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珠海鶴洲新區籌備組(萬山海洋開發試驗區)決定公開招聘所屬公辦小學教師14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珠海鶴洲新區籌備組簡介
珠海鶴洲新區地處廣東省珠海市南部,擬規劃范圍包括萬山海洋開發試驗區、“洪保十”片區(洪灣、保稅區、十字門片區)以及鶴洲片區,地處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二線”門戶位置。陸域規劃總面積235.29平方公里,其中萬山片區約88.87平方公里(下轄桂山鎮、擔桿鎮、萬山鎮),洪灣保稅十字門片區約26.26平方公里,鶴洲片區(含珠海中心站(鶴洲)樞紐所在的白蕉南片區)約120.16平方公里,鶴洲新區未來可開發利用空間約134平方公里。其地理位置的優勢,確定了鶴洲新區將成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聯動發展區、開放型經濟體制發展創新試驗區、港珠澳大橋經濟拓展區、特色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以及現代化國際化經濟特區城市新中心。
鶴洲新區籌備組下轄十字門小學、保稅區第一小學、桂山小學(海島)、萬山小學(海島),均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本次招聘針對不同的招聘對象分別設置崗位招聘,符合條件的考生限報1個類別的1個崗位,不可重復報考。
主要面向以下兩類人員招聘:
A類:面向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2023年優秀應屆畢業生等人員。具體為:
(1)國內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3年9月30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2)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3)2021、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及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非在職),自畢業證書落款之日起至報名首日未曾與用人單位建立過人事或勞動關系的人員;
(4)2021、2022、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并完成教育部認證,且自畢業證書落款之日起至報名首日時未曾與用人單位建立過人事或勞動關系的留學回國人員(須于2023年9月30前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
(5)正在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人員(按服務期滿后頒發證書的落款日期至報名首日計算)。
招聘過程中,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將通過比對養老、工傷、失業保險等方式,對考生在規定期間內是否曾與用人單位建立過人事或勞動關系進行核查。
B類: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和身體條件。
4.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⑵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⑶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⑷不講誠信被有關部門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聯合懲罰對象的;
⑸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者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⑹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⑺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發布公告之日。
(二)崗位資格條件
1.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專業要求及特別提示詳見《珠海鶴洲新區籌備組2023年公開招聘公辦小學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2.考生須持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崗位需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2023年應屆考生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須提交承諾書。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有關規定,對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的考生(即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可以參加招聘報名,通過公開招聘的,在訂立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從事輔助性教育教學工作,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考生所學專業必須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招聘崗位參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參考目錄”)進行專業設置。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名稱(非專業代碼)已列入《參考目錄》的,不得報考所學專業名稱與職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一致的崗位。若所學專業未列入《參考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崗位表》上相近的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網上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以國(境)外學歷報考的,由招聘單位參考國內相應專業標準,結合實際判定是否可以報考。其中,報考B類崗位的考生,所學專業或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專業有一項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可報考。
(三)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招聘人員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干部人事檔案。
五、報考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絡報名。考生請于2023年5月6日9:00起至5月12日18:00止登錄“珠海鶴洲新區(籌)教師招聘系統(珠海南方人力易職招報名系統)”(網址https://zk.zh-hr.com/)或關注“珠海萬山”微信公眾號點擊相關信息報名。
報名開始后的前2天,每天10時、16時系統將發布各崗位報名的人數。報名截止后3個工作日內,系統將公布崗位報名總人數。
(二)報名確認
考生請于2023年5月15日9:00至5月19日18:00登錄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筆試。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確認的考生報名不成功。各崗位擬聘人數與符合條件報考人數比例不足1:5時,該崗位將不予開考或按比例核減招聘計劃。
(三)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2023年5月22日9:00起登錄“珠海市鶴洲新區(籌)教師招聘系統(珠海南方人力易職招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試
(一)筆試
筆試以閉卷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兩位小數)。筆試預計2023年5月27-28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在筆試合格考生中,根據考生成績高低順序,按以下方式確定入圍面試人選:
報考音樂、美術崗位的考生,依筆試合格考生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人數1:10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報考其他崗位的考生,按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各崗位入圍面試人數未達到設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人數進入面試。若同一崗位進入面試對象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進入面試。
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線上資格初審合格)將于筆試結束后在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布。
(二)面試
1.資格審核。面試前,將對面試對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面試對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現場資格審核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現場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教學試講+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儀態儀表、板書、邏輯思維能力、教學方法與教學效果等教師綜合素質,報考音樂、美術的考生還須測試專業技能(展示器材和設備由考生自備)。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7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兩位小數),當場評分、統分,現場公布成績。
面試具體安排在“珠海萬山”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另行組織面試,按照面試成績分數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七、體檢與考察
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考生考試總成績、入圍體檢及考察對象名單在“珠海萬山”微信公眾號及時公布。體檢、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及相關規定執行。
八、公示、簽約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簽約、聘用手續。
九、遞補
因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擬聘人員放棄聘用,或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招聘單位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工作于首批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完成。
十、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6-8687439、8687435(珠海鶴洲新區籌備組社會事業局,地址:珠海市寶盛路6號利是達星際廣場B棟8樓817室)。投訴電話:0756-8686126(鶴洲新區紀檢監察工委籌備組,地址:珠海市寶盛路6號利是達星際廣場B棟12樓)。受理咨詢(投訴)電話時間: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二)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和報考指南,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五)除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外,被聘用者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報到手續。因客觀原因無法按時報到的,需本人在報到截止日期前向招聘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可延長報到時間,但最遲不得超過2023年9月30日。
(六)A類考生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必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須取得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否則將取消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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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珠海鶴洲新區籌備組2023年公開招聘公辦小學教師有關問題解答
鶴洲新區籌備組社會事業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