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年滿十八周歲,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遼寧師范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計劃信息表(第一批)》。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應聘要求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應聘要求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應聘要求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執行。
應聘者的工作經歷、其他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日期為報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畢業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先行報名及考核,經考核、體檢、考察、公示并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可按規定聘用,否則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員崗位信息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和我單位官方網站(http://www.lnnu.edu.cn)上統一發布。
(二)報名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工作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符合我單位招聘條件的應聘者請將個人簡歷發送至招聘崗位對應的電子郵箱(見招聘計劃信息表)進行報名,并請注明所應聘的崗位。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名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我單位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確認。主要審查報名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考生應聘資格。
(四)考核
考核由學院考核和學校考核兩個環節組成。學院考核形式為面試、學術答辯和試講等,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師德、教學能力、學術水平、科研潛力等。學院考核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由學院通知應聘者。學院考核結束后,通過學院考核的應聘者到學校人事處進行綜合素質考核。
(五)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者,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
體檢由我校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含7日),以書面形式向我校提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六)考察
我校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與聘用
擬聘人員信息統一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和我單位官方網站(http://www.lnnu.edu.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備案手續,相應的招聘計劃予以核銷。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我單位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考生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聘單位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3.在招聘期間,如不按規定參加資格審查、面試(試講、答辯、實際操作等)、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
4.在體檢和考察環節,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學校不進行遞補。
七、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報名咨詢電話:參見招聘計劃信息表。
紀律監督電話:0411-8215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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