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決定面向寧波大市公開招聘寧波市生態環境宣傳教育信息中心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生態環境宣傳教育信息中心為寧波市生態環境局下屬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協助開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生態環境保護,承擔生態環境信息化支撐,開展信息化系統運行維護工作。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寧波大市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見附件
備注:1.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
2.屬于2021屆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的可憑《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生證報名,但須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屬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國內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相應條件崗位,其中未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以所學課程名稱為準。歷屆生須已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
3.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經歷均為全職(非兼職、實習)工作經歷,歷屆生需提供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險繳費憑據、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崗位的職責及內容的證明。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
1.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形式。
時間:2021年4月21日9時—2021年4月23日16時。
報考者登陸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bm.nbrc.com.cn/),點擊進入“2021年寧波市生態環境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不如實填寫的,取消報名資格),填報過程中請認真填寫報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2.資格初審
時間:2021年4月25日9時—2021年4月26日16時。
招錄單位對應聘人員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3.查詢
時間:2021年4月27日9時至16時。
已報名人員登陸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bm.nbrc.com.cn/),選擇進入“2021年寧波市生態環境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欄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4.繳費確認
時間:2021年4月29日9時—2021年4月30日16時。
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bm.nbrc.com.cn/),選擇進入“2021年寧波市生態環境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注:完成繳費才算報名成功)。
筆試考務費標準:50元/人(浙價費〔2018〕21號)。
報考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取消招考指標公告將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ningbo.gov.cn/)”及“寧波市生態環境局網站(http://sthjj.ningbo.gov.cn/)”上予以公布。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1年5月13日9時—2021年5月15日9時30分。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網報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面試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筆試
筆試時間為2021年5月15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和甬行碼綠碼,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并且憑身份證、準考證和甬行碼綠碼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內容為計算機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資格復審)。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于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生態環境局網站上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2.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將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對象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屬于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戶口簿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復審)情況出現面試名額空缺時,根據筆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現場發放《面試通知》。考生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按照《面試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空缺不替補。
4.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生態環境局網站上公布。考生可登錄寧波市生態環境局網站查看。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寧波市生態環境局報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市生態環境局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574-87086571。
監督電話:0574-87156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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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docx
寧波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