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動物防疫專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要求、條件
招聘計劃:全縣擬招聘動物防疫專員2人。
招聘要求: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違紀、不良誠信記錄;有較高的技術專長;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男性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服從招聘單位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招聘條件:具有青岡縣戶籍,在縣域內有房產且長期居住。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含大專)畜牧獸醫、動物醫學、動物科學等專業。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從事養殖、屠宰、獸藥、飼料、診療等行業的獸醫技術骨干。
2、從事動物防疫工作的執業獸醫師(執業助理獸醫師)、鄉村獸醫、村級防疫員。
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納入招聘動物防疫專員招募范圍。
二、招聘程序
按下列程序進行:(1)發布招聘公告;(2)個人報名;(3)資格審核;(4)考試考核和體檢;(5)公示;(6)確定人選;(7)簽訂服務協議。
三、報名方法
報名時間:2023年2月1日—2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時,下午13:30—16:30時。
報名地點:青岡縣農業農村局二樓西側大會室。聯系人:李巖,李超,聯系電話0455-3110006。
報名時需攜帶的材料:攜帶身份證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學歷證明,有執業獸醫師證(執業助理獸醫師證)或鄉村獸醫證的攜帶原件及復印件,攜帶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張。
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被錄用者,需提供健康體檢合格證明,有布病、結核檢測陰性報告及心肺等健康體檢報告(自費),方可上崗。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后,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內不合格的,直接辭退。試用合格后,簽定一年期《工作協議書》。聘用后,基本工資年薪3萬元(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被錄用人員,按工作要求安排動物防疫專員崗位。
五、考試紀律
對在報名、考試考核、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及被認定違紀違規,由招聘領導考核小組對其進行處理,取消聘用特聘專員資格。
青岡縣農業農村局
2023年2月1日