作醫院,是國務院指定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骨科碩士生培養基地。目前,新醫院遷建項目即將投入使用,規劃占地總面積254畝,開放床位1000張,連續二年獲得自治區自然科學一等獎。
(四)附屬人民醫院
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人民醫院(內蒙古自治區腫瘤醫院)是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康復、防癌保健為一體的三級甲等腫瘤專科醫院。醫院建筑面積13.2萬平方米,編制床位900張,設置臨床專業科室27個,醫技科室13個。
二、招聘計劃、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計劃
內蒙古醫科大學(含三所直屬附屬醫院)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18人(學校本部97人、附屬醫院67人,第二附屬醫院24人,附屬人民醫院30人)。其中,部分崗位定向招聘下列人員:
1.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107人;
2.在內蒙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規定時限內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簡稱“項目人員”,最低服務期2年)43人;
3.“蒙漢兼通”人員33人。
具體詳見《內蒙古醫科大學2021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高校畢業生是指: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人員;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人員、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人員;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蒙漢兼通人員是指:會說會寫并熟練運用蒙古語言文字和漢語言文字的人員。應聘“蒙漢兼通”崗位人員的筆試《綜合應用能力》試卷分為蒙漢文兩部分,分值各占50%。答題時要求報考者“漢文部分”須使用漢文作答,“蒙古文部分”須使用蒙古語作答。
(二)招聘對象
1.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含2021年應屆畢業生);
2.在內蒙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規定時限內的高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
(三)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5年4月12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崗位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80年4月12日之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應聘人員必須是國家統招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且學歷、學位雙證齊全,(《招聘崗位表》中對學歷學位另做要求的,以《招聘崗位表》為準)。雙學位人員以第一學位為準,第二學位只做參考;國外院校畢業學科專業須與公布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且以我校有關專家組認定為準;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
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要求為:碩士及以下崗位應聘人員為2021年7月31日前,博士崗位應聘人員為2021年12月31日前。
《招聘崗位表》中要求的執業(職業)資格證、規培證或規培成績合格證取得時間要求為辦理入職手續前。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
2.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應聘者須為2021年4月12日之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在2021年4月12日之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凡是到2021年4月12日服務期滿(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列編聘用)工作人員的,不能再應聘“項目人員”崗位,只能應聘其他崗位。
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關于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住培對象培訓合格當年到我校就業的,在招聘方面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招聘方面與臨床醫學、中醫(蒙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報名時,考生所學專業方向須與崗位要求一致。應聘人員須2021年4月12日前取得住培合格證。
4.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役軍人;在讀的專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底前畢業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5.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工作由內蒙古醫科大學人事處負責,委托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報名,統一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網址:http://www.impta.com.cn)
2.報名時間
(1)第一階段“蒙漢兼通”、“項目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崗位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4月12日9:00—4月15日12:00;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15日15:00;繳費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15日24:00。報名繳費截止后若“蒙漢兼通”、“項目人員”、“高校畢業生”崗位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放在第二階段重新組織報名(招聘崗位、招聘條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計劃)。
(2)第二階段普通崗位和部分變更屬性崗位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4月21日9:00—4月24日12:00;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24日15:00;繳費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24日24:00。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且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報名,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名時須按照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專科、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須嚴格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須完整填寫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從事的主要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應聘者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報名登記表》并再次核對每一項信息,發現錯誤的要及時修改(姓名和身份證號或護照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4.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應聘者自行選擇試卷語種,并在網上報名時點擊確認。試卷語種一經選定,不予變更。
5.應聘者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6.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7.報名期間,請應聘人員合理安排時間,盡量避開報名高峰期,以便按時完成報名和繳費有關事宜。
8.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崗位招聘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報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環節,工作人員將盡最大努力幫助應聘人員發現報名中出現的問題,避免造成應聘失敗。
(二)資格初審及網上繳費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由內蒙古醫科大學人事處負責。
2.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退回應聘人員補充或說明。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隨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
3.初審通過的人員須按照要求在報名網站進行繳費。完成繳費即確認報名成功。考試收費120元(每人每科50元,報名費20元)委托自治區人事考試和培訓中心按照自治區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繳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筆試缺考的不再退費。完成網上繳費的應聘人員,請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繳費截止后,《報名登記表》不可打印。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2021年應屆畢業生可免繳報考費,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2020年畢業生減半收取,這兩類應聘人員報考費的減免采取先繳后退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在筆試結束后20天內,從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報考費申請表》,并持本人身份證和畢業證(2021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試機構進行審核確認辦理退費手續。對減免費用的應聘人員,由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和培訓中心通過網上銀行將所繳費用自動退到應聘人員繳費的銀行賬戶里。
農村牧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可免交報考費。這兩類應聘人員將所在地旗縣(市、區)扶貧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復印件,所在地旗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低保證復印件,連同應聘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發送電子郵件至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和培訓中心(電子郵箱:imptasybtf@126.com),其中報考第一階段崗位發送截止時間為4月15日24:00,報考第二階段崗位的發送截止時間為4月24日24:00,經審核確認后,可免繳報考費。
4.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21年5月18日9:00—2021年5月21日24:00。下載打印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與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和培訓中心聯系解決。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提前做好準備,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以備本次招聘筆試及其他環節使用。
四、招聘方式
應聘博士崗位的人員,直接參加面試。
應聘碩士及以下崗位的人員須參加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應聘繳費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詳見《招聘崗位表》。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2.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應聘非“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選擇漢文試卷的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部分內容加注漢文)的必須用蒙古文作答,對同一科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應聘“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的文字作答,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筆試采用閉卷方式。
(1)碩士及以下崗位(除民族醫學(蒙醫學)專業崗位)筆試科目分類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滿分分別為150分。
筆試時間:2021年5月22日上午
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試卷為兩個考試科目的合訂本。碩士及以下崗位(除民族醫學(蒙醫學)專業崗位)所有應聘人員均須參加相應類別的兩科考試,考試范圍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1年版)為準。(大綱內容詳見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考生服務”欄目中的“資源下載”)
(2)民族醫學(蒙醫學)專業崗位筆試科目分類為:《蒙醫學專業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滿分分別為150分。時間和科目:2021年5月22日上午
08:30-10:00《蒙醫學專業知識》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考試科目為《蒙醫學專業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試卷為兩個考試科目的合訂本。民族醫學(蒙醫學)專業崗位所有應聘人員均須參加相應類別的兩科考試,考試范圍為蒙醫學專業基礎知識和公共科目。
4.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5.應聘人員須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6.兩科筆試成績加權計算公式為:
(1)碩士及以下崗位(除民族醫學(蒙醫學)專業崗位)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1.5)×50%+(《綜合應用能力》成績÷1.5)×50%
(2)民族醫學(蒙醫學)專業崗位筆試成績=(《蒙醫學專業知識》成績÷1.5)×50%+(《綜合應用能力》成績÷1.5)×50%
7.根據自治區有關規定,對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應聘人員,在加權計算后的筆試成績上加2.5分。
8.筆試結束后,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所有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設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和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上公布。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內蒙古醫科大學人事處組織實施。資格復審的有關要求提前7天在報名網站上發布。
2.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末位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調整招聘計劃或因無人報考取消的崗位,在報名網站上予以公布。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5.資格復審時,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應聘人員故意隱瞞工作經歷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6.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1.面試工作由內蒙古醫科大學人事處負責,委托第三方考試機構組織實施。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由考官現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在同一考官小組進行面試并使用同一套試題。
3.校本部教師崗、教輔崗、科研崗采取傳統方式進行教學試講,不得使用多媒體設備,參加面試人員按指定題目(由工作人員提前通知)進行,時間15分鐘;
校本部其他專業技術崗(不含教師崗、教輔崗、科研崗)、管理崗及三所直屬附屬醫院所有碩士及以下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時間10分鐘。
校本部博士崗位面試采用教學試講、回答問題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時間30分鐘;三所直屬附屬醫院博士崗位采用回答問題與答疑的方式進行,時間30分鐘。
4.應聘非“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面試可用漢語作答,也可用蒙古語作答(應聘者須在資格復審時向工作人員說明并在報名表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作答,不能混用。應聘“蒙漢兼通”崗位人員,面試試卷由蒙漢文兩種試題組成,面試時“漢文題”須使用漢語回答,“蒙古文題”須使用蒙古語回答。
對用蒙古語作答的應聘人員,為其安排2名蒙古語翻譯人員。
5.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面試總成績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6.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博士崗位: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碩士及以下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7.考試結束后,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加試形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在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體檢機構進行,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
2.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3.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學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成立3人以上考察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認真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師德師風(醫德醫風)、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被考察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3.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經學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取消其聘用資格。
4.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
2.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內蒙古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3.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并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4.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試用期和聘用后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二)聘用
1.公示結束后,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將《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花名冊》和《內蒙古自治區直屬(含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2.應屆畢業的擬聘人員,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辦理入職手續前,未能如期取得《招聘崗位表》中要求的執業(職業)資格證、規培證或規培成績合格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以及成為在讀全日制學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4.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無關。
(二)本次招聘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只進行1次。
(三)本次公開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上及時發布,請予關注。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次招聘考試的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整,屆時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發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請應聘人員在考試前做好個人防護,減少非必要流動。
(五)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令18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簡章由內蒙古醫科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八、監督舉報電話:
(一)監督舉報電話:0471-6653034(內蒙古醫科大學)
(二)政策咨詢電話:0471-6653047(內蒙古醫科大學)
(三)網報技術咨詢電話: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6601706(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和培訓中心)
點擊下載>>>
2021年上半年內蒙古醫科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內蒙古醫科大學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