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促進生態、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根據《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專業人才工作的通知》和《中共昭通市委組織部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下達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專業人才計劃的通知》(昭人社通〔2021〕11號)文件規定,現將鎮雄縣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專業人才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學以致用、專業對口的原則;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和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監督的原則。
二、公開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共有4家單位計劃招聘4人。其中:鎮雄縣價格認證中心1人;鎮雄縣國有林場1人;鎮雄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1人;鎮雄縣會計事務管理局1人;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鎮雄縣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專業人才簡章》(附件1)。
三、公開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中國公民政治權利,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具有強烈的責任感和事業感;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吃苦奉獻精神;
3.具有公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要求、履職資格條件(以畢業證書的專業為準);
4.具備雙一流高校(國家公布的一流大學建設高校、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相對應的一流建設學科,2017年9月21日國家正式發布“雙一流”高校名單以前的原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學歷并取得學士學位的2021年畢業生;具有國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學歷畢業生,畢業年限可放寬到2017年至2021年畢業。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報考
1.在參加各類考試中因違紀違規,尚在禁考期內的;
2.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在影響期內的或尚未解除處分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單位開除公職、除名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截止報名時已經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四、公開招聘程序
(一)發布通告。招聘通告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門戶網上統一
發布。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報名采用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網絡報名時間: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18點止;
現場報名時間: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6日,早上8:30-11:30,下午2:30-5:30;
參加現場報名的考生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限內,攜帶相關資料到招聘單位報名;通過網絡報名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限內將材料電子版或掃描件打包壓縮命名為“身份證號+考生姓名+聯系電話”,發送到指定的報名郵箱,并保持所留聯系電話暢通。
2.報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2021年畢業生提供學校簽字蓋章的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在校期間至今的獲獎證書、1張小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鎮雄縣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專業人才報名表》(附件2)和《鎮雄縣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專業人才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3)。
3.資格審查。本次緊缺人才公開招聘崗位人數與考生報名人數不受開考比例的限制。于2021年4月27日前由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核,并通知符合條件的人選進入考試考核環節。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條件的報名考生,均可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面試考核
1.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結構化面試考核的方式進行,重點對考生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考核。面試的所有流程紀檢監察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監督下實施,并全程錄像。面試時間和面試地點由招聘單位根據崗位報名情況電話通知考生。
2.面試考核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人社部門進行業務指導,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邀請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參與監督,確保招聘各環節工作公平公正和程序規范。此次公開招聘的面試考核滿分為100分,最低控制分數為80分,面試成績低于8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步的招聘環節。
(四)體檢與考察
1.面試考核工作結束后,根據面試考核情況,從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招聘崗位1:1比例從高到低遴選出優秀者進入體檢環節。體檢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進行體檢,體檢費用按實際發生數由考生承擔。
2.體檢不合格者不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體檢合格者即為考察對象,公開招聘領導組會同用人單位對其進行考察,主要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考察,并進一步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五)公示與聘用
1.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與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并將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學校、畢業時間、所學專業、面試成績、擬聘崗位等相關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經核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招聘資格。
2.經緊缺專業人才招聘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不得再參加昭通市內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3.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縣人社局提出公開招聘意見,報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聘用手續辦理時間截止為2021年7月31日,2021年應屆畢業生必須于聘用手續辦理截止時間前提交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進行審核,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六、疫情防控
(一)招聘單位在組織報名、資格審查和面試考核時務必嚴格按照衛健部門關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提前通知考生做好疫情防控相關準備,確保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考生要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在報名及招聘后續程序要佩戴口罩、持健康綠碼進場,有特殊情況還需出示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考生若出現衛生防疫部門認為不宜參加招聘情形的,即終止本次招聘后續環節,后果由本人承擔。
(三)后續若有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衛健部門的最新要求為準。
七、紀律要求
(一)聘用單位負責人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須回避。
(二)整個公開招聘工作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和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面試考核邀請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參與監督。公開招聘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為,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對不符合公開招聘條件,提供虛假材料、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出,即取消聘用資格,并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凡已聘用人員自通知之日起30日內無故不到公開招聘單位報到的,由公開招聘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簽訂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員必須在其聘用崗位服務5年以上,方可調動或參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開招聘及選調考試(服務期滿3年的,可參加昭通市范圍內的公務員招考),否則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七、其他有關事項
(一)本通告由鎮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生在整個招聘期間必須始終保持報名表上所留聯系方式的暢通。聯系方式變更的,請盡快與招聘單位聯系。因聯系方式變更且未報信息修改的考生,致使無法聯系錯過招聘相關程序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三)監督電話
鎮雄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組:0870—3124403
鎮雄縣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股:0870—312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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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雄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專業人才領導組
(鎮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代章)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