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第139號令)、《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和《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州市社會科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介紹
廣州市社會科學院是廣州市委、市政府直屬的綜合性哲學社會科學專業研究機構(公益一類、正局級事業單位),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以服務市委、市政府決策為宗旨,緊緊圍繞馬克思主義重要理論陣地、黨的意識形態工作重鎮和新型城市智庫的定位開展前瞻性、針對性、儲備性研究,著力提高綜合研判和戰略謀劃能力,提出專業化、建設性、切實管用的決策政策建議。詳情請登錄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網站(http://www.gzass.gd.cn)了解。
二、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和具體要求詳見《廣州市社會科學院2021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招聘專業代碼按照附件2《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填報。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須在報名前提供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關于報考人員所學專業符合招聘專業目錄要求的情況說明(畢業學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招聘人員類型:2021年畢業生、非2021年畢業的往屆生、不限。
1.2021年畢業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2.非2021年畢業的往屆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3.不限是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二)報考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職業道德和團隊協作精神。
4.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和任職資格,詳見《廣州市社會科學院2021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年齡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6.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不得報考。
8.在本次公開招聘報名的截止日前,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不得報考。
10.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不得報考。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21年4月22日9:00至2021年4月28日17:00止。逾期不接受報名。
(二)報名方式
1.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網上報名系統
(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wsbm/)按網上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進行報名。
2.每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及參加考試。
港澳考生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3.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后需郵寄以下資料:報名登記表、戶口簿(戶主頁及本人頁)、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的復印件;代表本人學術水平的代表作復印件。
郵寄地址:廣州市白云區云城街潤云路119號廣州市社會科學院604室人事處收,郵政編碼:510410。郵寄截止日:2021年4月28日(以當地郵戳為準)。
(三)資格初審
考生報名后,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審核,不再進行人工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必須認真核對職位條件并對所提供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弄虛作假,立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資格初審結果將在報名系統直接反饋,不另行通知。
(四)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應聘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的時間待定,請留意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gz.gov.cn/ywzt/)和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網站(http://www.gzass.gd.cn)的公告。逾期不打印準考證以致不能參加考試的后果自負。
四、面試
(一)資格復審
在面試前將對擬面試對象進行應聘資格復審。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并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示。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個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簽名的報名登記表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在職的考生應同時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材料(加蓋公章),確有困難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二)面試安排
1.面試構成
面試分為專業能力測試和結構化面試兩部分,分別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為70分,每次成績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先進行專業能力測試,再進行結構化面試;結構化面試成績于面試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應聘人員。沒有面試合格人選的崗位,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占面試總成績的40%,結構化面試成績占面試總成績的60%。
2.綜合成績
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40%+結構化面試成績×60%。
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結構化面試成績排序確定。如出現結構化面試成績相同,則通過加試確定。綜合成績低于7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五、體檢和考察
按照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由高低的順序,以及同一類崗位擬體檢人數和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體檢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體檢在廣州地區指定三甲醫院進行,具體體檢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確定并另行通知,所需費用由招聘單位負責。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應聘人員,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非考生個人造成的原因除外),視為體檢不合格,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考察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七、替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替補。
(一)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業單位與獲準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
(二)獲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工資待遇執行廣州市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工資政策。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的,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應及時在有關網站發布公告。報考者應持“粵康碼”等健康碼綠碼并經體溫檢測正常后參加考試;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考者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十、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報名時須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不符合任一條件的,均不能報名。
(二)應聘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擬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四)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本公告由廣州市社會科學院負責解釋。報名技術支持電話:400-838-9296(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職位咨詢電話:020-86464101;舉報(投訴)或監督電話:020-8646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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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社會科學院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