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海南省委組織部將組織實施海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照《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界定。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31日。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二、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具體的招考職位、招考名額、考試類別、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海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見附件2)。請登錄南海先鋒網站(https://www.nanhaixf.gov.cn)或海南省考試局網站(http://ea.hainan.gov.cn),進入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網上報名系統〔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查閱。
??需要咨詢公告中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以及其他信息時,請直接與上報單位聯系(見附件5)。
??有關報考政策請參閱《海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報考指南》(見附件1)。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包括提交報考申請、上傳照片等圖片、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節。報考后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考錄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報名時間:2021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6:00。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應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注冊,填寫并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021年3月1日8:00至3月3日16:00期間,網上報名系統將顯示各招考職位報考人數等情況,3月3日16:00之后,不再顯示各招考職位報考人數。
??參考往年情況,報名初始階段人數較少,資格審查速度較快,報名最后階段尤其是最后兩天報名集中,屆時會影響資格審查速度。建議報考人員合理安排報名時間,根據本人的專業、意愿和職業規劃等盡早報名。
??2.上傳照片等圖片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身份證、畢業證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片(2寸jpg格式,100KB以下)。報考人員為2021年應屆畢業生的,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可上傳貼有本人照片并加蓋院校系公章的證明。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報考指南、專業參考目錄、招考職位表等,根據個人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并按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填寫相關信息。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所填報的個人信息不得更改。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在2021年3月5日12:00前及時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網上報名系統將于2021年3月5日16:00準時關閉,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
??4.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于2021年3月23日9:00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
??三、考試內容和時間
??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專業科目)和面試。公共科目考試范圍為《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公安專業科目考試范圍為《2021年度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見附件4)。
??(一)筆試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參加考試的考生須符合考試期間疫情防控的要求,報名后請務必密切關注報名網站發布的相關信息及國家、海南省有關疫情防控公告信息,做好參加考試的準備。
??1.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甲類職位筆試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縣級以上職位申論,乙類職位筆試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鄉鎮職位申論。
??2.專業科目筆試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職位需進行公安專業科目筆試。
??3.筆試時間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21年3月27日。
??專業科目筆試時間:2021年3月28日。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科目每科分值為100分。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總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計算方法如下:
??甲類、乙類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60%+申論×40%。
??公安甲類、公安乙類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40%+申論×30%+公安專業知識×30%。
??海南省戶籍(或海南省生源)的少數民族人員報考少數民族縣(市)或省直單位駐少數民族縣(市)職位的,按本人筆試成績的5%給予加分。
??5.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
??筆試結束后,由省委組織部研究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分別為:(1)市(地)以上機關線;(2)非少數民族縣(市)線;(3)少數民族縣(市)線;(4)艱苦邊遠地區鄉鎮線。
??對專門面向殘疾人招考的職位,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時予以政策傾斜。
??6.筆試合格分數線和筆試成績發布
??筆試合格分數線在南海先鋒網和省考試局網站發布,筆試成績及職位排名情況請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查詢。
??(二)面試
??1.面試人選
??根據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的比例,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計劃錄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為1:2;計劃錄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為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職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方式
??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或結構化小組面試方式。
??3.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在南海先鋒網和省考試局網站發布。
??4.面試合格分數線
??(1)市(地)以上機關線65分;(2)非少數民族縣(市)線60分;(3)少數民族縣(市)線55分;(4)艱苦邊遠地區鄉鎮線50分。
??(三)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考試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報考同一職位有兩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序按以下辦法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低排序;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排序。
??四、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范圍的報考人員,面試前,由招錄機關進行資格復審。
??上述人員需向招錄機關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未取得畢業證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內含本人信息、所學專業、學歷學位層次等內容的應屆畢業生證明)、準考證、報名表以及其他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還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招錄機關報省委組織部同意后,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或體能測評資格。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招錄機關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五、體能測評
??在筆試成績公布后,面試開始之前,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分別組織本系統(單位)需進行體能測評職位報考人員的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參加體能測評的報考人員,由上述各單位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規定比例,按照筆試成績排名由高到低順序依次確定。未能通過體能測評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面試。通過體能測評人數超過面試比例的,按規定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通過體能測評人數未達到面試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省級招錄機關可以實行差額考察,體檢和考察人選與計劃錄用人數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達不到招考職位規定差額比例的,按符合條件的實際人數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并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不唯分取人。其他招錄機關按1:1的比例確定人選。
??(一)體檢
??公務員錄用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
??報考人民警察等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職位的,應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
??(二)考察
??招錄機關按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等要求進行考察。
??七、公示和錄用
??各招錄機關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在網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機關名稱、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學歷、所在工作單位(應屆畢業生填畢業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實名舉報。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人員,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實行不確定職位統一招考的,按擬錄用人員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和個人意愿相結合的原則確定錄用職位。
??新錄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按招考職位予以任職定級;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附件:
??1.海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報考指南
??2.海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
??3.海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
??4.2021年度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5.海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咨詢電話一覽表
中共海南省委組織部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