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按照國家和我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規定,決定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一)招聘單位名稱: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招聘單位地址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發管理部: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二大街45號泰達金融廣場F區底商;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塘沽管理部:塘沽區新港二號路2-1259;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漢沽管理部:漢沽區新開中路88號;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武清管理部:武清區雍陽西道與新華路交口;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靜海管理部:靜海區靜文路5號。
(三)招聘單位性質及主要職能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直屬市政府的副局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負責我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和運作。
二、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
詳見附件:《2021年上半年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招聘計劃表”)。
三、招聘范圍與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未就業的應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是指2021屆高校畢業生,以及2019、2020年畢業后未就業的、將戶口和檔案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托管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或托管在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或托管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能夠提供報到證或派遣證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的人員。2019、2020年、2021年畢業能提供報到證或派遣證的非全日制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
四、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能夠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5年4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的學士及以上學位。以研究生學歷報名的考生,其本科階段須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相應的學士學位;
6.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本人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其中以輔修專業報考的,需同時取得報考崗位所需專業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7.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8.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
9.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報名
1.在讀的非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得報考,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2.現役軍人;
3.在以往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6.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7.受過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人員;
8.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9.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被依法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10.其他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各崗位具體報考條件
本次招聘的具體崗位和各崗位的崗位職責、招聘數量、招聘條件等詳見招聘計劃表。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的考務工作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組織實施,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發布招聘公告
4月8日起可在住房公積金網站(http://www.zfgjj.cn)和微信平臺(微信公眾號: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本次招聘公告,考生通過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版塊查詢由市人才考評中心發布的此次考試通知、崗位招聘計劃、報考須知、填表說明和考試大綱等。
(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和繳費
本次考試的報名與繳費均在網上進行。
1.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天津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公共服務平臺http://rsks.hrss.tj.gov.cn
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4月19日9:00至4月23日16:00。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市人才考評中心此次發布的全市崗位招聘計劃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期間,通過資格審查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繳費人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于1:3,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報名崗位不能開考且已經通過資格審查完成繳費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網上改報時間:2021年4月28日9:00至16:00。
2.資格審查、繳費
招聘單位負責對報考人員填報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48小時內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審查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繳費網址與報名網址相同。
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須真實有效,對弄虛作假、填報提供不真實信息和資料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名、考試(已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一律作廢)和聘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資格審核時間:2021年4月19日9:00至4月24日16:00。
網上繳費時間:2021年4月19日9:00至4月25日16:00。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由市人才考評中心統一組織命制筆試試題和筆試的具體實施。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驗》和《綜合知識(文字綜合類)》兩科,滿分為100分。筆試準考證在報名網站下載打印。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將在報名網站和住房公積金網站同時發布。
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2021年5月19日9:00開始。
筆試時間:2021年5月23日。
筆試成績公布時間:2021年6月8日。
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四)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的人選須本人(不得委托他人代辦)持有效證明材料到我中心指定的地點現場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在2021年6月9日至6月15日之間(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我中心對進入面試人員本人提供的報考資格證件和證書原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未繳納養老保險證明等應屆畢業生相關證明材料、報名登記表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對資格復審不合格、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以及在資格復審中弄虛作假,提供不真實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如因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形成進入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情況,我中心根據實際情況,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面試
面試時間在2021年6月26日至6月27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形式,面試試題由市人才考評中心統一組織命制。招聘單位將對面試的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結構化面談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及格線的不予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
面試網上繳費和打印面試準考證時間:2021年6月22日9:00至6月25日16:00,網址與報名網址相同。
(六)發布總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5:5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市人才考評中心合成筆試、面試的總成績,在報名網站和住房公積金網站同時發布。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聘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總成績公布時間:2021年7月7日。
(七)體檢、考察
1.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各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之比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由專業機構進行,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招聘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質疑的,可以在接到結果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或鑒定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2.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對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將廣泛聽取意見,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經考察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
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在住房公積金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報名序號、畢業院校等情況,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滿,對無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事業單位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查清后決定是否聘用。
如發生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造成招聘工作安排進行調整的情況,我中心將在住房公積金網站發布調整通知,報考人員須隨時關注網站信息。
六、紀律與監督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主動接受社會和上級監督,保證公開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工作崗位或給予相應處分;對提供虛假材料、考試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等相應處理;對違反招聘規定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咨詢、監督電話
(一)報名、資格審核和繳費期間
考務咨詢電話:12333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022-23148330
(咨詢時間:4月19日至4月25日8:30-11:30,14:00-17:00)
(二)其他時間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022-23148330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監督電話:022-2314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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