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鐵路局信息中心是國家鐵路局所屬在京事業單位,主要為國家鐵路局提供信息技術支持,并受國家鐵路局行政委托承擔相關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信息中心現面向具有工作經歷的社會在職人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擬招聘崗位為事業單位在冊正式人員崗位,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及崗位
(一)基本條件
1.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遵守法律;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錄)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應聘人員的工作經歷、年齡計算截至到2023年3月。
(二)具體崗位及條件
詳見《國家鐵路局信息中心2023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自發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7日止。
2.報名方式
報名人員通過電子郵件報名,郵件及附件標題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崗位名稱+聯系電話。應聘人員須按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郵箱地址:gjtljxxzx@sina.com。
3.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下載、填寫《國家鐵路局信息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連同居民身份證、戶口薄首頁及本人頁、工作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的證明等材料的掃描件及近期1寸證件電子照片,壓縮打包后發送至報名郵箱。
4.資格初審
根據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確定參加考試人選,在國家鐵路局網站公布。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少于1:3的,將研究是否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組織考試
副處長崗位考試采用面試方式,其他崗位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等。參加筆試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原件進入筆試考場。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總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所有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均低于60分的崗位,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筆試結束后,將在國家鐵路局網站公布進入面試人選名單,未進入面試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
參加面試人員,于面試當天現場提交有關材料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如下:
(1)《國家鐵路局信息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貼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加蓋現單位公章的應聘人員基本情況和同意報考證明(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政治面貌、現職務級別、專業技術職稱、學歷學位和簡歷情況),并明確是否同意報考。
(3)證明崗位條件所需工作經歷的人事任免通知或勞動合同等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現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身份證和工作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5)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報考崗位要求的執(職、從)業資格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缺少上述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應聘人員,均不能參加面試。
3.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5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5的按實際人數面試。面試總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主要測評專業能力、綜合素質以及崗位匹配度等。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總分100分,筆試與面試成績各占50%;應聘副處長崗位人員面試成績占100%)排序,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以1:1比例確定招聘崗位體檢考察人選。體檢程序、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程序、標準執行。未進入體檢的應聘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等方法進行,重點了解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
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崗位候選人空缺,經用人單位研究,可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也可不再遞補。
(四)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在公告發布渠道對確定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有關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人員查詢和社會監督: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http://www.mohrss.gov.cn/服務之窗/招聘招錄/中央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國家鐵路局網站(http://www.nra.gov.cn/組織機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公告公示)。
(二)本次公開招聘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三)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項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四)應聘人員應保證提供的各種材料真實、準確,招聘過程中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取消應聘資格。
(五)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負責。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左女士
聯系電話:010-51892505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6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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